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局防护作业标准对车辆系统作业安全防护的规定如下:
(1)车辆施工作业防护员按各自分工负责的范围,分为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
(2)作业负责人应根据现场地形条件,列车运行特点、作业人员和机具布置等情况确定现场防护员站位和移动行走路径。
(3)天窗点内、点外作业按以下原则设置防护。
① 在区间或站内线路上施工、维修作业时,须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现场防护员应站在工作地点附近安全处所,瞭且望条件较好的地点进行防护。现场防护员站位离作业人员的最远距离不超过20 m,禁止站在两线之间防护。
② 在瞭望视距不足地段(因曲线线型限制或固定构筑物遮挡,致使移动停车信号显示距离不足1 000 m瞭为望视距不足地段)进行施工维修作业时,须增设现场防护员(两端防护员),保障信号显示有效。
③ 在通信不畅地段进行施工维修作业时,须增设现场防护员(中转联络员),保障通信畅通。
④ 两端防护员、防护信号及移动停车信号的设置按《技规》标准执行。
(4)特殊情况下的防护要求。
① 天窗点内、点外施工和维修作业遇降雾(霾)、暴风雨(雪)等恶劣天气影响瞭望时,应立即恢复线路,停止线上作业,下道避车,待天气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作业。
② 遇降雾(霾)、暴风雨(雪)等恶劣天气致使移动停车信号显示距离不足200 m时,以及冰雪凝冻天气,严禁上道作业。
③ 邻线来车时,现场防护员须及时通知作业人员下道避车,机具、物料或人员不得在两线间放置或停留,并与列车保持安全距离,物料堆码放置牢固。
④ 各段每年定期对管内瞭望视距不足、通讯不畅地段进行排查,制定管内统计表,并下发至车间,纳入车间培训内容。
⑤ 在瞭望视距不足、通讯不畅地段进行施工维修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必须对照统计表对防护工作进行重点提示和安排。
(5)防护员工作职责、工作标准。
① 防护人员由年满18周岁,思想品德好,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语音清晰,无眼耳疾病(视听障碍)、心脑血管等疾病,且从事本项专业工作不少于1年的正式职工担当。(www.xing528.com)
② 防护员必须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具备担任防护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熟悉铁路行车有关规章制度和本项施工作业情况、生产工作环境,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参加复核培训、考试,培训考试情况须在《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或《高速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CRH)》内登记。
③ 防护员着装及准备工作。
a.作业负责人、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穿着带反光标志的橙红色防护服,携带通信设备、防护用品,持证上岗,佩戴身份标识。
驻站联络员:手持无线电台、《防护通话记录簿》。现场防护员:红黄信号旗各1面(昼间)、信号灯(夜间、隧道、雾、雪)1盏、手持无线电台、录音笔(或带录音功能的设备)。现场防护员(两端防护员):红黄信号旗各1面(昼间)、信号灯(夜间、隧道、雾、雪)1盏、手持无线电台。现场防护员(中转联络员):手持无线电台。作业负责人:手持无线电台。
b.作业负责人、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在作业前必须与车站运转室校对钟表。
c.作业负责人须提前交代作业安排。防护员须知道当日施工作业项目、位置、地形情况、作业组数、人数、相互之间联系方式,清楚停车手信号设置方法。驻站联络员需提前到达车站登销记。
d.现场防护员须使用具有录音回放功能的设备或录音笔,在工作过程中记录防护呼唤应答及执行标准化程序过程。
④ 防护员工作职责。
a.严格执行通话、复诵和确认(确认对方姓名,确认防护有效,确认列车闭塞时分)制度,驻站联络员按规定填写《防护通话记录簿》,做好与作业负责人、其他防护员的自控、互控、他控,准确及时通知行车及安全信息。
b.驻站联络员按照作业项目、计划,根据作业负责人的委托负责办理作业要点登记手续。及时了解车站值班员办理区间闭塞或接到邻站发车及办理本站发车前、开车后等手续以及临时变更情况,确认后,立即向现场发出预报,确报或变更通知。驻站联络员须随时掌握作业区段内列车和车列的运行情况,及时通知行车信息,驻站联络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临时替换;驻站联络员因事暂时离开工作岗位时,现场必须立即停止作业,下道避车。
c.现场防护员须根据作业安排,瞭以望防护为主,坚持监听、掌握驻站联络员通知的行车信息。在要求列车慢行的处所,按规定设置防护信号,施工终了时按作业负责人的命令及时撤除防护信号。现场防护员在收到驻站联络员发出的列车预报、确报后,立即通知作业负责人和作业人员,同时须加强警戒,密切监视来车,协助作业负责人做好现场安全卡控。在得到紧急安全信息时,通讯联络中断、来车信息不明时,紧急通知作业人员、机具撤离线路,制止作业人员违章上道行为。在人员、机具未撤离线路,线路不具备放行列车条件时,确保现场移动停车信号、停车手信号有效显示。发现危及行车、人身安全情况时,向列车显示停车手信号及时拦停列车。
(6)防护工作日常管理。
① 车辆(动车)段每季对各车间防护管理检查不少于1遍,重点检查防护员作业、通讯工具、防护标志、防护记录和车站登记情况,并在《防护通话记录簿》上签认。
② 车辆(动车)段要严格执行专职防护制度,严禁防护员参与非本职作业工序和机械操作,严禁作业负责人兼任防护。
③ 音视频记录仪重点记录现场作业过程,分析中心要定期对音视频记录进行重点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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