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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国际气候变化治理的成果

时间:2023-09-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欧盟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是目前全球交易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属于强制性配额交易市场。碳排放权资产可以在欧盟范围内自由交易,以帮助成员国履行减排履约义务。在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开始运行之前,欧洲有四个先行的排放交易体系,它们为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建立提供了经验。

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国际气候变化治理的成果

欧盟碳排放权交易机制(EU ETS),是目前全球交易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属于强制性配额交易市场。2003年,欧盟颁布的《排放贸易指令》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即欧盟碳排放中央管理机构确定其成员国的总排放量,然后按照一定的规则分配基础的碳排放权资产(EUA)。碳排放权资产可以在欧盟范围内自由交易,以帮助成员国履行减排履约义务。

在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开始运行之前,欧洲有四个先行的排放交易体系,它们为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建立提供了经验。

1.英国排放交易体系

英国排放交易体系在2002年启动,多数成员国同意加入是为了获得80%的气候变化税(CCL)的减免。气候变化税是对工业及商业能源消费征收的税收。为得到减免,公司需要对它们的温室气体排放或能源消费采取一个绝对或基于一定比例的限制。每个公司采取的限制类型取决于其公司从政府那里得到的可交易的配额的份额、参与市场的规则和时机。

2.丹麦二氧化碳交易体系

丹麦二氧化碳交易体系在1999年启动,目的在于规范发电厂的二氧化碳排放。它通过“安全阀”来确保限制二氧化碳排放的成本不会超过一个最高水平。(www.xing528.com)

3.荷兰碳抵消体系

荷兰碳抵消体系是为更高效和低成本地履行荷兰的《京都议定书》义务,而充分利用《京都议定书》下的基于联合履行机制(JI)和清洁发展机制(CDM)两个机制的项目所产生的碳信用(分别称为减排单位(ERU)和核证减排量(CER),都代表了一吨二氧化碳当量)抵消其《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减排额。

4.英国石油公司排放交易的内部试验

该试验自愿在企业内部对位于世界不同地区的分公司或项目推行温室气体排放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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