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 m(含5 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 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 m及以上;搭设跨度18 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 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 kN/m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 kg以上。
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 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300 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 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4.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50 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150 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www.xing528.com)
(3)架体高度20 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5.拆除、爆破工程
(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信设施或其他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6.其 他
(1)施工高度50 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跨度大于36 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 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开挖深度超过16 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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