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东莞市生态控制线遥感动态监测平台》进行生态控制线内涉嫌违规用地监测主要包括两大部分内容:一是在宏观层面上利用遥感影像进行生态控制线内涉嫌违规用地内业提取;二是在微观层面上对生态控制线内涉嫌违规用地外业核查,判别标准如图4.15所示。
生态控制线内涉嫌违规用地内业提取的技术路线如图4.13所示,是在经过预处理的SPOT影像上利用人工解译提取2013年建设用地现状,然后扣除2011年建设用地现状后与生态控制线进行叠置分析,得到东莞生态控制线内2011—2013年间新增的建设用地数据,再将生态控制线内新增建设用地与规划审批红线(选址红线、用地红线、拍卖批准书红线和国土一书三方案红线)进行叠置,扣除经过审批的地块,所得结果即为生态控制线内2011—2013年新增的涉嫌违规用地。然后将生态控制线涉嫌违规用地内业提取结果分发到外业人员手上,利用规划动态定位服务系统进行实地调查,调查完成后将结果分发到各镇区进一步核查,综合外业核查及镇区反馈结果,进行外业核查结果的整理与入库,此为生态控制线内涉嫌违规用地外业核查。利用外业核查结果对内业提取结果进行更新和修正,所得结果即为生态控制线内违规用地监测结果。分析流程如图4.14所示。
图4.13 技术路线
图4.14 分析流程
图4.15 判别标准
本研究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地块判定为生态控制线内新增涉嫌违规用地:
①属于2011—2013年间新增建设用地;
②属于《东莞市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划定的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的建设用地;(www.xing528.com)
③无合法审批手续。审批信息以“选址红线、用地红线、拍卖批准书红线和国土一书三方案红线”为准。
同时,依据《东莞市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十条,以下情况经过批准后视为合法:
“禁止在生态控制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属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①国家、省、市的重大道路交通设施;
②国家、省、市的市政公用设施;
③旅游设施;
④公园;
⑤根据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项,第十四条确定的建设项目。”
其中,建设用地包括土地利用分类中居住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工业用地、开发用地和城市绿地,但城市绿地不在涉嫌违规用地范围之内,即涉嫌违规用地只包括居住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工业用地和开发用地四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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