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倡儒学的措施 儒学被用来代替黄老之学作为统治思想,一方面由于其本身包含有利于地主阶级加强中央集权需要的思想因素,如天道观及“大一统”的思想,更重要的乃是汉代儒者如董仲舒等对先秦儒学的加工改造,使其成为维护封建统治的完整理论。关于董仲舒及其思想理论将在后面有关章节内讨论。这里仅叙述汉武帝时期提倡儒术的具体措施。
自卫绾等人的提倡、汉武帝的支持,经过几度曲折,儒学逐渐被立于高出其他学说之上的地位。这种地位不仅反映在统治者的思想上,而且表现在行动上。汉武帝时期为提倡儒学,在几十年中,先后不断提出不少措施,其中主要的有:
(一)置《五经》博士与兴太学。前面已经提到,建元五年(前136年)设《五经》博士。元光元年(前134年),董仲舒在“天人三策”中[126],提出设太学,他说:“养士之大者,莫大乎太学。太学者,贤士之所关也,教化之本原也……臣愿陛下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汉书·董仲舒传》)这正是根据前两年已设《五经》博士而提出的建议。所谓太学其实乃为专门培养《五经》博士而设,而并非培养一般“百家之学”之所。[127]经过不断完善,尤其是在元朔五年(前124年)公孙弘为相时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制度[128],为西汉统治者鼓吹儒学和培养儒者提供了重要条件。史称“自此以来,公卿大夫士吏彬彬多文学之士矣”(《汉书·儒林传》)。这里说的“文学之士”大部分是儒生。
(二)行封禅之礼。封禅本来并非儒家学说专有,秦代曾行过封禅。但从汉高祖到武帝统治之初,前后百余年时间,统治者始终未举行过封禅。自武帝即位后提倡儒学,许多儒生就鼓吹封禅,把封禅说编织在儒家思想体系之内,以进一步神化儒学。由于“封禅”说也是神化皇权的一种手段,所以很快被武帝所接受。公元前110年,汉武帝在方士公孙卿等“封禅则能仙”(《史记·封禅书》)的鼓动下,举行了隆重的封禅礼。对这次封禅,武帝甚为重视,他首先勒兵十余万,北巡朔方,扬威匈奴,然后东巡海上,至泰山行封禅礼。当时百官群僚侍从者甚众,皆以能参与大典为荣,太史司马谈竟因未能参加此次典礼而遗憾终生。武帝也将此事视为头等重要大事,特将年号改为“元封”。
武帝时所行封禅与秦始皇之封禅不同之处,在于汉代封禅已经从属于儒家学说的思想体系,而不仅仅是一种神仙方士的迷信举动。通过这种神秘而庄严的封禅活动,使儒学涂上一道“神圣”的光环,与宗教更加接近了。所以儒学又称为“儒术”。
(三)太初改制。根据汉初与五行学说结合起来的儒家理论,每个帝王的统治权力皆受命于“天”。但不同帝王的权力来自不同的“天命”。这种“天命”就是五行学说中的“德”。而每个帝王必须根据不同的“德”来制定服饰、历法等。儒生们解释:秦既为水德,“则汉当土德”(《史记·封禅书》),而与土德相应也有一套服饰颜色等规定。汉武帝为躬行这一学说,太初元年(前104年)宣布,改订礼制和历法,其主要内容是:
夏五月,正历,以正月为岁首,色上黄,数用五,定官名,协音律。(《汉书·武帝纪》)(www.xing528.com)
应当指出,太初改制所确定的历法,是著名的天文学家司马迁、唐都、落下闳经过长期精心研究的结果,具有极高的科学价值。而汉武帝则将这一科学成果纳入了儒家学说的思想体系,为巩固其统治服务。
(四)建立年号。公元前113年有人在汾阴(山西万荣西南)出土一宝鼎,向朝廷报告。朝臣即根据儒家的符瑞说鼓吹:应以天降祥瑞为年号。于是武帝下令:以当年为元鼎四年,并将前此之年均追改为建元、元光、元朔、元狩,每一年号均为六年。[129]这也是鼓吹儒家天命观的一种手段。
当然,上述措施仅是汉武帝时期提倡儒术的一些具体表现。不过这些措施均是在系统的思想理论指导下出现的,更重要的则在于通过这些措施将儒家思想渗透到政治、法律以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去,使之成为统治思想。经汉武帝即位后几十年的努力,儒家思想终于被抬到统治地位,成为代替“黄老”学说的统治思想。
“百家”并未彻底废除 以往不少历史著作,往往把汉武帝时期提倡儒术的活动,概括为“独尊儒术”,似乎它是“罢黜百家”的必然结果。这是与历史不符的。“罢黜百家”以后,实际只是提高儒学地位,将其奉为官方的统治思想而已。从许多资料都可看出,在“罢黜百家”以后,各种思想学派并未完全被禁止。儒家以外的各派学者,不仅可以公开教授、治学,而且有不少进入宫廷为官,如武帝时名臣汲黯、郑当时、司马谈都是治黄老之言者[130],宗室中也有继续崇尚黄老者,如武帝谓之“千里驹”的刘德,即“修黄老术”,“常持老子知足之计”(《汉书·楚元王传》)。武帝时治黄老之学的著名人物还有杨王孙(《汉书·杨胡朱梅云传》)、捷子、曾羽、婴齐等(《汉书·艺文志》)。此外,在大臣中治杂学、纵横术、阴阳学等诸子百家者,亦不乏其人。[131]
汉武帝所倚重和信任的大臣,多是既知儒术又熟谙刑法的人,这些人更多地倾向于法家的思想。如张汤、公孙弘都得到武帝的重用,先后曾任廷尉和丞相。而他们皆是注重运用刑法来实行统治的,儒学不过是用来作为法的辅助和装饰而已。“舞文巧诋以辅法”(《汉书·张汤传》),“习文法吏事,缘饰以儒术”(《汉书·公孙弘卜式兒宽传》),正是这些人的特点。由此可见,汉武帝“罢黜百家”,提倡儒学,并非全面禁止儒家以外的各派学说活动。这说明汉武帝及其以后的统治者不仅利用儒家学说,而且也利用其他各家有利于中央集权统治的思想。如汉代推行儒家“德”治的同时,也重视法家的“刑”,而适应这一需要,汉代的儒学不仅不排斥其他各家学说,反而不断吸收其他各派有利于封建统治的思想内容。因此,这种儒家学说对其他各家学说并非水火不相容,也无须用人为的禁令去消灭。当时提出“罢黜百家”大力提倡儒术,其目的不过是用一种统一的统治思想代替软弱无力的黄老之学,以加强思想统治。
汉武帝的“罢黜百家”和秦始皇的“焚书坑儒”目的均是为统一思想,但二者实行后的结果有很大不同:后者所导致的结果是加速秦王朝的灭亡。秦时的“焚书坑儒”仅仅是禁绝一些书和诛杀一些儒生、方士,于是导致举国上下更为强烈的反抗。汉代“罢黜百家”并没有采取诛杀或刑罚等暴力手段,而是通过各种措施,使儒学成为统治阶级的指导思想和束缚广大人民的思想工具。这样,儒学不仅在当时,就是对以后两千年的封建统治,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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