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瓦卢困境
图瓦卢是位于南太平洋的岛国,由9个珊瑚岛群组成,由于全球变暖引起海平面上升,图瓦卢很可能在未来50年内被海水吞没,早在2002年图瓦卢就打算向国际法院起诉美国和澳大利亚,要求这两个国家对其损失承担国家责任。时至今日,仍然没有付诸实践。[9]在2002年其首次向国际法院申请赔偿,此后,既没有向国际法院正式起诉也没有寻求其他国际机构的协助。在目前的国际法框架内,即便抛开管辖权的问题不谈,图瓦卢政府的尝试也很难成功,其面临的主要障碍有如何证明温室气体排放国有不法行为,如何将私人的排放行为归因于国家,如何证明温室气体排放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此外,图瓦卢还没有被完全淹没,海平面上升的损害尚未充分显露。也就是说,图瓦卢的大部分损失在将来才会发生,而国际法院还没有支持预期损害的判例。
(二)国际法的局限(www.xing528.com)
现有国际法的局限主要体现在国家责任方面。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编纂的国家对国际不法行为责任的条款草案是传统国家责任制度的典型代表,草案明确规定国家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两个:国际不法行为和该行为可归于国家。草案并未将损害列为必要条件。但是根据国际法院的实践,在要求赔偿损失的场合,损害仍然是必要条件,而且原告必须证明不法行为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图瓦卢的主张当中显然包含了损害赔偿的要求,因此它必须证明:(1)美国和澳大利亚存在国际不法行为;(2)私人的排放行为可以归因于国家;(3)温室气体排放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三个问题无论哪一个都很难成立。首先,排放温室气体的是私人而不是政府;其次,美国和澳大利亚都没有批准《京都议定书》,不承担具体的减排义务,很难说这两个国家有国际不法行为;最后,很难证明海平面上升是由于温室气体排放造成的还是其他原因造成的,而且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有温室气体排放,很难证明损害是由哪个国家的排放造成的。[10]
因纽特人和图瓦卢的诉讼得到公众的普遍关注。尽管因纽特人的申诉最终被驳回,图瓦卢的目标也没有实现。然而,美洲人权委员会要求申请人向委员会提供证据和国际法庭简单的决议都对美国的气候变化政策提出挑战,表明对美国具有国内及域外的管辖权,国家、公民和国际组织都可以就美国现行气候变化相关法律及政治立场提起争议。[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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