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农具的广泛使用 西汉时期,铁制农具得到迅速推广。《盐铁论·禁耕》中说:“铁器者,农夫之死士也。死士用则仇雠灭,仇雠灭则田野辟,田野辟则五谷熟。”《盐铁论·水旱》说:“铁器,民之大用也。”可见,铁农具已成为汉代主要生产工具。
西汉时代常用的铁农具,除钱、镈、耜、铫、镰、椎、以外,最普遍的则是䦆和铚,尤其是后者为一般劳动人民必备的生产工具。这是一种类似于今天所用的锹、铲之属的起土之器,在生产中有很大作用。武帝太始二年(前95年),继郑国渠之后在关中开凿白渠“溉田四千五百万余顷”。当地人们描写工程现场的情景“举臿为云,决渠为雨”(《汉书·沟洫志》),说明“臿”乃生产中重要工具。1973年11月至1974年初,在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中曾出土一件铁口木臿,全长139.5厘米(约合汉制五尺),重1400克,铁口呈凹字形,刃宽13.1毫米,高11厘米,重265克。铁口经鉴定为铸铁。臿柄和臿面(木叶)系用一块整料制成。据报道“臿面窄长,适合切挖膏泥、河泥等板实的黏土。臿面上部两肩宽度和高度都不相同,左肩比右肩宽,并且多出一块三角形的踏脚,便于着力,同时左肩又低于右肩,两者不在一条水平线上,使用时便可将应力分散,否则,应力集中,木柄与臿面连接处容易折断”(文保《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铁口木臿》,见《文物》1974年第11期),这种工具的器形设计和制作,都是合乎科学原理的。而在长沙的发现,证明这种新式铁农具不仅在中原,而且在南方开发较迟的地区也普遍使用。[199]1972年9月,在山东莱芜西南约25公里处的牛泉公社开省庄大队发现一批汉代农具铁范,其中有犁范、犁阳范、双镰范、镢范、铲范、耙范等共24件,其中耙范是首次发现,“可能是一种新农具”(山东省博物馆《山东省莱芜县西汉农具铁范》,见《文物》1977年第7期),表明西汉铁制农具种类很多,新式铁农具不断出现。近年来,在黄河两岸,大江南北,北抵长城,南抵云贵,东自山东半岛,西达川陕、新疆都发现有西汉时代的铁器,可知当时铁制农具使用的范围是十分广大的。
在铁农具中,铁犁的广泛使用和改革,是西汉农业生产工具发展的重要成就。近年来,在全国各地,特别是在山东安丘、河南中牟和陕西西安、礼泉等地均有铁犁出土。犁的种类繁多,有铁口铧、尖锋双翼铧、舌状梯形铧等等。犁是由古代耒耜发展而来的,其中在最前端的犁铧承受最大的摩擦力,据考古工作者断定:“一般说,锋的前端呈锐角或钝角、前低后高,断面中部凸起,呈等边三角形或菱形……这就消灭了呈板平形式的原始耒耜的遗迹,从而更便于入土和坺。”(张振新《汉代的牛耕》,见《文物》1977年第8期)。而犁壁的发明是耕犁改革中的重大发展。没有犁壁就起不到碎土、松土、起垄作亩的作用。欧洲的耕犁直到11世纪才有犁壁,比我国迟一千年之久。汉代的犁壁有两种形制:一种呈菱形或板瓦形,向一侧翻土;另一种呈马鞍形,向两侧翻土。各种形制的犁适用于不同地形条件,反映耕犁的进步。
值得注意的是:西汉时代还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巨型犁铧和大型犁铧。巨型犁铧,近年来从辽宁辽阳三道壕、河北石家庄、山东滕州、福建崇安等地均有出土。其中,1955年在辽阳三道壕发现的一件犁铧,长40厘米,宽42厘米,高13厘米,断面作三角形,按原规格复制,重约21公斤。其他几个巨型犁也大体如此。这种巨型犁是用来开沟作渠用的。[200]而那些大犁,一般都在20~30厘米长,并装“V”字形或“U”字形的大犁铧,铧头角度较小犁稍小,两刃内侧交接处向后延伸,重约7.5公斤以上。20世纪50~60年代在陕西许多县都出土过这种大犁铧。巨型、大型犁铧的出现,不仅反映犁铧的使用范围很广,而且不论是巨型还是大型都非人力所能拖动,就是一条顶好的牛也难以拉动,至少需两条牛才能拉动一个大犁(陕西省博物馆、文管会《陕西省发现的汉代铁铧和鐴土》,见《文物》1966年第1期)。这就不仅把牛和犁耕永远结合在一起,而且反映了汉代牛耕发展到“二牛抬扛”的较为先进的耕作阶段,“这是生产力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杨一民《汉代豪强经济的历史地位》,见《历史研究》1983年第5期)。
牛耕的普遍推广 铁犁的大量出土,证明西汉牛耕已相当普遍。汉初,牲畜比较缺乏,一般人民只得用人力耕作。为促使耕畜繁殖,汉政府曾下令禁止宰杀耕牛,规定杀牛、盗牛者受重刑。到汉武帝时牛耕已相当普遍,不仅在黄河流域,就是在边地也使用牛耕了。“武帝始开三边,徙民屯田,皆与犁牛”(《汉书·昭帝纪》应劭曰),在《居延汉简》中出现不少“养牛”的记载,足以证明这些地方也实行牛耕。南越王赵佗在高后、文帝时,曾向汉王朝要求得到“金铁田器,马牛羊”(《汉书·西南夷两粤朝鲜传》),可知南方也已懂得用牛耕田了。尽管直到东汉时有个别地区尚“不知牛耕”(《后汉书·循吏传》),但毕竟是极个别的例外。在西汉时代,牛耕已相当普遍了。
牛耕的普遍推广,是生产力的一大进步,只要对牛调遣得当,“五尺童子”也抵得上一个强壮的劳力,正如《淮南子·主术训》中说:“今使乌获、藉蕃(皆大力士)从后牵牛尾,尾绝而不从者,逆也;若指之桑条以贯其鼻,则五尺童子牵而周四海者,顺也。”最初,只用一牛挽犁,到汉武帝时搜粟都尉赵过发明用二牛三人一组的“耦犁”(《汉书·食货志》)方式,可耕5顷之田,即500亩。每人平均可耕160亩以上的土地。这比起《汉书·食货志》记载的自战国以来,一家五口“耕田百亩”的水平,当然高多了。后来,据说赵过又发明一牛挽三犁的播种法,“其法三犁共一牛,一人将之,下种挽耧,皆取备焉,日种一顷”(徐光启《农政全书》卷21)。这种一人一牛三犁的播种法,每天即可种百亩,显然比前者的水平高了。
有时还用马耕,“往者未伐胡、越之时,徭赋省而民富足,温衣饱食,藏新食陈,布帛充用,牛马成群,农夫以马耕载……”(《盐铁论·未通》)但这毕竟是个别时间,个别地区[201],因为马是重要的运载和骑乘工具,又是重要的军用物资,价值昂贵。汉初“马一匹则百金”(《史记·平准书》);武帝时才只有“平牡马匹二十万”(《汉书·武帝纪》)。所以,经常、普遍的还是使用牛耕。这种牛耕配以新式农具,减轻了农民很多劳动量。如《农政全书》卷21中记载的一种汉代犁(也称耧)“两柄上弯,高可二尺,两足中虚,阔合一垄。横桄四匝,中置耧斗,其所盛种粒,各下通足窍。仍傍挟两辕”。以这样的犁用一牛,有一人牵牛执耧,且行且摇,谷种自下。这样就将开沟和播种的两道工序一次完成了。这种牛耕方式同今天我国许多地区仍实行的牛耕方式所差无几。
赵过的代田法 西汉农业耕作技术也有很大的提高。其中,代田法的推广具有重要意义。代田法是汉武帝末,搜粟都尉赵过总结前人的经验而推广的一种耕作方法。据《汉书·食货志》记载:
过能为代田。一亩三甽,岁代处,故曰代田,古法也。后稷始甽田,以二耜为耦,广尺深尺,曰甽。长终亩。
这就是在一亩田上开出三条深一尺、宽一尺的沟(甽)[202],然后,将作物播种在沟里,及至幼苗生长起来,进行中耕,除了锄草,还需将垄上的土逐次锄下,培壅苗根。到了天热的时候,垄上之土削平,作物根长得很深。第二年则将做垄的地方做沟,做沟的地方做垄,如此年年互换位置,以休养地力。这种方法,主要是在边地及关中一带推行,即今甘肃西北部、陕西和河北北部、河南西部以及辽东等北方地区。这里雨量比较稀少,周年分配均匀。代田法的重要作用还在于保持作物水分。“一亩三甽,一夫三百甽,而播种于甽中。苗生叶以上,稍耨陇草,因隤其土以附苗根。故其《诗》曰:‘或芸或芓,黍稷儗儗’。芸,除草也。芓,附根也。言苗稍壮,每耨辄附根,比盛暑,陇尽而根深,能风与旱,故儗儗而盛也。”(《汉书·食货志》)。总之,这种耕作方法主要在于下列三点而使作物得以增产:
(一)种籽种在甽(沟)里,可使幼苗避免干风吹,减少叶面的水分蒸发。同时,也可使沟底的水分减少损失。这就确保了幼苗得到较多的水分,使其健壮成长。
(二)随着作物成长,逐次培壅,根部则愈来愈深,既确保其吸收更多的水分,还可防止倒伏。(www.xing528.com)
(三)沟和垄年年倒换,使土地轮番利用,地力得有恢复的机会。
这种较为进步的代田法配合新式的农具,使生产力大为提高。据崔萛《政论》中提到赵过教人用耧犁“日种一顷”。而二牛三人就可种5顷地,则一个人平均负担150—160亩地的操作。据农学专家计算,实行代田法后,其劳动生产率“差不多为文帝时期八倍,为武帝时期‘蹠耒而耕’的十七倍”(见《中国农学史》上册,科学出版社1959年出版,第154页)。每亩产量最多可由一斛增加到三斛。[203]当然,这仅是一种推测,事实上是不可能的。但实行“代田法”后增产25%~50%,即亩收五六石,则是有可能的。
上举《汉书·食货志》中说“代田法”是“古法”,后稷时就开始采用,这当然是不可信的。不过,战国时代就有“上田弃亩”(《吕氏春秋·任地》)的耕作经验,赵过的“代田法”无疑是从前代和当时农民的实际生产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可以说“代田法”是旱作地区的一套丰产技术,在农业发展史上,是一次重大的改革。
“代田法”先在“离宫”里空闲的松软土地进行试验。成功后,西汉政府就决定推广。当时,借重两种力量:一是行政力量,即县令、县长和乡村中的“三老”;另一种是生产中的中坚力量,主要是“力田”和乡村中有经验的老农。给他们以新农具,教他们以耕作栽培技术。待这批骨干熟习这套技术后,就以公田和“命家田”(受爵命家之田)作为重点推广,再逐渐展开。
“代田法”是包括土地、农具、畜力各方面改进的耕作方法,其中畜力问题十分重要,不少缺牛的地区,只有“教民相与庸挽犁”(《汉书·食货志》),其效率当然不及“二牛三人”的方式。因此,因“代田法”受益最大的无疑是那些有牛的,至少是“力田”阶层以上的人物,一直包括到豪强之家,而占大多数的无牛的贫苦农民则受到一定限制。虽然如此,“代田法”的推广,在西汉生产力发展过程中,是起到一定促进作用的。
区田法及其他耕作技术 继“代田法”之后,汉代还出现旱作地区的另一套生产技术——区田法。
简单地说,区田法是代田法的范围缩小,精耕细作技术的加深,依靠人力,增加肥水,加强管理,改变广种薄收而为少种多收的方向。这套耕作技术,既可用于平地,也可用于条件较差的土地,甚至山陵、城丘之上。根据成书于公元前1世纪后期的《氾胜之书》的介绍,区田法的田间布置,有宽幅点播和方形点播两种:以方形点播区为例:首先整好土地,深挖作区。这种作区相当于“代田法”中的甽,只是方形而已。方区的大小、深度、区与区之间的距离因所栽培的作物不同和土地肥瘠程度不同而异。一般地说在“上农夫”作区(即肥沃土地),长宽和区深都是汉制六寸,区间距离九寸。“中农夫”作区和“下农夫”作区,即肥沃程度较差及贫瘠的土地,区的大小和区间距离,都有所扩大。在深挖作区时,就结合增施上好肥料(“美粪”)调和土壤,造成作物根群生长的良好条件。
接着,就在每个方区里,点播作物种子二十粒。这些种子事先都经过“溲种”处理,即用马、牛、羊、猪、麋、鹿等骨锉碎,加雪水,煮三沸,漉去骨渣,加附子(一种中药材),浸渍五天,漉去附子,将麋、鹿、羊等动物粪掺进汁内,搅拌成稠粥状。在天晴日暖之时,把种子放入浸溲。用这样的粟种播入田地,具有防蝗虫,耐旱的作用,使“终岁不失于获”(见万国鼎《氾胜之书辑释》)。此外,区种法还注重中耕灌溉,麦地在冬季积雪保墒,在冬天土冻以前,使土壤有充足水分。其田间管理,除与大田栽培一般原则相同外,还贯彻随时松土除草,早锄小锄的方针。次数尤不厌其多,有草即锄,区内不好锄的,就动手拔。可见,区种法的要点在于深挖重肥,点种密植和中耕灌溉等环节。当然,对于不同作物,播种的深、浅、疏、密也有不同的要求。
据记载,实行区田法的地区,“上农夫”区种粟,可“亩收百石”,种十亩区田,可有千石收获;“中农夫”区种粟,可亩收51石,“下农夫”区种粟,可亩收28石,若以汉每百石折今28.875市石,每市石折135市斤计算,则每市亩“上农夫”田即可产粟3898市斤。这样高的产量,是令人难以相信的。[204]这里的记载显然有夸大之处。而且,这种区田法究竟在汉代是仅停留在小面积的试验阶段,还是已经推广实行,目前尚不太清楚。多数学者认为:当时它只是汉代农学家氾胜之所进行的一种实验,其产量仅系科学假想。
尽管如此,区田法的出现毕竟是农业生产进步的表现,其中许多科学的耕作方法均是行之有效的,直到目前仍不失为增产的有效措施。如1956年河南辉县石泉农业试验站曾用区田法试种粟一亩,就取得较一般耕田为高的产量,科学家们得出“区田对旱年有利”(张履鹏《古代相传的作物区田栽培法》,《农业学报》第8卷第1期,1957年2月)的结论。
区田法的出现标志着汉代农业耕作技术在各个方面:从对土地利用,土壤改良,施肥保墒,到种子处理,田间管理和灌溉都有了较为丰富的经验,系统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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