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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优秀传统家训注-丧礼及祭祀习俗

时间:2023-09-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期[5]而小祥[6],自丧至此不计闰[7],凡[8]十三月。再期而大祥[9],自丧至此不计闰,凡二十五月。大祥之后,中月[10]而禅[11],间[12]一月也,自丧至此不计闰,凡廿[13]七月。《礼记·学记》:“师无当于五服,五服弗得不亲。”[6]小祥:古时父母丧后周年的祭名,也用于称一般死者的周年祭祀。[9]大祥;父母之丧满二年时,所举行的祭礼。《仪礼·士虞礼》:“又期而大祥,曰荐此祥事。”

紫阳县优秀传统家训注-丧礼及祭祀习俗

三月而葬,前期择地之可葬者。司马公[1]曰:“古者天子七月,诸侯五月,大夫三月,士逾月而葬。今五服[2]年月,敕[3]王公[4]下皆三月而葬。”期[5]而小祥[6],自丧至此不计闰[7],凡[8]十三月。再期而大祥[9],自丧至此不计闰,凡二十五月。大祥之后,中月[10]而禅[11],间[12]一月也,自丧至此不计闰,凡廿[13]七月。古者于此卜日[14]而祭。

【注释】

[1]司马公:指北宋政治家、史学家司马光

[2]五服:古时五等丧服,分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种,以亲疏为差等,其中“斩衰”(丧服用最粗的麻布制作)最重,服丧三年,而“缌麻”(丧服用细熟布制作)最轻,服丧三月。《礼记·学记》:“师无当于五服,五服弗得不亲。”

[3]敕(chì):朝廷命令,告诫。

[4]王公:王爵与公爵,指显贵的爵位。《易经·蛊卦》:“不事王公,高尚其事。”

[5]期(jī):一周年,“期服”为丧服名称,需穿一年。

[6]小祥:古时父母丧后周年的祭名,也用于称一般死者的周年祭祀。《礼记·间传》:“父母之丧,既虞卒哭,疏食水饮,不食菜果。期而小祥,食菜果。”

[7]闰:中国农历历法术语,二年或三年,需要加一个月,所加的这个月称“闰月”,平均十九年有七个闰月。(www.xing528.com)

[8]凡:总共,一共。

[9]大祥;父母之丧满二年时,所举行的祭礼。《仪礼·士虞礼》:“又期而大祥,曰荐此祥事。”

[10]中月:间隔一月。

[11]禅:根据文意,当作“禫”(dàn),古代除去孝服时举行的祭祀,与“大祥”相隔一月。

[12]间:隔开,间隔。

[13]廿(niàn):二十。

[14]卜日:择日,选择良辰吉日,一般人婚丧喜庆都先卜日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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