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君琳
陈烈女者,小字敬。经历嘉荩公之女,经略奇瑜公之妹也。母孟氏,孕烈女不米食,食辄呕。烈女生而婉娩,聪慧明俗。姑待妇甚严峻,嫂赖烈女,故少谴房。尝有饷瓜者,嫂不得瓜食,女阴致瓜,他类是。幼字郭氏,及笄,夫无行且贫,而经略公渐贵显,耻之。会天启丁卯下令募兵,遂窜其名于籍,冀勾及而别嫁女。有委禽者,烈女知之,谓母曰:“嘻!马鞍矣。”母不省。女徐曰:“勿呼儿,儿垢甚,澡而出。”婢沸汤以进,扃其户。久不出,呼之不应,破户〔1〕视之,缢矣。母惊悔号弗辍,索其故所服饰,悉焚之。事闻,赠“烈女”,建坊崇祀。御史刘公讳四端,为文以祭之。顺治间,徐守毁其祠。及己丑难将作,忽中夜起呼烈女者再,次日即命鸠工,会兵变不果。康熙间,其侄孙孝廉大谟重建,仅一楹。琳曰:节生于情,情之所感,鼎镬〔2〕如饴。方字,而情何有焉?非激于义理者不能也。舍生取义,士犹难之,况女子乎!乃须如戟、印如斗,而身家是顾者,亦独何哉!
译文
陈烈女,小名敬,是经历陈嘉荩的女儿,经略陈奇瑜的妹妹。母亲姓孟,怀上烈女时,不爱吃米饭,一吃就要呕吐。烈女生性温柔和顺,聪明懂事。烈女的母亲对待媳妇们非常严峻,嫂嫂们依赖烈女周旋,很少有哪一房受到谴责。曾经有人赠送了些西瓜,嫂嫂们吃不上,烈女偷偷地给他们弄到了瓜,其他事情也和这件事一样。从小许配给郭氏,当烈女十五岁的时候,未婚夫行为不端,又且家贫,而陈奇瑜逐渐显贵,他对这门不般配的亲事感到羞耻。正好碰上天启七年(1627)下令募兵,于是将郭氏的户籍改为军籍,希望勾销这门亲事后让烈女另嫁他人。有人来送聘礼,烈女知道后对母亲说:“咳!一匹马备两个马鞍啊。”母亲没有听明白其中的含意。烈女慢慢地对母亲说:“不要叫我,我身上太脏了,洗了澡我就出来了。”婢女将热水端进去,从外面将门关上。过了好长时间不出来,叫也不应,开门一看,已经自缢身亡了。母亲惊恐不停地呼喊哭泣,找寻上她原来的服饰全部烧毁。天启皇帝听到这件事后,赠“烈女”称号,建牌坊祭祀,御史刘四端写祭文祭她。顺治年间,知州徐效奇毁了烈女的祠堂。到了顺治六年,牛化麟叛乱的事情要发生,他忽然半夜里起来反复呼喊烈女的名字,第二天便下令纠集工匠,准备动工重建烈女祠,因发生兵变,事情没有结果。康熙年间,她的侄孙举人陈大谟重建,仅一间。
白君琳评论:贞节生于情,被情所感动,虽投入大锅,也好像吃饴糖一样甜蜜。刚订婚,有什么情呢?如果不是被大义和伦理所激发,是不会有这样的行为的。舍生取义,勇士也是难办到的。何况是一个女孩子呢?那些胡须如戟,官印如斗,只考虑自身性命的人,也该单独回味一下,自己到底有什么感想呢?(www.xing528.com)
注释
〔1〕户:单扇门。
〔2〕鼎镬:一种大锅,是煮人的刑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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