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的祖先以五谷为主,辅之以蔬菜、鱼、肉的饮食习惯由来已久,随着秦汉物质生产水平的迅速提高,人们的食物结构也发生一些变化。
饮食习惯和食物结构 秦汉时代一般平民饮食极为简单,多数人一日二餐,从《睡虎地秦墓竹简·仓律》所规定秦代罪徒早、晚各一餐,可知二餐约为当时习惯。汉代的绝大多数平民仍是一日二餐,《汉书·食货志》记载晁错说“人情,一日不再食则饥”可证。地主、富商及贵族皇帝则多为一日三餐或四餐,《论语》“食不时不食”汉郑玄注云:“一日之中三时食”这里指的显然是统治阶级而言,广大劳动人民有需要(肚子饿)和可能(有粮)就要进食,绝不会因“不时”而拒绝吃饭的。皇帝多为一日四餐,《白虎通》:“平旦,食少阳之始也,昼,食太阳之始也,哺,食少阴之始也,莫,食太阴之始也。”这里,把天子的四餐抹上一层神秘的色彩,似乎具有多么重大的意义,其实,不过是比一般人早(平旦)、晚(莫)各多吃一餐,以满足其口腹之欲而已。当然,统治阶级的饕餮之欲不仅表现在每日进食次数上,更主要的还在于饮食的结构上。以上所说饮食习惯,仅系一般情况而言,至于食不果腹,“民无盖臧”(《汉书·食货志》)的贫民及宴饮无度的地主贵族当不在此例。
秦汉时,人们的食物种类已大为丰富。五谷杂粮常见的有黍、稷、稻、粱、大豆、小豆、麦、麻、瓜等。其中黍粘的叫黍,不粘的叫稷,稻粘的叫糯,不粘的叫籼和粳(见程瑶田《通艺录·九谷考》)。常人以羹饭为主,《汉书·翟方进传》记汝南童谣,“饭我豆食羹芋魁”。即以豆类和稻谷制成的饭为主食,在粮食品种方面除传统的黍、稷等米类外,黄河流域从西汉开始也以麦食为主要食物。从《博物志》载“啖麦令人多力”可以看出人们对麦的认识。人们不仅吃脱皮的谷粒,并且掌握了把谷物磨成粉末的技术,马王堆汉墓遣策和长沙砂子塘汉墓附葬品中所列的“黄粱”“白粱”,有人推测,可能是粘白黍和黄粱磨制成粉后制成的饼类食物,洛阳金谷园汉墓出土的汉陶仓上有“大麦屑”的题字,说明麦麸已从麦粉中分析出来,移作他用。但当时人们尚未掌握发酵技术,尚不会做馒头之类的食物,所以麦也用来做成饭吃,面食尚不普遍。
主食以外的食物,在秦汉时也大为增加,蔬菜中除传统的葱、韭菜和白菜外,又从东南亚传来了大蒜。此外,张骞通西域后又把西方的胡萝卜、石榴、苜蓿、葡萄等带到汉朝。从而丰富了汉人的饮食品种。秦汉时,人们食肉、饮酒也较前为普遍。《盐铁论·散不足篇》云:“古者庶人粝食藜藿”,“燔黍食稗,而烨豚以相飨。其后乡人饮酒,老者重豆,少者立食,一酱一肉,旅饮而已。其及后,宾昏相召,则豆羹白饭,綦脍熟肉”,“今民间酒食,殽旅重叠,燔炙满案”,“今闾巷县伯,阡陌屠沽,无故烹杀,相聚野外。负粟而往,挈肉而归”,“今熟食遍列”。这里说的平日饮酒、吃肉者当然只是地主和富人,如淮南厉王被废后,朝廷给其家“肉日五斤酒二斗”(《汉书·淮南衡山济北王传》)。一般百姓还是很少有酒肉的,“一豕之肉,得中年之收”(《盐铁论·散不足篇》),所以,平时一般百姓只是食豆饭而已。就是一些清廉的官吏也多有“蔬食”者,即仅以素菜佐饭,如王吉、杨震子孙皆布衣蔬食。《史记·陈丞相世家》载“平为宰分肉甚均”,证明,不在祭祀之日,人们很少吃肉。不过秦汉时饮酒、食肉的人毕竟比先秦时逐渐增多,人们的食物结构普遍发生变化应是无可怀疑的。
主食的一般做法 我国古代悠久的文明,其重要表现之一,就是对食物的烹制方法相当丰富。秦汉时代就已达到很高水平。主食加工的方法,即以黄河流域人们普遍食用的麦为例,普通的就有饼、饭、粥三种熟食方法。
饼,最早是从外地传来的食品样式,炮制方法经过祖国人民改进而发展起来。到秦汉时代,饼的种类已相当多。一般多将麦磨成面后,去掉麦皮,然后掺水,捏成饼状,放入釜甑蒸熟而成。《急就篇》颜注曰:“溲面而蒸熟之,则为饼”即此。因当时尚不知面的发酵方法,故所蒸之饼乃为死面饼。还可将捏成之麦饼用火烤熟,这种烤熟的饼称为“胡饼”。《释名》曰:“胡饼,作之大漫冱也,亦言以胡麻著其上也”。所谓“大漫冱”是指汤水很多,疑为煮饼,但又言“以胡麻著其上”,唐代白居易有诗曰“胡麻饼样学京师,面脆油香新出炉”(《寄胡饼与杨万州》),可推测汉代胡饼也有以炉烙制而成的,它的出现应不晚于东汉。《太平御览》卷860引《续汉书》曰:“灵帝好胡饼,京师皆食胡饼。”其状约与今日烧饼相似。此外,还有“汤饼”又称“煮饼”,其作法是将和好的面揪成片,用沸水煮熟,类似今日之面片,但可能较今之面片为厚。[327]《释名》中提到的麦饼,还有“蝎饼”“金饼”“髓饼”“索饼”诸名称。估计“蝎”“索”言饼之形状,“索饼”就是把饼切成细条,类似现在的切面,“金”乃饼之颜色,“髓”则在饼中掺有兽骨骨髓之油脂,也可能就是馅饼。晋代文学家束晳曾作过《饼赋》说:“弱如春绵,白如秋练,气勃郁以扬布,香飞散而远遍。行人失涎于下风,童仆嚼而斜眄”,形容了饼的色、香、味令人馋涎欲滴。
饭,是用麦(主要是大麦)做成的干饭,亦称为“糒”或“糗”。《说文》“陈楚间相谒食麦饭”。可见,麦饭是秦汉时关东地区较为普遍的食品。麦饭的制法较饼为简单,不需磨制,只要将麦去秕,蒸或煮熟即可。做熟后的麦饭还可暴干,以备长期保存。故《说文》释为“干食”。又称“食餱”,见《释名》“餱,候也,候人饥者以食之”。麦饭多为平民主食,因其制作粗糙,富人食麦饭者则被视为寒俭。《后汉书·逸民列传》“就故为(丹)设麦饭葱叶之食,丹推去之,曰:‘以君侯能供甘旨,故来相过,何其薄乎?’更置盛馔,乃食”。所以有不少官僚地主因食麦饭而被誉为“清廉”的。如《太平御览》卷229引《孟宗列传》曰:“吐麦饭,察者以闻,上乃叹息曰:‘至德清纯如此。’”
粥,以麦煮成的稀饭。《释名》曰:“煮麦曰”,《说文》:麦甘粥也”。这是北方人,尤其是老年和妇孺的常食。《七略》曰:“宣帝诏征被公,见诵《楚辞》。被公年衰母老,每一诵辄与粥。”此外,还有水引馎饨,可能是类似拨鱼或馄饨之类。还有近于现在炸麻花或炸油圈之类的膏环,用“稻米屑或面粉搦团,可长八寸许,屈令两头相就,膏油煮(煎)之”(《齐民要术》)。
至于粟、黍、稻的食法,秦汉时代仍同以前一样,以作干饭为主,如《汉书·公孙弘卜式儿宽传》记:“公孙弘为丞相,食脱粟之饭。”《太平御览》卷50引《三秦记》曰:“河西有沙角山,其砂粒粗,有如干。”这种黄色的干饭,当为粟饭暴干而成。又如《汉书·王莽传》:“莽闻城中饥馑,以问业。业曰:‘皆流民也。’乃市所卖粱饭肉羹,持入视莽。”这里所说的“粱饭”即以黍制成的干饭。又《急就篇》云:“馓之言散也,熬稻米饭,使发散也。”这里仅举出“稻”制的饭。黍、稻、粟当然也可以煮粥。
在制作干时,往往也添加一些干果、蜜汁以调味[328],食用干饭时往往加水,谓之“飧”[329]但也常有边食干饭边饮水者,有条件的则饮温汤。[330]较讲究的则“以羹浇饭”谓之“赞”(《说文》)。豆类也可做饭,但完全以豆为主食,则被视为贫困生活。《东观汉记》:闵仲叔,太原人,与周党相友,党每过仲叔,共含菽饮水,无菜茹。因此,豆主要用来做粥。汉代最流行的豆粥为“甘豆羹”,是以米同小豆煮熬而成,以其味甘纯故有是称(见《急就篇》颜注),当然也有加醋、盐等调料者。通称为“羹”,亦可视为副食。“羹饭”为秦汉人常食。
副食及其他食品 秦汉人一般副食约有三类,豆类品,蔬菜及肉类。
豆制品,除豆羹既可为主食又可视为副食外。重要的有豉。春秋时不见有,以豆制成类似于酱的豉,因此,豉应出现于秦汉时代。[331]《史记·货殖列传》“糵麹盐豉千苔”可比“千乘之家”。《汉书·货殖传》有“豉樊少翁,王孙大卿,为天下高訾”,颜师古注云:“樊少翁及王孙大卿卖豉,亦致高訾”,由卖豉而发财。可见,当时社会食豉之普遍,有资料证明秦汉时已会作豆芽。得到全世界人民赞誉的豆腐可能就是在秦汉时代发明的,据杨衒之《洛阳伽蓝记》载:西汉淮南王刘安和他的幕僚“腐豆为乳脂,名曰豆腐”。直到今天豆腐仍是我国和全世界各国爱吃的营养丰富的食品。
至于蔬菜,主要有葵、芹菜、芋、韭、葱、䪥、芜菁、瓠、芥、笋、萝卜、葫芦、黄瓜、藕、蒜、蘘荷、菠菜、菱芡、薏茨等。其中黄瓜又称胡瓜,为张骞通西域后由西方传入的,菠菜、葱、蒜等也是在秦汉时由国外传来的。因此,秦汉时的蔬菜品种较以前增加许多。从而丰富了人们的副食内容。
在上述蔬菜中,最主要的是葵,即冬葵。早在《诗经·豳风》中就提到过这种蔬菜“七月享葵及菽”。《史记·循吏列传》说到鲁相公仪休“食茹而美,拔其园葵而弃之”不愿与民争利。可见,至汉代仍为常食之蔬菜。芹菜大约最早产于南方,《吕氏春秋·事味》“菜之美者,云梦之芹”。到秦汉时芹菜大约从云梦传至北方。芋,即芋头,秦时称为蹲鸱,《史记·货殖列传》云:“汶山之下,沃野,下有蹲鸱,至死不饥。”《正义》注曰:“蹲鸱,芋也。”汉时汝南民谣有“饭我豆食羹芋魁”(《汉书·翟方进传》),可见,芋为当时主要蔬菜。葱、韭和䪥也很普遍。汉龚遂为渤海太守时“令口种一树榆,百本䪥,五十本葱,一畦韭”,“秋冬课收敛,益蓄果实菱芡”(《汉书·循吏传》)。文中提到的䪥,一名鸿荟,俗称蕌头。人食其鳞茎,并可加工制成酱菜。菱芡又称“鸡头米”(《方言》)其“叶似荷,实有芒刺,其里如珠,可以疗饥止渴”(《古今注》)。值得注意的是:秦汉时的常见蔬菜中,调味者占很大比重,如姜、葱、蒜、蘘荷、蓼、苏等。[332]其原因约为当时“羹”“豉”等重要食品皆需适当调味方可进食的缘故吧。
肉食类的品种繁多,六畜:马、牛、羊、猪、狗、鸡,均可食用。只因马较贵重,不轻易食用。牛为耕田主要畜力,有时也为官府禁止宰杀。常被食用的主要是猪和狗。地主贵族食猪、狗肉十分讲究,所食之猪、犬以幼、壮者为佳。从马王堆汉墓出土的肉食标本分析:小狗以豢养一年以内为佳,幼猪以二月至半年者为好。鸡为最普遍的食用家禽,在马王堆一号汉墓和江陵凤凰山一六七号汉墓曾出土大批鸡蛋,在多数汉墓中皆可找到鸡骨。一般平民也有以鸡肉待客或供奉长辈食用的(见谢承《后汉书》),鸭和鹅也可供食用。此外,从考古和文献资料中可知:秦汉人所食之肉的品种尚有:鹿、獐、兔、狼、鼠、雉、雁、鹄、鹤、天鹅、鸠、鸽、麻雀、鹌鹑、鹧鸪、凫,以及鱼、蛙、蟹、螺、蚌、贝蛤等等。至于牛、羊、猪等的内脏及蹄等亦知食用。居延汉简中曾有一简云:“(猪)头六十,肝五十,肺六十,乳二十,蹄二十,舌二十,胃一百,一百,臗三十,心三十,肠四十,牛脍一只六十。”(转引自劳干《汉简中的河西经济生活》,载《劳干学术论文集甲编》)可见肉食类之丰富。
饮料及其他杂食品 秦汉时代的饮料,主要有酒、浆和茶。
秦汉时人有饮酒的风气,自皇帝至贫民只要有条件者,皆喜饮酒。《睡虎地秦墓竹简》中有这样的律令:
百姓居田舍者毋敢盬(沽)西(酒),田啬夫、部佐谨禁御之,有不从令者有罪。(《田律》)
可见,饮酒必定相当普遍,否则不会在《田律》中做这样规定。秦始皇常在宫中“置酒”与群臣宴饮(《史记·秦始皇本纪》)。汉代皇帝也常“设宴饮之会”“引满举白”(《汉书·叙传》),将相百官也常饮酒,尤其是西汉初年,曹参等人“日夜饮醇酒”(《史记·曹相国世家》),武者饮酒屡见于史籍,如《汉书·季布栾布田叔传》“有言其勇,使酒难进”《后汉书·朱景王杜马刘傅坚马列传》,“(马)武为人嗜酒”。文人儒者也颇不去嗜者,如王式征为博士“止舍中,会诸大夫博士,共持酒肉劳式”(《汉书·儒林传》),东汉末经学大师郑玄能“饮酒一斛”(《后汉书·张曹郑玄列传》)。不仅男子饮酒,女人亦有嗜酒者,《后汉书·刘玄刘盆子列传》:“韩夫人尤嗜酒,每侍饮,见常侍奏事,辄怒曰……”民间喜丧事,婚姻嫁娶,以及祭祀等,无不以饮酒为快。在汉代民间买卖物品、田地及借贷订立契约时,也要沽酒二斗。如《居延汉简》中有:
神爵二年(前60年)十月二十六日,广汉县二十郑里男子节宽惠布袍衣,陵胡长张仲孙用贾钱千三百,不在正月□□至□□□□□□正月书符用钱十,时在旁侯史张了卿,戍卒杜忠知卷,约沽旁二斗。又直长乐里受奴田州五亩,贾钱九百。钱毕已。丈田即不足,计亩还钱。商人淳于次,孺见郑少卿沽酒商二斗,皆饮之。(见《居延汉简考释》卷2)
从以上资料可以看出饮酒的风气是比较普遍的。如前所述:浆为秦汉时更为普及的饮料,一般用米粉或面粉调水而成“米汁相捣也,亲水调面粉,俗亦称浆”(《字汇》)。但也有以白水为浆的。[333]
东汉时,我国已流行饮茶。王褒的《僮约》中有“武阳买茶”之句,是茶作饮料的最早文字记载。饮茶见于正史,最早的典籍虽在《三国志》[334],但《汉书·地理志》长沙国下有“茶陵”。可以推断西汉时期茶在南方个别地区已成为人们的饮料。至东汉时,饮茶当较普遍。人们对饮茶的益处已有了解。三国时代的名医华佗说:“苦茶久食益意思。”可见当时对茶的作用已有较多的认识。(www.xing528.com)
点心也有许多种花样,现可考者即有粔籹、、稻密糒、稻頪、枣頪、白頪、糖扶于頪、孝、卵等名目。据《齐民要术》可知,粔籹是用蜜和糯米粉制成的环形点心。枣頪,糖扶于頪则是分别加有大枣和荸荠的糯米点心。孝则是用米汁熬成的胶牙糖,卵可能是加入鸡蛋的米饼。
秦汉时代供食用的瓜果也很多,水果则有西瓜、荔枝、杨梅、橘子、香橙、杏、李、桃、柚、柿;干果则有枣、栗、菱角、橄榄、木瓜等等。马王堆一号汉墓中还保留下一百三十余粒甜瓜子。可见甜瓜乃是人们喜爱的水果。瓜果还是贫苦农民度饥荒时的主要食物,以瓜、菜、桑椹等为食的记载,不绝于秦汉史书。
炊具及餐具 秦汉时期的主要炊具是灶、釜、甑。烹调蒸煮的器具,有鬲和献。做菜煮肉的称鼎和敦、彝。
灶的形状与今日农村所用之烧柴灶大致相同,一般为立体长方形,前有灶门,后有烟囱,灶面有大灶眼一个,另有小灶眼一二个。(见《洛阳烧沟汉墓》科学出版社1959年出版)孔上置釜甑。有的在火门上还有并列的竖条孔火眼。
釜一般用夹砂陶制成,黑红色,扁圆腹,圜底,可套在火眼上,为煮食物之器。甑亦多陶制,敞口,外折平上沿。是蒸食物之器。小釜与大釜形式相仿。也有作罐形,应是温水器。釜、甑也有以铜或铁制的。在南方汉墓中还发现有一种三足铁架,架上置铁釜,用以烧煮食物,具有灶的作用。
民间蒸饭一般用柴草,畜牧发达地区或用牛粪,所谓“灶下炊牛矢,甑中庄豆饭”(《太平御览》卷850引应璩新诗)。秦汉时代已有煤出现,并用于冶炼。但是否用于做饭,尚难确定。
盛食物之器皿民间一般已有陶质的碗、盘、耳杯等。富家贵族则多用漆器,碗、盘与今日之形式相近,耳杯多为椭圆形,两侧有把手,形似耳,故名。用以盛酒或羹。此外,常用食具还有尊、簋、爵、勺等以及厨房中放置食物的“庋”(见《后汉纪》卷23胡三省注)。盛食品的有高座的小盘子,叫做豆和登,大盘子叫做俎,后来又演变为切茶切肉的砧类用具。进食时则用筯箸,即筷子,也有匙,或称匕。居延金关出土有大小各一,由木、竹制成,并施以漆。盛食物的竹器,圆的叫箪,方的叫笥,可以盛各种食品。秦尚“六”故统治阶级一般食品及用具以六种或六样为主,即俗话说的“六六顺”。到了汉代,又由六而变为五。所谓“丈夫生不五鼎食,死则五鼎亨耳。”(《汉书·严朱吾丘主父陆严终王贾传》)官愈大所用食品种类愈多,后竟成为制度,如上公食四十品,侯伯三十二品,子男二十四品,士用八品等等。
桌椅在秦汉时尚未普遍应用。放置碗、盘的是案,案有木案、石案之分,以木案为多。多为方形、长方形,也有极少数圆形,质轻,有隔水边沿,一般民间使用的小案长约一米,宽约半米,可以用手举起。富家贵族所用大案则可长达二米,宽一米,漆饰特别精致。北京大葆台汉墓中出土一件鎏金漆器案,面绘卧鹿草叶纹,下有四铜马腿,即可作为代表。(见《大葆台西汉木椁墓发掘简报》,《文物》1965年第12期)
菜肴的烹调方法 秦汉时我国已出现较为复杂的烹调技术和方法。从历史文献和近年来不断出土的秦汉文物中可知。当时的烹调方法至少有羹、炙、炮、熬、蒸、濯、胫、脯、腊、醢、、菹等十余种。
羹,即是肉汤,这是一种古老的烹调方法,至秦汉时又有进一步发展。因用料不同而有不同名称,如只放肉不加调料的纯肉汤,称为大羹(羹),具体又分牛首、羊、鹿、豕、豚、狗、凫、雉、鸡等羹。加米屑的肉汤称白羹,加葵菜之肉汤称巾羹。此外,还有根据加入的成分不同而有不同名称的羹。
炙,为一种烤制食品的方法。多用于烤食肉类。甘肃嘉峪关壁画中有以小三股叉烤炙肉块的画像。《东观记》有邓和曾进光武帝“鱼炙”的记载。猪、羊、牛、犬、鱼、貊等皆可炙而食之。
炮,即将带有皮毛的兽肉裹上泥土烧烤,洛阳汉墓中陶壶题字有“炮豚”。蒸、煎、熬作法与今略同。
濯,俗称汆或炸。即将食物放入沸水(或油)中煮(或炸)熟。
脍,即切生肉而食,《说文》:“脍,细切肉也。”汉墓遣策中常发现有牛脍、鹿脍、鱼脍等。
脯,即用盐渍过而晒干的咸肉,汉墓遣策中有牛、牛胃、鹿脯,洛阳汉墓曾见鸡脯。
腊,将兽肉去毛,经火烤后晒干。遣策中见到的有腊羊、腊兔等。
醢,就是肉酱。
,即鱼酱。
鲍,腌臭鱼,《释名》:“鲍鱼,鲍,腐也,埋藏奄使腐臭也。”
菹,即腌制的酱菜,又分菜菹及瓜菹二种。以上烹制方法均需使用一定的调味品,常见的调味品有盐、酱、醯(醋)、豉、曲、糖、蜜、姜、葱、韭、桂皮、花椒、茱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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