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脚手架材质要求
(1)木脚手架立杆、纵向水平杆、斜撑、剪刀撑、连墙件及横向水平杆不得使用折裂、扭裂、虫蛀、纵向严重裂缝以及腐朽等木杆。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0 mm,纵向水平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80 mm。
(2)竹竿应选用生长期三年以上毛竹或楠竹,不得使用弯曲、青嫩、枯脆、腐烂、裂纹连通两节以上以及虫蛀的竹竿。立杆、顶撑、斜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5 mm,横向水平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90 mm,搁栅、栏杆的有效部分小头直径不得小于60 mm。对于小头直径在60 mm以上,不足90 mm的竹竿可采用双杆。
(3)钢管材质应符合Q235-A级标准,不得使用有明显变形、裂纹、严重锈蚀材料。钢管规格宜采用φ 48×3.5,亦可采用φ 51×3.0钢管。
(4)同一脚手架中,不得混用两种材质,也不得将两种规格钢管用于同一脚手架中。
2.脚手板规定
(1)木脚手板厚度不得小于50 mm,板宽宜为200 mm~300 mm,两端应用镀锌钢丝扎紧。不得使用腐朽、劈裂的木板。
(2)竹串片脚手板应使用宽度不小于50 mm的竹片,拼接螺栓间距不得大于600 mm,螺栓孔径与螺栓应紧密配合。
(3)各种形式金属脚手板,单块重量不宜超过0.3 kN,表面应有防滑构造。
3.脚手架构造规定
(1)单、双排脚手架的立杆纵距及水平杆步距不应大于2.1 m,立杆横距不应大于1.6 m。(www.xing528.com)
(2)应按规定的间隔采用连墙件(或连墙杆)与建筑结构进行连接,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不得拆除。
(3)沿脚手架外侧应设置剪刀撑,并随脚手架同步搭设和拆除。
(4)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高度超过24 m时,应设置横向斜撑。
(5)门式钢管脚手架的顶层门架上部、连墙件设置层、防护棚设置处必须设置水平架。
(6)竹脚手架应设置顶撑杆,并与立杆绑扎在一起顶紧横向水平杆。
(7)架高超过40 m且有风涡流作用时,应设置抗风涡流上翻作用的连墙措施。
(8)脚手板必须按脚手架宽度铺满、铺稳,脚手板与墙面的间隙不应大于200 mm,作业层脚手板的下方必须设置防护层。
(9)作业层外侧,应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
(10)脚手架应按规定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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