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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碳市场交易发展概况与气候变化治理

时间:2023-09-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美国是排污权交易的发源地,是最早进行排放权交易的国家。美国排污权交易的发展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和两种类型。最终还是由于低碳经济立法缺失和自愿市场无法维持买卖双方平衡关系等原因,以失败告终。芝加哥气候交易所交易系统由三个主要部分组成,一是芝加哥气候交易所交易平台。这是一个基于网络的市场,用于芝加哥气候交易所注册用户通过网上执行交易。

美国碳市场交易发展概况与气候变化治理

美国是排污权交易的发源地,是最早进行排放权交易的国家。美国排污权交易的发展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和两种类型。第一阶段为探索阶段,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该阶段交易范围限制在部分地区,交易量较小,排污权交易政策成效不显著,但这阶段的工作为进一步扩展排污权政策的范围提供了宝贵实践经验。第二阶段排污权交易是总量控制型。从1990年美国通过《清洁空气法》修正案并实施《酸雨计划》开始,排污权政策获得了成功运用,形成了以市场为导向的排污交易机制,实施范围也得到进一步扩大,涵盖了整个美国。两种类型主要是指自愿性碳排放交易和强制性减排交易。

(一)自愿性碳排放交易

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早在强制性减排市场建立之前就已经存在,由于其不依赖法律进行强制性减排,因此其中的大部分交易也不需要对获得的减排量进行统一的认证与核查。虽然自愿减排市场缺乏统一管理,但是机制灵活,从申请、审核、交易到颁发所需时间相对更短,价格也较低,主要被用于企业的市场营销、企业社会责任、品牌建设等。

1.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

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hicago Climate Exchange,CCX)是自愿性减排模式的代表,是全球第二大碳排放交易市场。在自愿原则下,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广泛吸纳会员,并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进行强制减排。与欧盟碳排放交易一样,它也分阶段开展,每个阶段设定不同的基准线和减排目标,由交易所负责交易产品开发、平台建设和市场监管,具有自愿性和自律性、以排放总量控制基准线为基础的减排权贸易、市场价格的公开透明性、交易形式的便捷性、核证核查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等特征。

(1)产生与发展

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的核心理念是“用市场机制来解决环境问题”。1980年美国启动汽油除铅的项目,被认为是排放交易原则应用成功的经典案例。后来被美国环境署用于减少二氧化硫的排放计划,这一原则被应用到更大范围内。为减少酸雨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减排成本高的电厂可以向那些低成本的电厂购买准许排放量。由此形成的交易激励电厂最大程度地减排。二氧化硫的减排计划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芝加哥气候交易所,是全球第一个气候交易所,是北美地区唯一个自愿性参与减排的温室气体交易平台,是对减排量承担法律约束力的先驱组织和市场交易平台,也是全球唯一同时开展六种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物、六氟化硫)减排交易的市场。基于会员与气候交易所之间的气候协议而具有合同法上的约束力,它是一个由企业自愿加入进行温室气体登记与独立交易的减排系统。芝加哥气候交易所旗下有芝加哥气候期货交易所(CCFE)、欧洲气候交易所(ECX)、加拿大蒙特利尔气候交易所(MCeX)和中国天津排放权交易所(TCX)等子公司。

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经历了成立、设立分支机构、被收购的过程。[32]它成立于2003年,2004年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的欧洲气候交易所分支机构建立,2005年与印度商品交易所建立伙伴关系,2006年在加拿大建立蒙特利尔气候交易所,2008年加拿大推出碳金融衍生品交易,主要有AAU、CER、ERU和RMU及自愿减排碳信用。同年,芝加哥气候交易所与中石油资产管理公司和天津产权交易所联合发起设立了天津排放权交易所。2010年7月初,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的母公司被亚特兰大的洲际交易所以6.22亿美元的价格收购。最终还是由于低碳经济立法缺失和自愿市场无法维持买卖双方平衡关系等原因,以失败告终。

(2)交易机制

芝加哥气候交易所是自愿参与的交易所,采用总量控制原则,以会员制为特征。虽说是自愿性的交易所,但也有自己的一套交易规则[33],会员自愿但从法律上联合承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芝加哥气候交易所要求会员实现减排目标,即要求每位会员通过减排或购买补偿项目的减排量,做到在2003—2006年间,每年减少1%的排放。并保证截至2010年,所有会员将实现6%的减排量。具体来说,就是允许那些已经超额完成减排义务的国家,将自己多余的减排份额有偿地转让给那些达不到减排目标的国家。

会员提供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芝加哥气候交易所交易系统由三个主要部分组成,一是芝加哥气候交易所交易平台。这是一个基于网络的市场,用于芝加哥气候交易所注册用户通过网上执行交易。这个交易平台最大的特征是价格公开透明,因而显示了市场的秩序、深度和连续性。该系统还能阻止匿名交易和通过私人谈判达成的双方交易,也保证了前述的公开透明性。二是清算和结算平台。该平台每天从交易平台得到所有交易活动的信息,从而处理所有交易活动,并把每天和每月的交易陈述传递给会员。三是注册系统。用于记录和确定会员减排量和交易的碳金触工具。

2006年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制定了《芝加哥协定》。在协定中,详细规定了建立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的目标、覆盖范围、时间安排,包含气体、投资回收期和银行等减排、注册、监测程序交易方案等。

(3)与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比较

与欧盟的碳排放交易市场相比,芝加哥气候交易所有自己的运作模式,两者有共同点和不同点。

一方面,两者的不同点居多。显然,二者市场类型的根本属性就不同,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不同点。第一,交易产品不同,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的产品具有多样性的特点。芝加哥气候交易所交易的产品名称为碳交易金融合约(CFIs),不同于欧盟的碳排放权单位(EUAs)和核证减排量(CERs)。碳交易金融合约由交易指标和交易补偿量所组成。指标根据会员各自的基准线和交易所制定的减排时间表分配给会员,补偿量是因补偿项目而产生。每一份碳金融合约代表着100公吨的二氧化碳当量。自愿性决定了芝加哥气候交易所产品的多样性,开发出的碳交易金融产品包括温室气体排放配额(Greenhouse Gas Emission Allowances,GGEAs)、经过验证的排放补偿量(Certified Emission Offsets,CEOs)和经过验证的先期行动补偿量(Certified Early Action Credits,CEACs)三种基本产品。GGEAs类似于EUAs,但包括全部六种温室气体的配额,都将转化为CO2当量进行交易。CEOs和CEACs则类似于CERs,所不同的是后者特指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开展的一切减排项目,而前者则没有对项目的双方进行要求,但对项目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要求。也就是说,芝加哥气候交易所也接受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但是,由于CFI的价格远远低于欧洲碳市场CER价格,实际上很难发生交易。第二,交易对象不同。EU-ETS的交易实体为分布在欧盟27个成员国与挪威、瑞士两个非欧盟成员国的炼油业、能源业、冶炼业、钢铁业、水泥业等12000多处设施(企业)。由于不像欧盟碳排放交易那样具有强制性,芝加哥气候交易所采用的是会员制。碳排放实体采取自愿的原则取得CCX会员资格和碳交易资格,交易方需取得CCX会员资格以后方能取得交易资格。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的会员涉及航空汽车电力、环境、交通等数十个不同行业,截止到2009年,CCX会员总数已超过400个,包括IBM、摩托罗拉杜邦福特和英特尔等大型企业。根据排放特征、行业分布以及交易中所扮演的角色等不同,CCX交易会员又分为四类:直接排放温室气体的基本会员,间接排放源的协作会员,参与会员,以及无需第三方核证自行确定温室气体排放量和相应碳交易金融合约补偿额的专项交易参与商。其中参与会员又分为碳排放权的供应商、负责将小的碳排放项目进行打包出售的减排项目集成商、以盈利为目的的投资交易商。第三,配额分配不同。欧盟碳排放交易采用的是总量控制与配额分配的方法,且各成员国的减排任务分配中必须包含特定的减排实体。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则根据会员以前的温室气体排放情况,按照交易所公布的基准线标准确定其本年度的排放基准线,所有的减排量计算都建立在此基准线的基础上。减排基准线的制定充分体现了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的自愿性,没有强制性的约束减排目标,表现出其具有的灵活性。交易所可参照排放实体的实际情况,划分专门针对此排放实体的减排量的计算标准。但是也是因为缺乏强制性的目标,使得排放实体的减排政策容易摇摆不定,导致整个碳减排市场的稳定性缺乏保障。基准线分别针对一期合约的会员(2003—2006年)和二期合约的会员(2007—2010年)分为两种标准。基准线可以调整以反映会员排放温室气体的变化情况。

另一方面,分别作为第一大和第二大全球碳排放交易市场,在实现碳排放权交易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上,欧盟碳排放交易市场和芝加哥气候交易所也有不少共同点,值得其他国家和地区参考借鉴。第一,都建立了明确清晰的法律依据。不管是强制性进行减排的EU-ETS还是自愿性参与减排的CCX,为保证交易体系顺利运转,均出台了一系列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交易指令。2003年10月13日,欧盟正式颁布《排放交易指令》(Directive 2003/87/EC),为欧盟指导碳排放权交易的最高指令。2006年,芝加哥气候交易所也出台了《芝加哥协定》,在协定中,详细规定了建立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的目标,覆盖范围,时间安排,包含气体,投资回收期和银行,减排,注册、监测程序,交易方案等,具备非常强的法律约束力和实际可操作性。第二,都设立交易系统,主要涵盖信息化交易平台和监督系统。芝加哥气候交易体系由交易登记注册系统、交易平台与结算平台三部分组成,各部分不可分割、有机联系、共同完成向登记账户持有者提供实时数据,支持开展交易、协助管理会员的排放基准线、减排目标以及遵守减排义务的工作。登记注册系统是服务于碳交易金融合约交易机制和官方统计的电子数据库。每一个CCX交易的会员都有独立的登记账户。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的交易平台是一个通过互联网连接的为执行登记账户持有者双方之间的交易命令、成交确认并公示交易结果而建立的交易场所。交易平台是匿名、完全电子化的系统,记录和接受买卖碳交易金融合约的报价和要约。交易所标准化碳产品的电子交易保证了产品价格具有透明度和匿名性。所有的交易都必须通过交易所的结算系统提供担保金,数额为交易标的的10%。结算平台处理每天在交易平台上发生的所有交易活动日常信息。它与登记系统直接相连,便于向登记账户持有者交付当天发生的碳交易金融合约。所有在交易平台上的买卖活动都必须通过交易所的结算系统结算,碳交易金融合约根据登记账户发生转让。会员可以通过登陆交易所的登记结算系统获得每日和每年的结算账目报告。第三,都循序渐进,划分阶段性目标。欧盟碳排放交易分三个阶段进行,而芝加哥气候交易所会员减排分为两个承诺期。第一个承诺期(2003—2006年),要求实现所有会员在基准线排放水平(1998—2001年平均排放量)上每年减排1%的目标,到2006年比基准线降低4%。实际上,第一个承诺期CCX所有会员共减排了大约5340万吨CO2。第二个承诺期(2007—2010年),要求所有会员排放量比基准线排放水平(新会员为2000年的排放量)降低6%以上。

(4)对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的评论

总的来说,芝加哥气候交易所有四大自身优点,但最终也没避免被收购的结局,其中原因诸多。第一,自愿减排的自愿性和自律性。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实行会员制,按照自愿加入原则广泛吸纳全球范围的会员,具体程序为由拟加入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交易所会员事务委员会申请后,经由委员会审核后批准其会员资格。会员与交易所签订入会协议之后,须承诺遵守交易所各项规章制度,并在交易所内开立账户并获得交易平台的登陆账号及密码。会员与交易所之间构成的契约关系,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二,以排放总量控制基准线为基础的减排权贸易。产品的交易仍建立在总量与控制原则的基础上进行,根据会员以前的温室气体排放情况,按照交易所公布的基准线标准确定其本年度的排放基准线,所有的减排量计算都建立在此基准线的基础上。第三,核查的公正性和独立性。交易所采用国际标准化的第三方核证核查体系,具有公正性的特点。由交易所认定具有资质的核证核查机构,制作名录予以公布,会员可以从名录中自行选择核证核查机构。如果会员委托的核证核查机构不在名录之内,则需要该机构向交易所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确认并将其加入交易所的名录内。第四,市场价格的公开透明性和交易形式的便捷性。所有产品的价格向公众公开,交易过程透明,防止暗箱操作。所有的交易都通过交易所的电子交易平台完成,并直接与交易所的登记结算系统连接,为会员节约交易费用。根据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的统计数据[34],自2003年交易开始以来,其成员共减少4.5亿吨碳排放,芝加哥气候交易所2007年的交易量猛增,是2006年的两倍,交易额超过7000万美元。2008年的增势更猛,第一季度的交易额就轻松突破2007年总额,虽然2008年下半年的价格下跌,但是总量估计将达到2007年的3倍以上。在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的减排计划中,许多北美公司和当地政府自愿做出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承诺,以保证芝加哥气候交易所能够实现其两个阶段的目标,但2010年被收购以后,连续几个月没有交易,导致其名存实亡。

芝加哥气候交易所曾经被当作用市场驱动方式解决气候变化的典范,但现在它已经变成美国政府在解决这个全球性问题上无所作为的牺牲品。[35]芝加哥气候交易所还受到交易市场不完善、市场供求关系不平衡等的影响,碳交易市场的交易价格经常出现巨大波动。芝加哥气候交易所最终走不下去也证明了自愿性机制存在不足:减排目标没有明确性和力度,政治不确定性也会干扰气候变化治理的安全。而美国针对此现象的有效解决方法是通过总量控制与交易制度提高碳价,可是这实际上也是在无形中从自愿性向强制性发展。

2.绿色交易所

美国绿色交易所(Green Exchange)是由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与摩根士丹利资本集团、瑞士信贷、摩根大通美林英国毅联汇业(ICAP)和联合能源于2007年合资成立的,致力于提供以碳为基础的系列合约。

(1)产生与发展

新交易所向专注于气候变化、可再生能源和其他环境挑战解决方案的市场提供一系列广泛的环境期货、期权和掉期合约。绿色交易所合资公司作为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监管的一家交易所于2009年第一季度启动。交易所将为交易者和企业提供投资碳排放的渠道,同时也准许排放者在这里存放它们的“碳指标”。

(2)交易机制

绿色交易所最初计划在全球范围内提供以碳为基础的合约交易,如欧盟排放量交易计划下的碳补贴、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下的碳信贷,以及符合自发碳标准的经证实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绿色交易所还将提供美国SO2和NOx排放补贴交易项目合约,以及国家绿色电子认证自发可再生能源排放权合约。

绿色交易所于2008年3月16日正式进行交易,由纽约商品交易所的母公司纽约商业交易所来做清算,其产品目录包括了EUAs和CERs的期货和期权交易产品《2008年世界银行碳报告》,还包括符合自愿减排标准的经核查的温室气体减排量(VER/VCU)。此外,绿色交易所还将为美国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配额计划,以及全美Green-e(TM)认证的自愿性可再生能源证书(REC)提供合约。该交易市场基于自愿原则进行交易。

(3)评论

绿色交易所的建立被认为是环境商业领域的一个里程碑,是2003年成立的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的主要竞争对手。但从绿色交易所的实际运行情况看,存在两个突出的问题:首先,交易价值比较低。另外,市场运行不稳定,价格波动很大,与比较发达的欧洲碳交易市场发展规模与水平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出现这些问题的最重要的原因是美国碳排放政策的不确定性,政府并未出台强制性排放政策,对碳排放问题上没有明确态度,导致碳交易市场具有不确定性,运行极其不稳定,由此必然导致价格波动较大。其次,绿色交易所基于自愿原则进行交易,碳排放权交易者之所以在自愿基础上参与交易就是为了加快转变企业生产管理模式,为迎接将来美国可能实施的强制碳减排政策进行预热。但是由于美国联邦政府迟迟没有正式颁布强制排放政策,交易参与者逐渐失去信心和耐心,参加减排的动力在逐渐减弱。所以,美国非强制的碳排放政策对交易市场的发展和最终能否实现减排影响显著。最后,缺少具有针对性的金融监管制度也是一个重要原因。碳交易市场建立和运行的根本目标是减少碳排放,而不是为了创造一种全新的金融衍生品,但当前很多机构却没有将减排目标置于第一位,更多的是就交易而交易。在这种情况下,诸多交易风险的出现不可避免,而绿色交易所的监管机制略显单薄,又缺少相应的监管立法,无法对其进行有效和合理的监管。针对碳这种特殊和全新的金融衍生品,必然需要有针对性的监督和管理制度。

(二)强制性碳排放交易

美国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强制性是建立在区域性的基础上的。美国作为温室气体排放大国之一,在联邦政府层面尚未实施强制性的温室气体减排政策,但是国内部分地区正在积极探索建立区域性的温室气体减排计划及交易体系,主要包括:区域温室气体减排行动(Regional Greenhouse Gas Initiative,区域温室气体行动),西部应对气候变化行动(Western Climate Initiative,西部气候倡议),中西部温室气体减排协议(Midwestern Greenhouse Gas Accord,MGGA)以及气候储备行动(Climate Action Reserve,CAR)。(www.xing528.com)

1.区域温室气体行动(RGGI)

区域温室气体减排行动(区域温室气体行动)为美国及世界上其他碳减排计划的设计提供了借鉴,欧盟碳排放权交易计划也曾借鉴它拍卖的经验。

(1)产生与发展

区域温室气体减排行动是美国第一个以市场为基础的强制性减排体系,于2009年正式实施,由美国东北部的10个州组成,仅纳入电力行业,将该区域2005年后所有装机容量超过25MW的化石燃料电厂列为排放单位,要求到2018年其排放量比2009年减少10%。[36]它以州为基础成立的区域性应对气候变化合作组织,试图推动清洁能源经济创新与创造绿色就业机会,并为其二氧化碳排放量设定了上限,要求它们在2018年时其排放量比2009年减少10%。同时对这些电力部门详细定义了各项指标,并对配额分配、履约核查、配额交易、监测报告、减排量购买等进行了完整的设计,并建立了碳排放配额监测体系,记录和监测各州碳减排项目的执行情况。

(2)交易机制

区域温室气体减排行动同样采用限额与交易(Cap and Trade)机制。首先,设立一个跨州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上限,然后在此上限基础上逐渐减少,直到低于该限额的10%。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区域温室气体行动碳排放配额的初始分配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将整个区域的配额分配到各州,第二个层次是将各州的配额分配到各电厂。区域配额在各州之间的分配基于各州历史碳排放量,并根据用电量、人口、预测的新排放源,以及协商情况等因素进行调整。在各州内,碳排放配额采取拍卖的方式分配到各电厂,该拍卖市场也是配额的一级市场。区域温室气体行动是世界上首个以拍卖方式分配配额的总量控制与交易计划,这是区域温室气体行动与很多早期碳排放总量控制与交易计划的重大区别。拍卖的每份配额均标注生效年份,其有效期从生效年份开始,允许储存。配额拍卖每个季度进行一次,采用单轮竞价、统一价格、密封投标的拍卖方式。在必要的时候,区域温室气体行动也可能采用多轮、递进式竞价的拍卖方式。然后,根据排放上限发行等量的碳排放配额,1份配额允许排放1短吨(相当于0.907吨)CO2,再将发行的碳排放配额分配到各个电厂。通过配额的分配,将总量控制目标分解到了各个电厂,电厂持有的配额可以在二级市场交易。碳排放配额一旦在拍卖市场出售,就可以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交易可以在l0个州范围内无限制地进行,不受行政区域约束。区域温室气体行动碳排放配额的二级市场包括配额的物理交易及金融衍生品交易。其中,物理交易在COATS系统中完成,由交易各方在系统中进行配额所有权的变更。而期货、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品交易则分为场内交易(exchange-traded)和场外交易(over-the-counter)两种。很多金融衍生品交易最终在COATS系统完成物理交易。区域温室气体行动的标准期货和期权合约就是在之前所说的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和绿色交易所进行。通过期货合约,电厂可以锁定未来的配额买卖价格;通过期权,电厂可以降低价格波动的风险。在履约期结束时,根据电厂的实际碳排放量及配额持有数量进行考核。电厂必须确保持有的配额数量不少于其实际碳排放量,否则将会受到惩罚[37]

(3)区域温室气体行动的特征

区域温室气体行动的设计也是循序渐进,分阶段实现目标。为了让各州有足够的适应时间,区域温室气体行动提供了一个缓冲期,它要求第一个3年期即2014年之前各州的排放上限是固定不变的,但从2015年开始至2018年将每年减少2.5%,最终实现减排目标。而各州的强制减排措施则是建立在区域温室气体行动体系的碳减排额基础上,各州采取各自的措施限制发电厂的碳排放量以产生碳排放额,然后将这些碳排放额通过区域温室气体行动体系进行拍卖,接受规制的发电厂都可以购买来自10个参与州的碳排放额,以达到对该州碳排放额的规定的要求。通过此种方式,这一体系将10个州的减排项目连接成一个协调、统一的区域性碳排放履约市场。

区域温室气体行动较为保守,局限在10个州里面,除了强制性的特征,还有其他自己的特色。第一,配额拍卖中的“跟踪系统”。区域温室气体行动的电子交易平台,实践中将配额100%拍卖。CO2配额跟踪系统是地区温室气体倡议(区域温室气体行动)拍卖交易的电子在线平台登记及核查系统。CO2配额跟踪系统与美国环保署共享电厂碳排放的实时数据,并记录、跟踪各州拍卖的所有配额(包括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同时也允许公众查看并下载配额拍卖活动、交易报告及各州、电厂碳排放相关数据。三年履约期结束时,各州可通过CO2配额跟踪系统核查电厂是否持有足够的配额来抵消履约期内所排放的CO2,并对超额排放的电厂进行处罚。第二,监测与报告系统。有独立的市场监管机构。区域温室气体行动的监测与报告制度非常严格,各州选定一个独立的市场监管机构,负责监督拍卖等市场活动。管制对象要按照区域温室气体行动的规定安装必要的监测系统,在规定日期前完成记录并按季度向管制机构报告来自监测系统的数据。一般步骤为安装、验证、数据计算、记录保存、报告数据。第三,允许分配的碳抵消(仅局限美国本土内)不超过3.3%。实际上,碳抵消是区域温室气体行动签约各州实现碳减排的重要手段。当然,区域温室气体行动要求碳抵消必须具有真实性、可核查性、额外性和永久性,且其购买的碳抵消额(一个碳抵消额代表一个发电厂配额之外的基于项目所产生的碳排放额)必须是可供分配的。碳抵消[38]就是允许电厂购买一部分其他行业或企业产生的减排量,来抵消自身的减排任务。抵消机制的主要框架包括:一是抵消的注册和登记。抵消的注册和交易也在CO2配额跟踪系统进行,用于抵消的碳减排项目必须位于10个州行政区域内,极端情况下(如碳排放配额价格过高),CDM项目产生的“经核证的减排量”也可作为抵偿的来源。二是抵消的限度。地区温室气体倡议(区域温室气体行动)规定,使用抵消的数量不得超过电厂应履约义务的33%。但是如果配额的价格高于7美元和l0美元时,则允许使用抵消的比例分别提高到5%和10%。三是抵消的来源。目前,允许采用的抵偿来源包括:垃圾填埋场甲烷气体的收集和利用、减少输电和配电装置中的六氟化硫排放、造林和森林经营形成的碳汇、减少或替代建筑行业天然气、石油或丙烷燃烧排放的二氧化碳、通过加强农业化肥管理减少的甲烷排放等。第四,防止市场失灵,引入两个安全阈值[39]。第一个安全阈值可以防止初次分配导致碳价过高,让市场有足够的时间来吸收初始分配造成的价格失效风险,渐次调整至最优。区域温室气体行动规定,某一履约期的前14个月中,如果市场价格的滚动平均值持续12个月超过安全阈值,则延长该履约期。第二个安全阈值可以防止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区域温室气体行动规定,如果碳配额供应严重不足,连续两次出现第一个安全阈值发生作用的情况,则允许碳减排量的来源范围从美国本土扩展到北美或其他国际交易市场,并将使用上限提高到5%甚至20%。

(4)区域温室气体行动的不足

区域温室气体行动的缺陷主要是比较分散,整体性差。首先,区域温室气体行动若要获得成功,不能仅限于一个严格的区域市场,必须被纳入全国性体系中。其次,它的目标太过保守,只纳入了电力行业。再次,区域温室气体行动的参与州虽然从中获得了巨大的金钱收益,但有许多州动用本来应该用在能效项目中的收入去填补州政府的预算缺口和财政赤字。还有配额过度分配的问题,各州都最大限度地提供限额,原因是任何一个州都不愿因碳成本而导致行业竞争失利,从而出现了最低价格。因为配额的过度分配和低价格,多数交易以双边现货交易进行。这也暗示参与者对配额过度分配的衍生品交易市场失去了兴趣,而且有些金融参与者已经退出。最后,伴随着经济衰退,电力需求降低,燃料从煤、石油向价格相对较低的天然气转型,而且增加了非排放源(如核能和可再生能源)的发电量,发电厂纷纷由煤炭改用天然气,降低了碳排放量,能源结构的变化而非交易体制的变化是碳排放量降低的主要原因。

2.西部气候倡议(WCI)

美国西部的亚利桑那州、加利福尼亚州等5个州发起成立了区域性气候变化应对组织西部气候倡议(WCI)。

(1)产生与发展

到2009年底,该气候变化应对组织共吸收了包括四个加拿大省份在内的11个北美的州、省加入。西部气候倡议第一个特点就是囊括所有的经济部门。西部气候倡议明确地提出了建立独立的区域性排放贸易体系,并设定具体的减排目标。该体系的适用部门包括工业、电力、商业、交通运输以及居民燃料使用,以2005年的排放量为基准,到2020年将该区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降低15%。确定的该体系的启动时间是2012年,全面实施的时间是2015年。

(2)交易机制

西部气候倡议建立的也是区域“限额与交易”(Cap and Trade)机制。要求自2011年起,各成员必须报告上年度的碳排放量,并制定其至2020年年底前的碳预算,明确本部门的温室气体排放上限,以实现减排指标。然后,西部气候倡议根据各成员的需要,设置了交易平台,各成员可以灵活地在各自区域内通过拍卖或无偿的方式进行排放额度的分配。在这个倡议中,预计将排放总量到2020年时在2005年基础上减少15%。依据西部气候倡议规划,当其于2012年开始实施时,其规模将为当年欧盟碳排放交易计划的一半,成为全世界第二大碳市场。当完全实施时,将可创造一个具备每年10亿碳额度的排放交易市场。尽管前景迷人,但是这一进程不能预期过快,2012年是美国联邦市场的启动时间。

(3)AB32法案

加州总量控制与交易计划是西部气候倡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减排力度最大的强制性总量控制体系,还是《加利福尼亚气候变暖解决法案》(也称《AB32法案》)中减排策略的关键内容。数个州与地区都制定了气体排放法案,《AB32法案》于2012年执行,是以立法的形式要求温室气体排放水平恢复到1990年水平,2050年降到1990年的80%。法案要求从主要工业中捕获温室气体排放量,并对不履行者予以处罚。从人均来看,能将加州人均二氧化碳从每人每年14吨降到每人每年10吨,减排效果很可观。任何一个目标的实现都需要保证机构,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隶属加州环保局,是实施《AB32法案》的领导机构。同样,《AB32法案》的核心也是总量控制与交易计划。《AB32法案》的发展状况逐年演进。自2012年开始执行,到2013年加州总量控制交易体系正式启动,该交易体系覆盖了加州州内总排放的50%,并将于2015年,进一步扩大至85%,成为国际上继欧盟碳交易体系(EU-ETS)以来覆盖范围最广的碳交易体系。该体系的正式运行,无疑为目前低迷的国际碳市场带来了新的希望。美国加州碳交易体系,改进了欧盟在前两个承诺期中以免费分配为主的配额分配方式,积极推进配额拍卖和配额价格控制储备等机制,以灵活调节配额的供需和价格波动,避免配额的过度分配。依据ARB网站发布的2013年规则制定活动时间表,主要包括碳抵消项目、产品基准线、配额分配、执行拍卖和交易要求以及碳排放泄漏五个方面。电力行业作为排放大户,是很多碳交易体系中的重点受控对象或参与行业。加州电力行业在市场结构、能源结构和价格制定等方面有自身的特点,加州碳交易体系中的电力行业在配额预算、分配方案、合规要求、收益流向、行业影响方面面临极大的挑战。此外,在《AB32法案》中,碳抵消信用是除配额外唯一的合规工具,其开发标准、使用和监管要求、信用类型、签发流程等是碳交易体系设计的重要内容。2014年,ARB特别针对“成本控制机制”进行讨论,值得其他国家借鉴学习。而2015年,加州碳市场将迎来第二履约期,燃料供应商纳入交易体系将成为最大亮点。燃料供应商所承担的合规义务将使其覆盖交易体系总排放的一半左右,成为最大受控源。它值得分析和借鉴的特点有:第一,建立强制报告制度。第二,受控排放源选择上采取分阶段递进式。第三,配额分配要兼顾各行业的实际情况。第四,建立有效的成本控制和市场灵活机制。第五,制定严格的抵消项目开发标准。第六,设立专门机构监督市场交易。

3.中西部温室气体减量协定(MGGA)

中西部温室气体减量协定(MGGA)于2007年11月由美国西部九个州和加拿大两省在美国威斯康星州共同发起成立。借鉴了美国环境保护署的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交易机制经验与区域温室气体倡议(区域温室气体行动)的模式规则,目标是到2020年时各成员将碳排放量在2005年基础上减少20%,到2050年减少50%。MGGA的一个重要意义是促进美国、加拿大联邦政府及其他碳减排的区域性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并且还指定了一名美国代表和一名加拿大代表作为联络员,为国际间的区域合作起了示范作用。

4.气候储备行动(CAR)

与区域温室气体行动、西部气候倡议不同的是,气候储备行动是美国加州州内强制性结合项目的方案,而区域温室气体行动与西部气候倡议是强制性结合配额的方案。它制定一个可开发、可量化、可核查的温室气体减排标准,发布基于项目而产生的碳排放额,透明地监测全程的碳交易过程,其目标是要建立一个覆盖整个北美的交易体系。

(1)产生与发展

气候储备行动的前身是2001年在加州注册的“加州气候行动注册处”,一直以来加州气候行动是一个碳排放自愿登记机构,现在变更为气候行动储备后,集中于发展标准化温室气体减排的协议项目,打造一个登记和跟踪抵消温室气体的体系平台。目前参与该体系的企业将近400家,它在墨西哥城、纽约、华盛顿特区、旧金山等城市成立了工作室与代理处。

(2)交易机制

气候储备行动的交易项目涉及四大领域:工业、交通运输、农业和林业。它所产生的减排量单位称为气候储备单位(CRT),1个气候储备单位(CRT)等于1吨二氧化碳当量,CRT目前不能在芝加哥气候交易所中交易,但可以在其子公司——芝加哥气候期货交易所交易。由于气候储备行动是美国第一个根据自愿碳标准(VCS)设立的温室气体减排体系,其所有的项目都是采用自愿碳标准(VCS)方法学,因此气候储备行动目前只接受由气候行动储备开发协议项目,尚不接受CDM项目的减排额,而只是把CDM机制的方法学作为其协议的出发点,也不接受来自环保署“气候领导者项目”所产生的减排额(CL0)以及来自自愿碳标准的减排额。[40]

(3)评论

在市场方面,气候储备行动有意地排除了可再生能源发电、绿色建筑等部门,认为这些部门已经被其他标准充分考虑了,气候储备行动没有必要再去涉及。显然美国人在将气候储备行动变为一个成熟的标准之前,并不打算激进地向外扩张。另外气候储备行动还有其姊妹组织气候登记处,它主要是负责北美所有的实体性的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报告和核查,而不支持温室气体减排项目的登记或跟踪。气候行动中心(CCA)也是其旗下的子项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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