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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广东回族穆斯林图解

时间:2023-09-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明末回族哲学家李贽的先祖则是同穆斯林通婚,而将汉姓带入家族中的。明代回族工匠后代也继承了先祖精湛的技艺和工艺,在明代发展出制药、制香、制革、屠宰和制瓷等具有穆斯林特色的民族手工业。明代,回族人在科技界,尤其是天文历法领域有重大贡献。

明代广东回族穆斯林图解

元代等级制的民族政策,使得国内民族矛盾不断升级,最终激起了各族人民的反抗斗争。元亡之后,明王朝吸取经验和教训,各民族间的关系得到了改善,族际交往和沟通有了一个较为宽松的环境。明王朝的创立者朱元璋虽然以“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的口号来进行战争动员,以恢复“华夏文化大传统”为己任,但有鉴于元朝统治者实行具有民族歧视和压迫性质的政策不得人心,以致元顺帝亡国北奔,明王朝统治者也务实地采取了优容宽待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如明成祖“益封法王及大国师、西天佛子等,俾转相化导,以共尊中国”,通过承认各民族和宗教的合法地位,并予以封赏,将其纳入到明王朝的统治秩序中来,以维护王朝政治和“华夏文化大传统”的地位。

明太祖朱元璋(1328—1398年)画像

明王朝历代君主穆斯林族群的态度相对宽容。明太祖朱元璋的家乡安徽凤阳,地处淮河流域,是元朝时期回族人屯垦的主要地区之一。因此,在朱元璋的部队中多有回族军士的加入。在朱元璋推翻元朝政权的一系列战斗中,回族将士如冯国用和冯胜兄弟、常遇春、蓝玉、徐达、胡大海、李文忠、邓愈、沐英等人立下了汗马功劳,当时,民间广为流传着“十大回回报国”的传说。明王朝中后期,回族将领亦层出不穷,如万历朝名将麻贵就曾奉命抗倭援朝,率军深入朝鲜,抵抗丰臣秀吉侵略。据传明太祖朱元璋就曾经御书《至圣百字赞》赞颂伊斯兰教与圣人穆罕默德。明成祖朱棣也对伊斯兰教大加褒奖和优待。明王朝统治者还敕建、重修和赐名了一批清真寺,颁布了一系列保护清真寺的敕谕。这些优待和保护措施的根本目的,正在于培养穆斯林族群对明王朝的忠诚,引导穆斯林族群与中国传统社会融合。

a.沐英(1345—1392年),字文英,安徽定远人,回族,明初重要将领

b.常遇春(1330—1369年),字伯仁,安徽怀远县人,回族,明朝开国名将

c.胡大海(—1362年),字通甫,安徽泗县人,回族,朱元璋部将

d.明军围攻日本侵略军

a.怀圣寺百字赞匾

b.南京净觉寺清真寺百字赞

c.山东青州清真寺百字赞

d.青州真教寺明成祖圣谕(www.xing528.com)

a.白崇禧(1893—1966年),字健生,广西桂林人,回族,阿拉伯名“乌默尔”,中国近代军事领袖,著名抗日英雄国民党陆军一级上将

b.李贽(1527—1602年),回族,明代官员、思想家、文学家,泰州学派宗师

明初,由于新朝甫建,政权未稳,民族政策较为激进。明初,为了限制和防范在元代曾为统治民族的蒙古人和色目人,明王朝法律规定:“凡蒙古、色目人,听与中国之人为婚姻,不许本类自相嫁娶。违者,杖八十,男女入宫为奴。”回族人属于色目人之列,又居多数。故此律亦限制了回族人之间的相互婚嫁。但由于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族人要求配偶皈依伊斯兰教,因此回族人口反而不断增加,为回族的产生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明初,对蒙古人和色目人的限制还体现在禁“胡服、胡语、胡姓”等法规上。但明王朝随后意识到这种狭隘的民族政策不利于稳定国内政治形势,不久便放松要求,并不禁止蒙古人和色目人改姓。通过皇帝赐姓、自行改姓或族际通婚等方式,回族人逐渐改为汉姓。如沐英本姓李,后由明太祖赐姓“沐”。国民党回族将领白崇禧的先人即是将先祖伯笃鲁丁中的“伯”字改为“白”,继而演变为白姓的。明末回族哲学家李贽的先祖则是同穆斯林通婚,而将汉姓带入家族中的。回族人改汉姓的结果,使得回族人逐渐接受了汉族的宗族文化传统。明清两代,回族族谱较之以往大量出现,这体现了明代回族人在不断地适应中国的社会和文化环境,创造出属于自己的独特的民族文化。在语言文化上,由于明王朝禁胡语,明代的回族人逐渐在日常生活中放弃了阿拉伯语或波斯语,采用汉语作为日常生活语言。明代,回族人既保持了伊斯兰教文化核心,又在日常生活领域不断融入中国传统社会,这使得回族民族共同体在明代最终形成。

明代回族人的生计方式主要是农业商业手工业。早在元代,屯垦已经成为回族人的主要生计类型。明代实行的屯田制度更使得回族人逐渐熟悉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生产水平迅速提高。除了农业之外,西北回族商人利用语言、宗教和文化优势,在中原吐鲁番、鞑靼和中亚地区之间从事商业、贸易活动。明代回族工匠后代也继承了先祖精湛的技艺和工艺,在明代发展出制药、制香、制革、屠宰和制瓷等具有穆斯林特色的民族手工业。在制瓷业方面,以阿拉伯文和伊斯兰图案闻名的“回青”,融中国高超的制瓷工艺和伊斯兰艺术风格于一体,博得了海外穆斯林的青睐和厚爱,远销南洋、西亚和非洲等地。明代,回族人在科技界,尤其是天文历法领域有重大贡献。明王朝十分重视回族人在天文历法领域的作用。洪武元年(1368年),明王朝就成立了回回司天监。后回回司天监撤销,仍置钦天监回回历科。

明代,中国伊斯兰教持续“本地化”。尤其在明初,为了扫荡盘踞在中国东南沿海的方国珍、张士诚旧部,洪武四年(1371年),朝廷下令“禁濒海民不得私自出海”。后明王朝多次颁布禁令,裁撤广州、泉州宁波市舶司,使得海外贸易一度衰落。由于自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后,清真寺的教职人员主要来自国外,海禁政策的实施与海外贸易的衰落,使得中国穆斯林群体与海外穆斯林的往来不断减少,接触海外伊斯兰教神学的机会也日渐下降。由于中国穆斯林社区当时还未建立起一套宗教人才培养制度,伊斯兰教主要依靠的是家庭或家族内部的口授、民俗的传承来维持,对经典和教义的研究与讨论难以开展。正是基于此种情形,中国的穆斯林学者为探求伊斯兰教经文真义,转而使用本土文化资源——儒学来诠释和研究伊斯兰教经典。在明代,用儒学的语言和视角来解读伊斯兰教经典的学者有陈思、胡登州、王岱舆、刘智和马铨等人。陈思的《来复铭》创作于嘉靖七年(1528年),文中通过北宋理学家周敦颐的太极图来研究和解读伊斯兰教,创“以儒诠经”之先河。陕西咸阳人胡登洲则在西北开创经堂教育,希望培养出“经政兼通、回而兼儒”的宗教人才,受到各地穆斯林社区和清真寺的推崇。经堂教育的创立解决了中国伊斯兰教所面临的宗教人才短缺和解经水平落后的问题。明代,通过经师们“以儒诠经”的翻译和研究活动、经堂教育的创立和推广,中国伊斯兰教和穆斯林在中国的地方化和民族化大大加速了。伊斯兰教与中国传统文化的融汇程度逐渐加深。

青花斗彩阿拉伯文出戟六管瓶

《回回历法》

胡太师巴巴(胡登洲)之墓

济南清真西大寺《来复铭》碑

明末清初著名回族学者王岱舆所撰《正教真诠》是中国伊斯兰教汉文著作,是结合中国传统哲学思想系统阐释伊斯兰教义的宗教哲学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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