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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对基坑工程的规定

时间:2023-09-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基坑工程应编制应急预案。防护栏杆应符合下列规定:① 防护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2 m。基坑内宜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的专用梯道。梯道的搭设应符合相关安全规范的要求。需同时作业时,上下层之间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基坑挖至坑底时应及时清理基底并浇筑垫层。施工现场应采用防水型灯具,夜间施工的作业面及进出道路应有足够的照明措施和安全警示标志。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对基坑工程的规定

1.一般规定

基坑工程应分层、分段、均衡开挖。基坑工程应编制应急预案。

2.基坑开挖的防护

(1)开挖深度超过2 m的基坑周边必须安装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防护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2 m。

② 防护栏杆应由横杆及立杆组成;横杆应设2~3道,下杆离地高度宜为0.3 m~0.6 m、上杆离地高度宜为1.2 m~1.5 m;立杆间距不宜大于2.0 m,立杆离坡边距离宜大于0.5 m。

③ 防护栏杆宜加挂密目安全网和挡脚板;安全网应自上而下封闭设置;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 mm,挡脚板下沿离地高度不应大于10 mm。

④ 防护栏杆应安装牢固,材料应有足够的强度。

(2)基坑内宜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的专用梯道。梯道应设扶手栏杆,梯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 m。梯道的搭设应符合相关安全规范的要求。(www.xing528.com)

(3)同一垂直作业面的上下层不宜同时作业。需同时作业时,上下层之间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3.作业要求

(1)在电力管线、通信管线、燃气管线2 m范围内及上下水管线1 m范围内挖土时,应有专人监护。

(2)基坑支护结构必须在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严禁提前开挖和超挖。施工过程中,严禁设备或重物碰撞支撑、腰梁、锚杆等基坑支护结构,亦不得在支护结构上放置或悬挂重物。

(3)基坑边坡的顶部应设排水措施。基坑底四周宜设排水沟和集水井,并及时排除积水。基坑挖至坑底时应及时清理基底并浇筑垫层。

(4)对人工开挖的狭窄基槽或坑井,开挖深度较大并存在边坡塌方危险时,应采取支护措施。

(5)除基坑支护设计允许外,基坑边不得堆土、堆料、放置机具。

(6)施工现场应采用防水型灯具,夜间施工的作业面及进出道路应有足够的照明措施和安全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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