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 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①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② 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
③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2)施工用电设备数量在5台及以上,或用电设备容量在50 kW及以上时,应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
(3)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4)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 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6)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7)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8)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
② 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www.xing528.com)
③ 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④ 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 用电组织设计的安全资料。
② 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
③ 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④ 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⑤ 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⑥ 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⑦ 定期检(复)查表。
⑧ 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10)施工现场应定期对电工和用电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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