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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时代纺织业的最高成就及其重要性

时间:2023-09-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西汉时代的手工业,已发展到相当高的水平。这里仅能择其重要的略述如下:纺织业西汉时代的纺织业可以代表手工业中的最高成就,尤以丝织技术,在当时世界上不愧为最先进的水平。西汉的纺织业,是在继承了春秋战国、秦代制造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养蚕和丝织虽已有相当长的历史,但到西汉时代,这一古老的手工业又达到新的水平。证明史料中有关丝织工艺的记载远不能反映当时的最高水平。

西汉时代纺织业的最高成就及其重要性

西汉时代的手工业,已发展到相当高的水平。随着近年来考古发现的实物愈来愈多,有关这方面的论著也更加丰富。这里仅能择其重要的略述如下:

纺织业 西汉时代的纺织业可以代表手工业中的最高成就,尤以丝织技术,在当时世界上不愧为最先进的水平。

西汉的纺织业,是在继承了春秋战国、秦代制造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养蚕和丝织虽已有相当长的历史,但到西汉时代,这一古老的手工业又达到新的水平。首先,在丝绸的品种和质量方面,有迅速的增长和提高。从文献资料可知,西汉的丝织品一般称之“缯帛”,但在“缯帛”之下又分为许多品种,如緭(缯之别称)、纨(素缯)、绮(文缯)、缣(并丝缯)、绨(厚缯)、紬(大丝缯)、缦(无文缯)、綮(緻缯)、素(白緻缯)、练(湅染缯)、绫(布帛细者)、绢(如麦秆色缯)、鄃(细缚)、缟(鲜色)、䋤(白约缟)、(精绪)(以上均见《说文解字》)。仅从缯、帛这些不同名称即可见其品种之多。其织出之成品据不同质地又有各不相同之名称,如“锦绣”“冰纨”“绮鄃”(《汉书·和熹邓皇后纪》)分别为华丽、洁白和轻薄之丝织品,还有罗是提花织物。纱是密度较疏而有孔的绢,其技术要求很高,因要薄如蝉翼,结构既要细密,而又必须经纬稀疏。从西汉的许多文学作品中也可看到丝织品的精美,如司马相如《长门赋》“张罗绮之幔帷兮,垂楚组之连纲”。在《急就篇》中还留下有关丝织品花纹的文字:“锦绣缦䋃离云爵。乘风县钟华洞乐。豹首落莫兔双鹤。”可知有豹首、双兔、双鹤等花纹,又有云气花藻等美丽的图案,表现出精湛的丝织技术。

结合考古出土之实物,证明上述记载是可信的。中国历史博物馆陈列之汉锦,远远超过文献记载之种类。1972年至1974年在长沙马王堆发掘的一、二、三号汉墓中出土的绚丽多彩的丝织品使人们亲眼看到西汉丝织业的惊人成就,据《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湖南省博物馆,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文物出版社出版)资料统计:仅一号墓内就有单幅丝织品46件(样),绢织衣物68件(样),共114件,其中绮或罗绮的有14件,用锦的18件,用纱(素绢或称缯)6件。织物的品种:绢、纱、罗、绮、锦、起毛锦(或圈锦)、刺绣等都有,其中许多是汉以前极罕见的珍品,如毛锦就是丝织工艺发展到西汉时才出现的产品。《西京杂记》卷1:“霍光妻遗淳于衍蒲桃锦二十四匹,散花绫二十五匹。绫出巨鹿陈宝光家,宝光妻传其法,霍显召入其第,故作之。机用一百二十镊,六十日成一匹,匹直万钱。”这是研究汉代丝织业常引用的资料,在这条东汉人记载的史料中说:汉宣帝时(前73年至前49年)才由陈宝光妻改革复杂的综束(简化为一百二十综、镊)。而马王堆汉墓中的绒圈锦织造年代则在汉文帝时代(前179年至前157年)。这就是说,绒圈锦的织造要比陈宝光妻简化提花装置还早一百年左右。证明史料中有关丝织工艺的记载远不能反映当时的最高水平。

从马王堆出土的丝织品中,可以看出早在西汉初年就已能织出相当华贵的、工艺要求相当高的产品。据专家研究:其出土的素纱纬丝拈度,每米一般为2500—3000回,已接近目前电机拈丝每米3500回之数。这件薄如蝉翼的素纱单丝条分仅10.2—11.3但尼尔。单衣,衣长128厘米,袖长190厘米,总共只有49克,即不到现今的一市两。又如起毛锦(绒圈锦)是三枚经线提花并起绒圈的经四重组织。花型层次分明,外观华丽,其经密每厘米44—56根,总经数当为8800—11200根。在四组经丝中,占四分之一的底经,为有规律的一上三下平纹组织法排列,织造时可以用综架提沉。至于其他三种经丝,经密每厘米有150根左右,最大的花幅13.7厘米,即需2055根经丝单独运动。这样就必须提花综束来管理升降运动,并且加两片上开口的素综。织造时,地经纹Ⅰ、地经纹 Ⅱ和底经,由于组织点基本上都是一上三下或三上一下,可合用一个经轴,而绒圈经如果要环状绒圈时,还要一种起绒纬,以便织纬线,织好再将其抽去,这样才能使被织的绒圈经形成环状。纬密每厘米41—51根,地纬与起绒纬成二与一之比(以上均引自《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这种高级的工艺技术在马王堆汉墓的丝织品被发现前,是现代人难以想象的。

在印染技术方面,也表现出惊人的成就。从马王堆出土丝织品中,可看出其所用的丝绒颜色有二十余种之多,许多品种大都是根据不同色泽而命名的,见于记录的计有:绛紫绢、烟色绢、金黄绢、酱色绢、香色绢、红青绢、驼色绢、深棕色绢、棕色绢、藕色纱、泥金银印花纱、印花敷彩纱、褐色纱、绛色菱纹绮、香色对鸟菱纹绮、烟色菱纹罗绮、朱红菱纹罗绮、花卉纹锦、水波纹锦、红青矩纹锦。其中主要颜色是朱红、深红、绛紫、黑绿和香、黄、蓝、灰、黑等色,其他颜色则由这几种颜色相配而成。经科学分析,知朱红色系用矿物染料硫化汞,即朱砂;深红色和青蓝色系用植物染料茜草和靛蓝。其印染工艺也相当高超,从织物的色泽一般均深入纤维来看,当为多次浸染而成,且先以一种颜色打底,媒染后再套染另一种颜色。此外,还有多种印花工艺都显示出印染技术的高深造诣。

西汉时代的丝织业产品的数量也是相当可观的。从汉初皇帝赐给大臣或匈奴的锦缯数量动辄数十匹即可知当时生产量绝不会小,如汉文帝六年(前174年),汉政府赐匈奴“服绣袷绮衣、绣袷长襦,锦袷袍各一……绣十匹,锦三十匹,赤绨、绿缯各四十匹”(《史记·匈奴列传》),到武帝时丝织品的产量和消费量更是惊人,元封元年(前110年)汉武帝一次“巡狩”中,仅“御赐”绢帛一项就达一百万匹之多。又据《史记·平准书》记载:元封元年一年就“均输帛五百万匹”,由此可见丝织品的生产数量是巨大的。《九章算术》卷3有算题说:第一日织一寸余,第二日织三寸余,第三日织六寸余,第四日织一尺二寸,第五日织二尺五寸。这虽为假设算题,当距事实不远,看来每日织二尺五寸,十六日成一匹,可能是西汉时代平均丝织品生产量。至于精细丝织品,如霍光妻遗淳于衍之散花绫,则每日只能织成六寸,六十日始成一匹。至于古诗《焦仲卿妻》中“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之辞,虽然不免夸大,但也反映一般家庭手工业中丝织品产量是不少的,从而可推测出官、私手工业作坊的产量应是相当巨大的。

汉“望四海贵富寿为国庆”锦

丝织品的产量虽然可观,但也只有地主贵族才有可能享用,一般贫民和士卒都穿得破烂不堪。绝大多数人民只能穿麻布。不过,西汉的麻布生产水平也有很大提高。布以缕的粗细为计算方法,八十缕为稯。汉布有七稯布、八稯布、九稯布、十稯布之别(见《史记·景帝本纪》《汉书·王莽传》《居延汉简甲乙编》)。从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衣物中,也可看到少数麻织品。据鉴定:其中细麻布为苎麻,粗麻布为大麻,纤维较长,强韧性较好。《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报告中说:

粗麻布三块。黄褐色,幅宽45厘米,最长1.36米,密度为每平方厘米18×19根。织纹较粗,经线有粗细不匀的现象。细麻布的织纹较细……每厘米经密32—38根,纬密36—54根、幅宽20.5厘米,长36—150厘米不等;白色的十六块,每厘米经密34—36根,纬密30根,幅宽有51厘米和20厘米左右两种。有的细麻布,经过上浆和碾轧加工。根据《仪礼·丧服》郑注“布八十缕为升”的记载,这次发现的粗麻布幅面经线总数810根,应为十升;细麻布幅面总数1734—1836根(按幅面51厘米计),应为二十一至二十三升。过去发现的战国至汉代实物,最精细的是1953年长沙406号楚墓出土的,经密每厘米28根,约为十七升布。据《仪礼·士冠礼》“爵弁服”郑注,古代制作弁冕用最细密的三十升布,这次发现的细麻布算是相当细密的了。

可见西汉的麻织产品质量也有很大的提高。

冶金业的发展 西汉的冶金业,包括采矿、冶铁、冶铜、铸造等部门,是仅次于纺织业的最大的手工业生产部门。

汉尚方规矩镜

如前所述,西汉时代铁农具已广泛使用,证明了冶铁业的发达。在日常生活的用具中,铁器也已超过铜器。反映了冶铁业的发达。据《汉书·地理志》记载:西汉设置铁官的郡或县共达49处。实际产铁的地区远超过此数,例如该书中记河南郡下只有6处有铁官,而近年来在河南地区考古发掘出的汉代冶铁遗址就有15处之多,可见冶铁业发展的程度远超出文献记载。汉代冶铁业的发展,首先由于采矿技术提高,矿石开采量日益增加。从考古发掘资料可知:当时采矿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能根据不同的矿床采取不同的、合理的采掘方法。例如河南巩义铁生沟汉代铁矿遗址中,矿井是沿矿床平行掘进的,竖井采用方形和圆形两种形式,井下有斜坡形的巷道,沿巷道下掘便可进入矿床。竖井可掘至矿床的中央或旁侧,以选采质量较好的矿石。斜井则可依山势向内掘进,以便于开采缓倾斜的矿床(参见《巩县铁生沟》,文物出版社1962年出版)。在冶炼技术方面,西汉时所取得的成就也很多,如高炉炉体的扩大,鼓风设备的改进等等。汉代的高炉已采用较为科学的椭圆形炉体(见《郑州古荥镇汉代冶铁遗址发掘报告》,载《文物》1978年第2期)。用石灰石作为熔剂也在西汉时代开始使用,这在炼铁技术发展史上是有重要意义的。炼钢和铸造技术也取得空前进步。铸铁脱碳钢工艺已在西汉时代产生。在北京大葆台西汉墓中出土的环首刀和簪,即属于铸铁固体脱碳钢(见《大葆台西汉木椁墓发掘简报》,载《文物》1977年第6期)。由于铁的产量提高,西汉时期铁的价格下降到只有铜价的四分之一。据估算,当时铜每斤价三十三文强,而铁价只有八文(参见杨宽《中国古代冶铁技术发展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出版,第48页)。

铜的采、炼和制造业虽不如铁,但西汉时代亦有相当规模。使用铜最多的是钱币。因经济发展,对货币的需求量日益增大,所需铸币用铜也急剧增加。据《汉书·食货志》记载:“自孝武元狩五年三官初铸五铢钱,至平帝元始中,成钱二百八十亿万余云。”仅120年就铸这么多钱,平均每年铸钱两亿三千多万枚,耗用铜材当在千吨左右,没有相当规模的采掘、冶炼等生产为基础是不可能的。铜器在日常生活中依然在使用,最广泛使用的铜器是铜镜。官私冶铜业均有大量生产,在考古发掘中,出土的汉代铜镜数量最多。在汉代宫廷内大量使用着铜器。兵器中则多以铜制造弩机,其他兵器则多以铁制造。因弩机需要的数量颇大,所需铜亦为数不少,从出土的汉代弩机铭文中可知,铸造弩机最多时一次可达七千四百一十具(见陈直《两汉经济史料论丛》,陕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45页)。另外,当时的许多用具,乐器如钲、铃、盂、鼎等也需用铜铸造。由此可知铜的产量也是相当多的。

冶金生产所用的燃料,自春秋以来一直使用木炭。但近年来在汉代的一些冶铁遗址中,曾多次发现有煤和煤饼的残存。当时是否已经用煤作为冶金生产的燃料,目前尚无更多的证明,难以定论。

盐业酿酒业 制盐的生产技术虽不复杂,但盐是人们生活必需品,其生产情况对国计民生影响很大。西汉制盐业的规模相当大。汉初,有一些经营盐业生产和贩运的大工商业者,往往“一家聚众或至千余人”(《盐铁论·复古篇》),成为大富豪。例如“猗顿用(www.xing528.com)

盐起……与王者埒富”;“(刁间)逐渔盐商贾之利,……起富数千万”;东郭咸阳“齐之大煮盐……治生累千金”(见《史记·货殖列传》《史记·平准书》)。吴王刘濞也利用“东煮海水为盐,以故无赋,国用饶足”(《汉书·荆燕吴传》)。在汉昭帝时期召开的盐铁会议上,贤良文学们说“故民得占租鼓铸煮盐之时,盐与五谷同贾”(《盐铁论·水旱篇》),这些材料都说明当时盐业生产规模很大。武帝时期虽实行盐铁垄断政策,官府控制的盐业生产,规模也还是十分可观的。

当时所生产盐的种类,包括海盐、池盐、井盐、岩盐数种。其分布地区,《史记·货殖列传》中有大略记载:“夫天下物所鲜所多,人民谣俗,山东食海盐,山西食盐卤,领南、沙北固往往出盐,大体如此矣。”张守节《正义》注云:“谓西方咸地也。坚且咸,即出石盐及池盐。”从中可知:海盐为沿海地区生产和食用,内地则食池盐。“石盐”指岩盐。井盐生产则盛行于巴蜀地区。

食盐的生产方法,不外煮和晒。煮盐的工具称为“牢盆”。《隶续》中收有两件汉代铁盆的铭文,一件注明“三百五十斤”,另一件注明“二十五石”。据陈直先生考证,此二盆即煮盐所用的“牢盆”(见《两汉经济史料论丛》第105页)。这两件“牢盆”虽为东汉的遗物,也可推知西汉时代与之亦相距不远。

秦和西汉时代的酿酒业也是规模很大的一项手工业。秦代法令中有“百姓居田舍者毋敢酤酒”(《睡虎地秦墓竹简·田律》)的禁令,西汉时也常下“禁酤酒”(《汉书·景帝纪》)之诏,武帝时还曾对酒实行专卖制。所以,酒的生产主要以国营为大宗。皇室所需之酒,由少府属下的太官、汤官主管生产:“太官主饮酒,皆令丞治,太官、汤官奴婢各三千人。”(见《汉旧仪》)如此众多之奴婢从事酒的酿造,可见生产规模之大。一些贵族、官僚也自家酿酒,如霍光的亲属即曾“私屠酤”(《汉书·赵尹韩张两王传》)。在酒禁解除之时,大工商经营的酒业作坊产量也十分惊人“通邑大都,酤一岁千酿……曲盐豉千荅”,这些大工商业者可“富比千乘之家”(《史记·货殖列传》)。

酒类生产技术此时已有很大进步,首先表现在造曲技术的进步。在《方言》和《说文解字》等著作中,酒曲已有众多不同的名称,反映出当时已有不同品种的酒曲。在《汉书·食货志》中记载了“一酿用粗米二斛,曲一斛,得成酒六斛六斗”。这是我国酿酒史上关于用曲比例的最早记录,反映了酿酒生产更加规范化、酒类品种不断增多,也说明酿酒业的发展。仅从文献中留下来有关酒类名称中就可知:当时已有“稻酒”“黍酒”“秫酒”“米酒”等以谷物冠名的酒。还有葡萄酒甘蔗酒,《史记·大宛列传》云:“宛左右以蒲陶为酒,富人藏酒至万余石。”《西京杂记》记载:“梁人做诸蔗酒,名曰金浆。”在酒中常以香料或草药为配料,以增加酒的色、味,因此出现“椒酒”“柏酒”“桂酒”“兰英酒”等名称。此外,不少酒以酿造时间命名,如“春醴”“春酒”“冬酿”“冬酒”“秋酿”,等等,酿造的时间,有短仅一日可成,还有长达一年者,“酒”即指酿造时间较长之酒,而“酎酒”“酿酒”则为采用连续投料法制成之酒。综合当时的零星史料,大致可看出:汉代的酒可分两大类——醴醪和清。清类的特点是酿造时间较长,度数较高,酒液较清;醴醪则酿造时间较短,用曲较少,成酒稠浊而味甜。

西汉时期,酒类生产分布很广,大致中原地区以酿制谷物酒为主,葡萄酒则主要产于西域。由于谷物酒所需粮食甚多,汉文帝时曾下诏,把“为酒醪以靡谷者多”(《汉书·文帝纪》)列为当时社会谷物不足的主要原因之一。这里也表明酿酒业的规模之大,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舟车制造业和漆器生产 由于水、陆交通的需要,西汉时代的舟车制造业十分发达。汉宣帝时,一次用于“筑仓治船”的费用,即达“二万万余”钱(《汉书·食货志》),可想所造之船的数量极多。舟船的制造,主要产区集中在南方:巴蜀,长江中、下游,及珠江流域均为重要的造船基地。1974年底,在今广州发现一处秦汉时代造船工场的遗址。据有关学者专家判断,这一遗址在西汉文、景之前一直用来生产成批的、规格化的舟船(见《广州秦汉造船工场遗址试掘》《秦汉时期的船舶》,均载《文物》1977年第4期)。《汉书·地理志》载庐江郡设有楼船官,说明当地定有官营造船业的生产基地。此外,关中地区也有官营的造船工场,《汉书·地理志》记载,京兆尹有“船司空”县,颜师古注曰:“本主船之官,遂以为县。”说明北方也有可造船之处。

造船的技术在秦和西汉时已有很高的水平:前举广州发现的秦汉造船工场遗址中,可见到三个平行排列的造船台,船台由枕木、滑板和木墩组成。枕木用以扩大受压面积,以避免造成船台局部下沉。滑板构成滑道,供船只下水使用。木墩用以支撑船体,以便于在船底进行钻孔、打钉、捻缝等作业。另外,滑道的宽距可以根据不同的需要进行调节。各船台既可分别制造大小不同的船只,也可制造同一规格的船,根据这几个船台的规模推算:当时可造宽达8米的大船,长度可达20米左右,载重可达500斛至600斛(25—30吨)。有关文献中记载:秦汉时“楼船高十余丈”(《史记·平准书》),“载坐直之士三千人”(《水经·江水注》),甚至可“载万人”(《三辅黄图》卷4),虽不免夸张之辞,然亦相距不远。在广州的秦汉时代造船遗址中,还出土了一批造船工具,其中有铁锛、平刃铁凿、凹字形铁铮凿(船板捻缝的专用工具)、铁钉(有方形和圆形两种)、木垂球(供取垂直用的吊线工具)、浆脚下斗、划线铅块(锯切木料时划线用)等。遗址出土的木材加工件,表面光滑,棱线分明,并有榫槽,反映了当时船舶制造的工艺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

秦和西汉的造车业也有明显的发展。虽然战车列阵的作战方式已被淘汰,但重大军事行动时仍大量使用车辆,如汉武帝时,匈奴浑邪王归附“汉发车三万辆迎之”(《汉书·食货志》)。此外,供平时交通运输的车辆也所需甚巨,不少富商大贾常常“转毂百数”(《史记·平准书》),民间也广泛地使用车辆,如汉昭帝办丧事时“大司农取民牛车三万两为僦,载沙便桥下,致送方上”(《汉书·酷吏传》),《九章算术》中有四县输赋用车一万乘的例题,说明车辆的数目相当多。

封建国家和皇室所用的车舆,多由官营作坊制造。少府属下之尚方令主皇室车辆之制造。地方官府亦可造车:《汉书·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载:丞相公孙贺“使内郡自省作车”,颜师古注引服虔曰:“诈令内郡自省作车转输也。边屯无事之时,宜自治作车,以给军用。”造车的工艺比较复杂,内部分工已相当细密,有“一器而工聚焉者车为多”(《考工记》)之称。当时车饰和马饰已大量使用金属部件,在考古发掘中,已发现不少用叠铁技术制造的金属车器。在《九章算术》中有这样的例题“一车载二十五斛”,“空车日行七十里,重车日行五十里”。这几个数目与当时车辆实际载重量及行速当不会相距太远。车的种类也有四轮、双轮等,名称也相当繁多,反映了车舆制造的进步。

漆器生产也是手工业中的重要部门。我国对生漆的发现与利用,有悠久的历史(参见拙著《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对生漆的发现和利用》,载《西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78年第1期)。至秦汉时代,漆器生产出现了空前繁盛的局面。

秦汉时代,漆器使用范围相当广泛,从考古发掘出的实物可知:从耳杯、卮、奁、盒、盘、几、案、壶、鼎、钟、盂、钫、匕、勺、匜、匣、筒到屏风、虎子(溺器)无一不有漆器制品。制作的工艺,多以木为胎,而后加以漆。夹纻胎漆器已大为流行,竹胎漆器在秦汉墓中亦有少量出土。许多设计巧妙,造型精美,镶嵌华丽,纹饰优美的漆器制品,不仅有实用价值,而且堪称高级工艺珍品。如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漆壶高达58厘米,大漆盘直径长达53厘米,型体之大,反映出器漆工艺的高度水平。北京大葆台汉墓出土的漆器上,嵌有艳丽的玳瑁、云母、鸡血红玛瑙和白玛瑙,使精美的漆器更加鲜艳多彩(见《马王堆一号汉墓》,文物出版社1973年出版;《大葆台西汉木椁墓发掘报告》,载《文物》1979年第6期)。这种高级漆制品在广西、安徽、江苏、湖南等地的汉墓中屡有发现,反映了当时的流行情况。

漆器生产的分工,在汉代已相当细密,《盐铁论·散不足篇》有“一杯棬用百人之力,一屏风就万人之功”的说法,反映了漆器工艺生产的精良程度。从出土的汉代漆器铭文中,可知当时制造漆器的工种有素工、工、上工、铜扣黄涂工、画工、雕工、清工、造工、供工等。分工的细密,反映了生产技术的进步和发展。

漆器生产的规模,也在秦汉时期不断扩大。官府所经营的漆器制造业,生产着大量的精美漆器,仅在汝阴侯墓中就已发现有“元年”“三年”“四年”“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一年”铭文的漆器(见《阜阳双古堆西汉汝阴侯墓发掘简报》,载《文物》1978年第8期),证明在汝阴国境内的官营作坊的漆器生产是连年不断地进行的。私营作坊生产着作为商品的漆器,在通邑大都,有经营“木器者千枚”(《史记·货殖列传》),证明漆器生产规模之大。在考古发掘的秦汉墓葬中,常见大量的漆器随葬,如长沙马王堆一、二、三号汉墓出土的漆器总量,竟达700件之多。就是一些小官吏的墓葬中,随葬的漆器也相当可观,如江陵凤凰山一百六十八号汉墓墓主身份仅为五大夫,其随葬漆器也有一百六十余件之多(见《文物资料丛刊》第4期)。如果没有漆器生产的大量发展,这种状况显然是不可能出现的。

综上所述:秦汉时代的手工业生产水平、技术成就及产量和规模都达到相当的高度,为我国封建社会手工业发展取得的更加辉煌成就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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