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部分
(1)当班打牌、饮酒、脱岗(适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2)违章钻、扒车(适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3)未设置防护(监护)上道作业(适用作业人员)。
(4)移动设备停留不采取防溜措施(适用作业人员)。
(5)无计划、超范围上道施工、维修等作业(适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6)高速铁路区段作业违规进入防护栅栏或遗留作业机具、材料(适用作业人员)。
(7)不具备列车放行条件冒险放行列车(适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2.车务系统
(1)未正确发布、交递、传达临时限速运行调度命令(适用作业人员)。
(2)在正线、到发线进行的原进路返回作业、分路不良区段作业不单独锁闭道岔(适用作业人员)。
(3)违反《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简称《技规》)(普速铁路部分)第301条、《技规》(高速铁路部分)第319条规定进行调车作业(适用作业人员)。
(4)推进调车不领车(适用作业人员)。
(5)分界口未经邻局同意强行组织分界站开车(适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3.机务系统
(1)违背“两统一”。不执行“运输调度集中统一指挥、行车单一指挥”(适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2)无证驾驶。无资质人员驾驶机车、动车组,擅自交无资质人员驾驶机车、动车组(适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3)擅自关机。机车乘务员擅自关闭或切除行车安全装备(适用作业人员)。
(4)盲目运行。列车运行中机车制动系统、走行部故障,未按规定处置盲目运行(适用作业人员)。
(5)停车不报告。非正常停车后,机车乘务员不按规定报告车站值班员或列车调度员(适用作业人员)。
(6)值乘中睡觉、离岗。机车乘务员值乘运行中睡觉;机车乘务员值乘中擅自离开司机室,造成司机室无人值守(适用作业人员)。
(7)客机超里程。客运机车、代客货运机车超检修周期上线使用(适用管理人员)。
4.供电系统(www.xing528.com)
(1)误停、误送电(适用作业人员)。
(2)未执行停电、验电、接地措施开展停电作业(适用作业人员)。
(3)擅自关闭、隔离、解锁自轮运转设备“三项安全装备”(适用作业人员)。
(4)接触网作业车司机未按规定确认信号,未按标准执行车机联控行车(适用作业人员)。
5.车辆系统
(1)动车组、客车定检过期上线使用(适用管理人员)。
(2)不彻底处理动车组、客车“181”较大故障和车辆安全监控系统预报的严重故障(适用作业人员)。
(3)违规关闭动车组、客车火灾报警、漏电报警、TCDS等车载安全监控装置(适用作业人员)。
(4)车辆乘务员、随车机械师不按规定进行应急处置或盲目带车造成不良后果(适用作业人员)。
6.工务系统
(1)擅自关闭、破坏自轮运转设备“三项安全装备”(适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2)未按规定处置伤损钢轨(道岔)(适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3)防护员漏报、错报本线列车(适用作业人员)。
7.电务系统
(1)在施工、检修、故障处理等各项作业中,违章使用封连线(适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2)无设计批复、无施工计划或天窗点、无段(车间)组织,置换联锁软件或进行拆、改、配线作业(适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3)施工、检修、故障处理等各项作业,简化联锁试验程序,联锁试验不彻底开通设备(适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4)错装、漏装LKJ数据或违章修改、变更运用中的LKJ、信号、通信行车安全数据(适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8.土房系统
(1)未按规定检测站台等建筑限界(适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2)有限空间、高空作业不设防护(适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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