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东汉商业发展的特点及秦汉史书籍摘要

东汉商业发展的特点及秦汉史书籍摘要

时间:2023-09-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到西汉末年,民间商业活动已相当活跃,社会上重新出现作为上层豪强的富商大贾。商人的活跃既反映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也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东汉王朝就是在商人地主支持下建立的。这样,自光武帝以来,东汉王朝就对商人和商业活动采取放任、甚至保护政策,从而改变了秦以来的一贯传统。

东汉商业发展的特点及秦汉史书籍摘要

“抑商”政策的改变 如前所述,东汉王朝对“商”的态度与秦和西汉时代有明显的区别:即改变秦以来对商业活动和商人采取的抑制、打击的方针,而采取放任的态度。以系统的观点考察,就可看出:这种变化不是偶然的,它是与西汉末年以来商品经济发展,商人地主势力膨胀同步进行的,也是东汉豪强地主政权本质所决定的。

自秦商鞅变法以后一贯推行的“抑商”政策,至武帝时达到极端:实行盐铁酒专卖,迫使大商贾退出商业活动的主要阵地,它的主要目的就在于打击商人。制定这一政策的桑弘羊公开宣布“今意总一盐铁,非独为利入也,将以建本抑末,离朋党,禁淫侈,绝并兼之路也”(《盐铁论·复古》),改币制,也在于打击“不佐国家之急”的商人。均输、平准的实行更是以官办贩运贸易排除私商,并由政府垄断物价,而征收财产税及算缗、告缗几乎使全国所有富商大贾陷于破产“商贾中家以上大率破”(《史记·平准书》)在国家对商业活动实行全面垄断的情况下,不破产的商贾也无法继续从事商业活动“富商大贾亡所牟大利则反本”(《汉书·食货志》),此时,一切按照经济规律进行贸易的商业活动几乎完全停止,剩下的除与国民经济毫无影响的民间零星商品交换外,就是与真正商业活动风马牛不相及的官商垄断。可以说汉武帝时代的“抑商”政策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但是,经济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尽管像汉武帝这样雄才大略的君主,也无法完全扼制“商”的存在和发展。虽然在“抑商”方针下,汉武帝采取的一系列经济措施曾经对解除西汉政府的财政危机起过积极作用。但是,就在推行这一系列“抑商”政策时,他也不能不依靠商贾出身的桑弘羊、孔仅等人。而且“物极必反”,汉武帝时代的“抑商”既已达到顶点,再继续发展下去就要走向反面:果然,武帝以后“抑商”政策开始动摇。首先是大官僚之家开始经商,霍光之子博陆侯霍禹就经营屠宰业,并且卖酒,西汉后期官僚经商成风,元帝时“诸曹侍中以上”往往“私贩”(《汉书·王贡两龚鲍传》),成帝时丞相张禹也竟“内殖货财”(《汉书·匡张孔马传》)。成帝筑昌陵时,贵戚近臣竞相包揽生意。哀帝时外戚曲阳侯王根公开自营商业。既然官僚、外戚经商形成风气,“抑商”政策则无法坚持下去,昭帝实行放任政策,已改变了武帝时严厉打击商人和商业活动的做法。元帝时因“天下大水”,在诸儒怂恿下于初元五年(前44年)取消盐铁专卖,虽然三年后又一度恢复,但此后时禁时放,最后终于放弃了这一“抑商”的重要阵地,而任商贾私营。不久,平准均输也相继废弛,贩运阵地又让给私商。到西汉末年,民间商业活动已相当活跃,社会上重新出现作为上层豪强的富商大贾。如元帝时有大酒家赵君都、贾子光等称霸于长安“更数二千石,二十年莫能禽讨”(《汉书·赵尹韩张两王传》)。此后,有更多的新兴的富商出现,如京师富人杜陵樊嘉,茂陵挚网,平陵如氏、苴氏、长安丹、王君房、豉樊少翁、王孙大卿、洛阳如张长叔、薛子仲,临淄则有姓伟。这些人皆天下“高訾”,有人拥财产“五千万”,有的人拥“巨万”(《汉书·货殖传》)。商人的活跃既反映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也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其重要标志之一就是土地商品化的趋势(注意:只是趋势)日益严重,即土地买卖的频繁,而主要的买卖活动则是:一方面是地主、富商兼并土地,另一方面是小农破产。商人将利润转化为土地,地主又兼营商业,于是,商人、地主合而为一,到西汉末年才出现像樊宏、刘秀那样的商人地主或曰豪强地主。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豪强地主的出现正是“抑商”政策改变的必然结果。东汉王朝就是在商人地主支持下建立的。因此,这个政权显然不会实行“抑商”政策。这样,自光武帝以来,东汉王朝就对商人和商业活动采取放任、甚至保护政策,从而改变了秦以来的一贯传统。

东汉商业的勃兴 实行纵容、保护商业活动的政策,使东汉一代商业,尤其是大豪强地主经营的商业空前活跃起来。

由于利之所趋和人们对“商”这一观念的变化(见本章注[1]),从事商业经营的人逐渐增多,许多人弃农经商,有些地方如洛阳商人较农民多十倍。王符在《潜夫论·淫侈篇》中曾记述过这种情形。

……今举俗舍本农,趋商贾,牛马车舆,填塞道路,游手为巧,充盈都邑,务本者少,浮食者众。商邑翼翼,四方是极。今察洛阳,资末业者什于农夫,虚伪游手什于末业。……天下百郡千县,市邑万数,类皆如此。(《后汉书·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

在这里,王符是把“务本者少,浮食者众”当做社会问题提出来的。然而,在“今举俗舍本农,趋商贾”“资末业者什于农夫”而且“天下百郡千县,市邑万数,类皆如此”这些词句中,难道不是生动地勾画出一片商业繁荣的景象吗?

当然,在熙熙攘攘的商贾群中,发大财的是那些大商贾:“今富商大贾,多放钱货,中家子弟,为之保役,趋走与臣仆等勤,收税与封君比入,是以众人慕效,不耕而食,至乃多通侈靡,以淫耳目。”(《后汉书·桓谭冯衍列传》)但下层人民,甚至士兵,经营小本贩卖生意者亦为数不少“州郡吏民及诸营兵,多违此业,皆浮船长江,贾作上下”(《三国志》卷48《孙休传》),可以视为东汉末年的实际情况。

商业活动的内容,自冠带巾袍,邛杖枸酱之属,至锦缯金银,舟车机杼之类,皆无不包括其中。但于国计民生影响最大者,莫过于盐、铁和粮食三项。自西汉末年,盐铁解禁以后,除章帝时曾有短暂的恢复盐铁国营政策以外[290],在整个东汉一代,盐铁均由私人经营。许多富商大贾,地主官僚均以经营盐铁致利。如《东观汉记·第五伦传》:“王莽末,盗贼起……(第五伦)遂将家属客河东,变易姓名,自称王伯齐,尝与奴载盐,北至太原贩卖。”有时,封建政府还以盐为俸,也使官吏不能不卷入贸易的洪流中,如《东观汉记·宋弘传》载:光武时,宋弘为司空“尝受俸得盐,令诸生粜,诸生以贱不粜。弘怒,悉贱粜。不与民争利。”像宋弘这样“不与民争利”的是凤毛麟角,所以才被记载下来。其余官吏不皆如此,自不待言。盐铁的贸易往往与生产分不开,《后汉书·循吏列传》载:“耒阳县出铁石,他郡民庶常依因聚会,私为冶铸。”粮食一向是商品贸易中的大宗,豪强地主经商者往往以贩粮为主。刘秀等在起事前曾“卖谷”(《后汉书·光武帝纪》),虽在王莽末年,至东汉时代也不乏其例:如《后汉书·王刘张李彭庐列传》:“是时北州破散,而渔阳差完,有旧盐铁官,(彭)宠转以贸谷。”此外,在边境地区牲畜的贸易也很发达。如《三国志》卷32《先主传》:“中山大商张世平、苏双等资累千金,贩马周旋于涿郡,见而异之,乃多与之金财。”可见,“家资千金”的商人张世平、苏双,其“贩马”的生意也是不小的。

由于商业的发达,因而又有不少城市繁荣起来,除西汉时代的长安,邯郸等城市外,东汉时新兴的城市主要有:

洛阳。这里原来就是一大都市,西汉时为东都,其繁华程度已不亚于长安。但自东汉建都于此之后,洛阳成为全国政治、经济中心,其地位顿时超过长安。上引王符《潜夫论·浮侈篇》云“今察洛阳,资末业者什于农夫”,已窥见其商业之盛。又《三国志》卷21《傅嘏传》注:“傅子曰:河南尹内掌帝都,外统京畿,兼古六乡六遂之士。其民异方杂居,多豪门大族,商贾胡貊,天下四(方)会,利之所聚,而奸之所生。”可以看出,洛阳已成为全国最大的城市。这里不仅是“帝都”,而且是商业中心:“商贾胡貊,天下四(方)会。”成都是东汉时代发展较快的一个城市,随着丝织品生产的发展,这里成为丝织业中心,由这里运出的华美丝织品运销西域各国,而成都城内更是商贾云集、生意兴隆。左思的《蜀都赋》描写这里商业盛况时道:“列隧百重,罗肆巨千,贿货山积,纤丽星繁”,“侈侈隆富,卓郑埒名,公擅山川,货殖私庭,藏镪巨万,鈲摫兼呈,亦以财雄,翕习边城。”由于南方的开发,东汉时代南方许多城市迅速发展起来,如吴郡的治所吴县(今苏州市)其商业繁华的程度正如一位文人所描写的那样:“开市朝而并纳,横阛阓而流溢,混品物而同廛,并都鄙而为一。士女伫眙,商贾骈坒,纻衣絺服,杂沓傱萃。轻舆按辔以经隧,楼船举颿而过肆,果布辐凑而常然,致远流离与珂。䌖贿纷纭,器用万端,金镒磊砢,珠琲阑干,桃笙象簟,韬于筒中,蕉葛外越,弱于罗纨。……挥袖风飘,而红尘昼昏,流汗霡霂,而中逵泥泞。富中之甿,货殖之选,乘时射利,财丰巨万。”(左思《吴都赋》)此外,在西北一些与少数民族贸易的地区也出现了一些商业城市,如河西的姑臧,原为经济较落后的地方。“时(东汉初)天下扰乱,唯河西独安,而姑臧称为富邑,通货羌胡,市日四合,每居县者,不盈数月辄致丰积。”(《后汉书·郭杜孔张廉王苏羊贾陆列传》)

财富的高度集中 如前所述:东汉时代的大商人往往就是豪强地主或大官僚、贵族。这种官僚、地主、商人三位一体的豪富在政府的支持下使商业资本恶性膨胀,财富高度集中。出现许多“资财亿计”(《后汉书·陈王列传》)的大富豪。如:

(太原)荀恁,字君大,少亦修清节,资财千万。(《后汉书·周黄徐姜申屠列传》)(www.xing528.com)

种暠,字景伯……父为定陶令,有财三千万。(《后汉书·张王种陈列传》)

这仅是一般的财主,大一点的富人财产就以“亿”计,如

折像,字伯式,广汉雒人也。其先张江者,封折侯,曾孙国为郁林太守,徙广汉,因封氏焉。国生像。国有资财二亿,家僮八百人。(《后汉书·方术列传》)

平陵士孙奋资至一亿七千万,富闻京师。(《三辅决录》卷2)同书又记载:“士孙奋字景卿,少为郡王官椽,起家得钱资至三亿七千万,富闻京师。”这些豪富财产达二亿、三亿之多,而西汉末年富商财产最多才达万万钱(一亿),可见东汉时代财富集中的程度。

那些大豪富拥有惊人的财产,过着奢侈的生活,东汉思想家仲长统曾对此有淋漓尽致的描述。

船车贾贩,周于四方;废居积贮,满于都城。琦赂宝货,巨室不能容;马牛羊豕,山谷不能受。妖童美妾,填乎绮室;倡讴(伎)乐,列乎深堂。宾客待见而不敢去,车骑交错而不敢进。三牲之肉,臭而不可食;清醇之酎,败而不可饮。睇盼则人从其目之所视,喜怒则人随其心之所虑。此皆公侯之广乐,君长之厚实也。(《后汉书·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及《昌言·理乱篇》)

东汉的财富之所以达到如此集中的程度,主要原因是大商人本身就是豪强地主,或大官僚贵族,即使原来并非大地主、官僚、贵族的商人,一旦拥有大量财富,也会投资于土地成为地主、或通过买官成为官僚。因此,只要有钱即可为所欲为。仲长统的下述言论,生动地道出豪富们在社会上的地位和势力:

井田之变,豪人货殖,馆舍布于州郡,田亩连于方国。身无半通青纶之命,而窃三辰龙章之服;不为编户一伍之长,而有千室名邑之役。荣乐过于封君,执力牟于守令。财赂自营,犯法不坐。刺客死士,为之投命。至使弱力少智之子,被穿帷败,寄死不敛,冤枉穷困,不敢自理。虽亦由网禁疏阔,盖分田无限使之然也。(《后汉书·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又《昌言·损益篇》)

仲长统所记述的确是当时的实际情况,但他将这一切都归结于“井田之变”后“分田无限”的结果则未免失之迂阔。其实,商人的势力之所以如此之大,根本原因在于商人身兼地主或官僚,成为豪商或豪强地主。商人、地主、官僚贵族三位一体,即财产加权势,真是如虎添翼。难怪其“上家累巨亿之资,户地侔封君之土,行苞苴以乱执政,养剑客以威黔首,专杀不辜,号无市死之子,生死之奉,多拟人主”(《全后汉文》崔寔《政论》)了。

商品经济发展的历史作用 从上述事实可以看出:东汉时代商业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达到相当高的水平。但这种高度发展的商品经济同封建地主经济是并行发展的,商人、地主、官僚三位一体就是这种孪生经济的具体体现。

这种农商结合的经济结构,使商品经济同封建的自然经济没有根本的冲突,或毋宁说商品经济乃是自然经济的补充或其中的一部分,商人经商所取得的利润除供其奢侈享用而消费掉外,就用于购置土地,成为大庄园主。正如许多史学家所指出的那样:中国古代地主兼营商业,商人购买土地,在身份上虽有“地主”与“商人”之别,在经济上却有共同利益,前者没有颠覆后者的必要。这种情况在整个封建社会二千年内没有发生根本变化,直到封建社会后期,尽管商人资本力量已相当强大,但它不仅不曾起过分解封建地主经济的作用,甚而在一定程度上与地主结成联盟,起着维护封建制的作用(见胡寄窗《论中国封建经济成熟甚久瓦解特慢的原因》,载《经济研究》1981年第6期)。这也是中国史学家公认的导致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原因之一。

但是,在研究东汉商品经济作用时,还应看到另一面,即商品经济同自然经济并存,商人同地主一体,农商结合的经济结构,进一步促进了土地商品化的趋势。本书上文已经论述:秦自商鞅变法后虽云土地可以买卖,但实际生活中买卖土地的仍是极其个别的现象。其原因就是地主土地所有权的取得多由军功或世袭,这些身份性地主并非从土地贸易中取得土地的所有权,故不重视对土地的经营,因而不需要在土地买卖中扩大土地所有权。这种情况到汉初虽有改变,土地买卖的现象逐渐增多,并从土地买卖中出现一批非身份性地主,但由于实行抑商政策,地主贵族用于购买土地的资金毕竟有限,所以最大的地主仍是皇帝、诸侯王。进入东汉之后,商业资本恶性膨胀,在“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史记·货殖列传》)的经济规律支配下,商业的发展促成财富高度集中,急剧积累的资本又大量地投入到土地的购买中去,这就促成土地所有权的频繁转移。东汉时期土地所有权的转移,虽然主要表现在豪强地主对土地的兼并,但由于这种兼并上自皇帝,下至一般地主都是通过大买卖的形式来实现的——当然政治的权力也是不可少的,但“逾制”“豪夺”被认为是不合法的——这样也就促进民间土地买卖的发展,使土地更加商品化。土地愈来愈商品化的趋势,可以从人们对土地的重视程度中得到反证。[291]这样,就使我国封建土地所有权具有与西欧封建社会中相对稳定的土地所有权完全不同的特点。中国封建社会土地所有权的不稳定性,虽然“必然造成封建制度的周期性危机,使经济发展反复和倒退”成为“我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原因之一(参考《中西封建土地制度对经济发展的不同影响》,载《湖南师院学报》1984年第2期)。但在封建社会初期,尤其是在秦以后当身份性地主被非身份性地主逐步取代的过程中,土地所有权的不稳定性是有其积极作用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