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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用品及措施-施工安全规范

时间:2023-09-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高处作业人员应根据作业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用品,并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高处作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采取防火措施。⑦ 设施的节点构造,材料配件的规格、材质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连接状况。应有专人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用品及措施-施工安全规范

(1)建筑施工中凡涉及临边与洞口作业、攀登与悬空作业、操作平台、交叉作业及安全网搭设的,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制订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2)高处作业施工前,应按类别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并应做验收记录。验收可分层或分阶段进行。

(3)高处作业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做好记录。应对初次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4)应根据要求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夜间应设红灯警示。高处作业施工前,应检查高处作业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设备,确认其完好后,方可进行施工。

(5)高处作业人员应根据作业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用品,并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6)对施工作业现场可能坠落的物料,应及时拆除或采取固定措施。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理干净;拆卸下的物料、余料、废料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随意放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料时不得抛掷。

(7)高处作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的规定,采取防火措施。

(8)在雨、霜、雾、雪等天气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防滑、防冻和防雷措施,并应及时清除作业面上的水、冰、雪、霜。

(9)遇有6级及以上强风、浓雾、沙尘暴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10)对需临时拆除或变动的安全防护设施,应采取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11)临边与洞口作业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www.xing528.com)

① 防护栏杆的设置与搭设。

② 攀登与悬空作业的用具与设施搭设。

③ 操作平台及平台防护设施的搭设。

④ 防护棚的搭设。

⑤ 安全网的设置。

⑥ 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所用的材料、配件的规格。

⑦ 设施的节点构造,材料配件的规格、材质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连接状况。

(12)应有专人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13)安全防护宜采用定型化、工具化设施,防护栏应用黑黄或红白相间的条纹标示,盖件应用黄或红色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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