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消防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
《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消防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两个。当确有困难只能设置1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 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 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 m。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对消防安全也作了相关规定:(www.xing528.com)
工地防火管理是施工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工地应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动火审批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办法。工地应按照总平面图划分防火责任区,根据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当工程施工高度超过30 m时,应配备有足够扬程的消防水源和必须保障畅通的疏散通道。
对各类灭火器材、消火栓及水带应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保证使用效果。
工地应设置吸烟室,吸烟人员必须到吸烟室吸烟。
当发生火险工地消防人员不能及时扑救时,应迅速准确地向当地消防部门报警,并清理通道障碍和查清消火栓位置,为消防灭火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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