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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史:金属货币减少之谜

时间:2023-09-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个难解之谜从文献记载中反映,进入东汉以后,金属货币突然减少。自秦统一以来,“币为二等:黄金以溢为名,上币;铜钱质如周钱,文曰‘半两’,重如其文”,即只通行黄金和铜钱两种货币。货币减少的原因对于东汉货币突然减少的现象,后代学者均有不同解释。事实上,民间仍在流行着货币,布帛谷粟等实物交换绝没有能完全取代金属货币。

秦汉史:金属货币减少之谜

货币是国民经济体系中的重要因素[292]秦汉是我国国民经济体系完全确立的阶段,而作为国民经济体系不可缺少的条件之一——统一的货币,在东汉时代却出现了一些异常现象。这是研究秦汉史不能不注意的一个问题。

一个难解之谜 从文献记载中反映,进入东汉以后,金属货币突然减少。似乎出现货币经济大倒退的现象,许多经济史学家为此而纷纷探讨其原因。

自秦统一以来,“币为二等:黄金以溢为名,上币;铜钱质如周钱,文曰‘半两’,重如其文”(《汉书·食货志》),即只通行黄金和铜钱两种货币。此后,随着财富和商品的增加,作为货币的黄金和铜钱也愈来愈多地出现在秦和西汉社会里,例如西汉初陆贾出使南越得到“千金,分其子,子二百斤,令为生产……宝剑值百金”(《史记·郦生陆贾列传》)。在西汉一代,皇帝经常用“金”赐给臣下或匈奴、西域各国,文献记载百斤、千斤、万斤者不胜枚举。贵族官府所藏黄金,更是惊人。如梁孝王死时,府藏余黄金四十余万斤。王莽败时,省中黄金六十匮,一匮万金。当时,民间物价也以黄金计,如王莽末年“天下旱蝗,黄金一斤易粟一斛”(《后汉书·光武帝纪》)。由此可见,当时黄金使用的普遍,也可证明当时黄金之多,至于铜钱,在秦和西汉也大量流通。仅以汉武帝元狩五年(前118年)三官初铸五铢钱后,至平帝元始中(公元5年)就“成钱二百八十亿万”(《汉书·食货志》)。由于钱币价值高,购买力大,有时谷一斛仅五钱,所以这些钱的数量也是相当可观的。王莽时又屡次改变币制,其铜钱的数目当亦不少。

但进入东汉以后,社会上的黄金似乎突然消失,铜钱也好像失去昔日的重要性。从文献记载中看,东汉皇帝很少有西汉皇帝那样大量地赏赐黄金的。如灵帝时赏赐镇压梁龙起事有功的交趾刺史朱隽,一次才“五十斤”(《后汉书·皇甫嵩朱隽列传》)比起西汉皇帝动辄以“千金”“万金”赏赐臣下来,简直不可同日而语。官府库存也显然大幅度减少,如东汉末董卓将朝廷积存下的全部财富藏于郿坞,这里的“锦绮缋縠纨素奇玩”虽“积如丘山”,但所“珍藏”的金只有“二三万斤”,银只有“八九万斤”。全部金银数目尚不如西汉皇帝一次赏赐之用。

东汉的铜钱也似乎失去昔日的作用,首先,在东汉建国之初就无铸钱之举,只是下令恢复使用汉武帝时的五铢钱。直至建武十六年(40年)在马援等人坚决要求下,才第一次铸造东汉自己的五铢钱(见《后汉书·光武帝纪》),但由于新钱上市后,盗铸猖狂,币制紊乱不堪,至章帝元和年间(84-87年)经过大臣争议,皇帝终于批准尚书张林废除钱币的“封钱”奏议,“一取布帛为租,以通天下之用”(《后汉书·朱乐何列传》)。从此正式废止铜钱,后来几乎在整个东汉一代皆无铸钱之记载,桓帝时,刘陶甚至上书,主张彻底废除商品货币,回到纯粹的自然经济时代。他把世间一切灾难皆推到“造铸(钱币)”上,说“造铸之端”只有引起“争竞”,等到“民众而无所食”挽臂而起“响应云合,八方分崩”时“虽方尺之钱,何能有救?”这危言耸听的一番议论,竟把桓帝吓住了“帝竟不铸钱”(《后汉书·杜栾刘李刘谢列传》)。直到东汉临近覆亡时,才铸过两种钱:一为灵帝时铸的四出文钱;二是董卓当政时铸的小钱。[293]但不久就由于“货贱物贵”(《后汉书·董卓列传》)而“不行”(同上)了。可见,作为货币的职能在东汉时代也愈来愈不重要了。所以东汉铜钱的数量较西汉也少得多了。从考古资料得知:西汉流传至今的不仅有大量五铢钱及各种铜币,而且有石、陶和铜等各种钱范(见《古器物范图录》卷中,及《簠斋吉金录》《小校经阁经文》《关中秦汉陶录》),但东汉的铜钱至今不仅发现很少,且从未发现东汉的陶钱范。而陶钱范因其年代久乃是西汉时普遍使用的一种,这也从侧面证明东汉铜钱的绝对数量是很少的。

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东汉黄金和铜钱骤然减少了呢?这确是一个难解之谜。

货币减少的原因 对于东汉货币突然减少的现象,后代学者均有不同解释。如对黄金减少的原因,就有耗费太大,来源枯竭,对外输出等各种说法。[294]还有些学者指出:除上述原因外,“由于商品经济的衰落,这时不但黄金没有需要,连铜钱的需要也不大”“结果,黄金被收藏起来”这是“造成东汉黄金突然销声匿迹的原因之一”(傅筑夫《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史》卷2第520-521页)。

上述论断都是有相当根据的。不过,应当看到:就整个东汉王朝来说,货币经济并没有“中断”,金属货币也并非“朝不保夕”。事实上,民间仍在流行着货币,布帛谷粟等实物交换绝没有能完全取代金属货币。这不仅为文献材料所证明,考古资料中也不难找出证据。如1966年在四川郫县犀浦附近发现的东汉墓室残碑(见本章注[11])其中记载土地、房舍、奴婢、牛等均以钱计,如“田八百,质(值)四千”,“房六区,直卅四万三千”“(奴婢)五人,直廿万,牛一头直万五千”。在《居延汉简》中更不乏用钱的实例,如:

□置长乐里乐奴田卅五(亩),贾钱九百,钱毕已,受田即乐正,计(亩)环钱。旁人淳于次孺,王充、郑少卿,沽酒旁二升,皆饮之。(《居延汉简甲乙编》五五七·四《居延汉简甲编》二五四AB)

在与上举汉简极为相似的东汉《买地券》中,也有用钱的证据,如《房桃枝买地铅券》:

中平五年(188年)三月壬午朔,七日戊午。雒阳大女房桃枝,从同县大女赵敬买广德亭部罗西造步兵道东冢下余地一亩,直钱三千,钱即毕。田中有伏尸,男为奴,女为婢。田东、西、南比旧□,北比樊汉昌。时旁人樊汉昌,王阿顺皆知卷约,沽酒各半,钱千元五十。(《贞松堂集古遗文》卷15)

这种《买地券》虽属名器,但也是现实生活的反映。本券记载雒阳地区的两个妇女之间的土地买卖:一亩地“直钱三千”十分明确,是用货币。最近在河南偃师发现的《汉侍廷里父老买田约束石券》中,也证明货币经济并未“中断”:

建初二年(77年)正月十五日,侍廷里父老祭尊于季,主疏左臣等廿五人,共为约束石券。里治中迺以永平十五年(72年)六月中造起,领钱共有六万一千五百,买田八十二亩。中其有訾次当给为里父老者,其以客田借与,得收田上毛物谷实自给,即訾下不中,还田转与当为父老者,传后子孙以为常,其有物故,得传后代户者一人。即中皆訾下不中父老,季,巨等共假赁田它如约束。单侯,单子相,尹伯通、锜中都、周平、周兰、(父老?)周伟、于中山、于中程、于季、于孝卿、于伯先、于孝、左巨、单力、于稚、锜初卿、左中、(父)□、王思、锜季卿、尹太孙、于伯和、尹明功。(转引自朱绍侯《秦汉土地制度与阶级关系》,中州古籍出版社1985年出版,第42-43页)(www.xing528.com)

文中大意是:侍廷里的25家共同建立里(弹)组织。共同敛了六万一千五百钱,买了82亩地。土地上的收入供里父老,如现任里父老去职,则转给继任的里父老,并可传给儿孙,如(弹)中所有的人均不够当里父老的资格,土地就由(弹)祭尊于季,主疏左巨代管租赁,最后是25人的姓名。这一资料对研究东汉土地制度及农村基层组织均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在此姑置而不论。仅从其中买田82亩,用钱“六万一千五百”这一明确记载来看,其田价是用钱来支付的。以上不厌其详地从汉简、买地券、《约束石券》、碑等资料中例举用钱的目的在于说明当时货币在商品交换方面并非毫无作用。劳干先生说:“物价的意义是在交换的关系上面。假若在一个辽远的时期,发现一条物价的孤证,其货币的价值对于其他商品毫无关联,这一条史料也就很少有价值可言。”(《汉简中的河西经济生活》,载《劳干学术论文集甲编》第519页)所以,罗列上述各种资料,以证明东汉时代货币并未退出交换、流通领域,布帛谷粟等也无法完全取代金属货币。从东汉繁荣的城市以及商业勃兴的现象看,没有相辅而行的货币经济,是不可设想的。至于黄金的减少,也应是事实,不过,其原因除上述几种以外,还应注意到文献所反映减少的均系宫内、官府的黄金,而民间的黄金是增多还是减少则无从忖测。王莽末年,天下大乱,军阀混战,人民起义迭起,府库中之大量黄金流入民间,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但不可否认,东汉时代布帛谷粟等实物货币确实复兴起来,实物与货币同用成为东汉经济中一种特有现象。这种自然经济色彩加重,而货币经济下降的现象则是事实。究其原因恐与豪强地主田庄经济膨胀有密切关系。本章第一节对东汉豪强地主田庄经济论述中已提及这一问题,在此不必赘述。

东汉的物价 既然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仍然存在,而通过物价所反映出的交换关系还是可以说明一些问题的。通过物价既可看出经济生活的一般水平,也可从中反映出货币本身的购买力。不过,秦汉时代留下来的有关物价资料十分复杂,有的仅系个别地区个别情况,有的资料纯属文学描写,夸张的成分很大。所以历来研究秦汉时代物价的学者,都为很难找到进行定量分析的准确数据而头痛。这里,也只能根据近年来研究的成果,进行一些推测性的分析:

粮食的价格,东汉一代有很大变化,不同时间、地点相差悬殊。大体说来东汉初年,因战乱未息,天灾人祸不断,粮价昂贵,“米一石万钱”(《后汉纪》卷10),更多的记载是以黄金易米:“黄金一斤,易粟一石”(《东观汉记·光武纪》),“黄金一斤,易豆五升”(《东观汉记·邓禹传》),“黄金一斤,易五斗谷”(《后汉纪》卷4)。以上记载皆为建武四年(28年)以前之粮价。从上述记载可推测:大约“万钱”及“黄金一斤”就是当时的“米一石”价。这样,也可知“黄金一斤”约值“万钱”。有时一斤黄金仅可买“五斗谷数”,证明谷价涨落的幅度很大,每石之价高可达二万。

明帝时代因社会稳定,生产得到发展,粮价达到“粟石三十”(《后汉书·明帝纪》)这个记载应是可信的,章、和帝时代,社会情况大体相同,粮价当保持在这一水平上,至于个别地区有灾荒出现“南阳大饥,米石千余”的记载,则是极为特殊的现象,不能以偏概全。总之,从明帝到和帝时,粮价保持在数十钱的水平上,当是可能的。

从安帝以后,粮价时起时落,各地情况也有很大区别,但最低也较和帝以前的“粟石三十”高。如永初四年(107年)“谷斗三钱”(《金石萃编》卷6《祀三公山碑》)但这仅是极个别地区的偶然现象,不能视为一般粮价。此时粮价最高时又涨至“谷石万余”(《后汉书·李陈庞陈桥列传》)。不过,这也只是极个别的例子,大约“谷石千”(《后汉书·虞傅盖臧列传》)或“谷石千五百”(《太平御览》卷865引《续汉书》)为正常粮价。顺帝至灵帝时期,粮价的悬殊也在数十倍之多,如广汉太守景毅在熹平年间“初到郡,米斛万钱,渐以仁恩,少年间,米至数十云”(《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那么,正常粮价应为多少呢?大约也是“千钱”左右。因为,永和四年(136年)“岁饥,粟石数千”(《后汉书·循吏列传》)这“数千”已被视为“岁饥”之粮价,而在此前后,由于“劝民耕农”而丰收,至“谷石百钱”(《后汉纪》卷19)则被视为太平年之粮价,则一般情况下“千钱”的价格可能就是正常的。

至东汉末,粮价出现了空前高涨的记录,如献帝兴平元年(194年)“是时,谷一斛五十万,豆麦一斛二十万”(《后汉书·献帝纪》)。当然,这是用董卓在初平元年“坏五铢钱,更铸小钱”(《后汉书·董卓列传》)后的小钱计算的,但即使如此,粮价也高得惊人。可值得注意的是,此时仍有“谷石三十”(《后汉书·刘虞公孙瓒陶谦列传》)的地区,那是刘虞所在的幽州,因“开上谷胡市之利,通渔阳盐铁之饶”,(同上)已避开战乱的中原,所以才有局部的太平景象。

总之,东汉一代的物价,由于地区、时代和币值不同,很难据文献记载的资料进行计算。只能大体看出东汉初年粮价约在百钱以下,安帝以后涨至千钱左右,东汉末应略有增加,但由于割据形势的形成,各个地区差别很大,粮价的高低竟差万倍以上,这也是有可能的。据此,是否可得出以下结论:东汉粮价正常年景一般的应为百钱至千钱左右,最高粮价为五十万,最低粮价为三十钱。[295]

粮食以外的其他物品(包括奴婢)的价格也是如此。如土地有“亩价一金”(《后汉书·文苑列传》)的“厥土之膏”的良田,也有“亩价七十”的“恶田”(《九章算术·盈朒篇》),很难据个别特例推断一般地价,大约“顷五十亩,直卅万”之价是正常的,因为这一数据来自1966年4月在四川郫县犀浦所发现的《四川郫县犀浦出土的东汉残碑》(载《文物》1974年第4期)上的记载,其夸大或缩小的可能性很小,故可靠性较大。仍据上述资料:“奴立、奴□、□鼠,并五人,直廿万,牛一头,万五千。”这样,可计算出:每个奴婢值四万,每亩田值二千钱。这是东汉初的价格,土地和奴婢与粮食不同,愈在荒年价格愈低,所以东汉末的土地和奴婢价应低于此数。

如果我们以东汉大多数时间的粮价,同上述奴婢、土地、牛价相较,可得出以下比价:

每一个奴婢(四万)=二十亩田=两头半牛=四十石粮。这是正常年景的比价。若在荒年则按如下公式变化:粮食、牛等>土地、奴婢,若在丰年则相反:土地、奴婢>粮食、牛等。若以此公式推算东汉的物价和货币币值变化的情况,或可得出近似实际的结论。[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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