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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书坑儒:一场暴虐和愚蠢的历史

时间:2023-09-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最后,他又把这一切归罪为读书的缘故,因此建议秦始皇下令焚书。这一建议正中秦始皇下怀,于是下令焚书。愚蠢的秦始皇果真照办,并自称“真人”。秦代的严酷法律规定,所献之方无效验者,就要处以死刑。卢生与另一方士侯生相谋:始皇如此专断暴戾,“以刑杀为威”,不如早日脱逃,“于是乃亡去”。这就是历史上的“坑儒”事件。充分表现了他的愚蠢和残暴。

焚书坑儒:一场暴虐和愚蠢的历史

从分封之议到焚烧诗书 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当秦刚刚统一全国之后,在一次朝议上,丞相王绾等请求秦始皇将其诸子封于占领不久的燕、齐、楚故地为王,他认为在这些地区不置王则不利于巩固统治。其他大臣也纷纷赞同这种看法。但廷尉李斯表示反对,他说:周初曾大封子弟,但后来诸封国之间日渐疏远,以致互相攻击,势同仇敌,周天子也无法制止。今海内统一,普遍设置郡县,对皇帝的诸子以及功臣,只要让他们坐食赋税并重加赏赐,就足够了。这样“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史记·秦始皇本纪》)。秦始皇支持李斯的看法,他说:过去长期以来战乱不休,就是因为分封诸侯王。现在刚刚安定下来,又要分封立国,这不是自寻战乱吗?还是廷尉说得对。秦始皇否定了分封的主张,坚持在全国推行郡县制。

八年以后,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与众臣下宴会。这时有仆射周青臣对秦始皇歌功颂德,说什么“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史记·秦始皇本纪》),等等。秦始皇听后十分高兴。但博士齐人淳于越对周青臣的“面谀”则不以为然,他向秦始皇提出:殷、周时代王天下千余年,就是由于分封子弟和功臣,而今天秦朝却不实行分封,如果朝廷一旦有事,靠谁来相救呢?淳于越还说:“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史记·秦始皇本纪》)一个恭维,一个指责,这在秦始皇听来自然感觉不一样。不过,他当时还未动声色,令臣下各抒己见。这时已当了丞相的李斯有意扩大事态,他抓住淳于越主张“师古”的言论大作文章,首先说“三代之事,何足法也”,接着就将矛头对准诸生,说这些念书人“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最后,他又把这一切归罪为读书的缘故,因此建议秦始皇下令焚书。这一建议正中秦始皇下怀,于是下令焚书。开始了中国文化史上的一场浩劫。

根据李斯提出的办法:凡秦记以外的史书,非博士所藏的“诗、书、百家语”都要烧掉,只准留下医药、卜筮、种树之书。此后,若有再谈论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官吏若知而不检举者与之同罪,令下后三十日不烧者,黥为城旦。有愿习法令者,以吏为师。

这一次焚书的最初起因,本是由于分不分封的问题,而主张或反对分封者,都是为了秦始皇长久的统治打算,原无根本对立。但李斯借题发挥,最后竟造成焚书的结局。这件事,表面看来似乎是偶然的,实际却有其必然的原因,地主阶级一掌握政权,便十分注意加强思想统治,他们认为人民的头脑越简单越好,所以早在商鞅变法时就已有“燔诗书”(《韩非子·和氏》)之举,企图用这种方法消除不利于地主阶级统治的思想,这当然是十分愚蠢的。不过,在深受法家思想影响的秦始皇看来[64],“燔诗书”乃是控制人民思想的有力手段。李斯也可能早就窥知秦始皇本有此意,所以一提出来就得到秦始皇的批准。(www.xing528.com)

秦始皇下令焚书,当然不可能达到扼制人们思想的反动目的,更不可能挽救秦王朝的灭亡。正如唐代诗人章碣在《焚书坑》诗中所讽刺的那样:“竹帛烟销帝业虚,关河空锁祖龙居,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随着焚书飘起的缕缕轻烟,出现的是把秦王朝烧毁的熊熊烈火,毁灭文化的独夫,终致玩火自焚。这次焚书使中国文化遭到的损失确实是巨大的,先秦许多重要文献古籍,从而被付之一炬。“书籍被烧残,其实还在其次,春秋末叶以来,蓬蓬勃勃的自由思索的那种精神,事实上因此而遭受了一次致命的打击”(郭沫若吕不韦与秦王政的批判》,载《十批判书》),这是文化、思想史上的一场浩劫。

从求长生药到坑杀儒生 同一切剥削阶级代表人物一样,秦始皇是十分怕死的。统一中国后,他就异想天开地要寻求不老的办法。一些方士为投其所好,也就以各种办法骗他,秦始皇二十八年(前219年),秦始皇巡行至东方齐国故地,有齐人徐巿(fú福)等上书,说东海中有蓬莱、瀛洲、方丈三座仙山。秦始皇听到后大喜,根据徐巿的要求,派数千童男、童女随他入海求仙人,但徐巿一去数年不归。[65]秦始皇三十二年(前215年),秦始皇巡行至碣石(河北秦皇岛附近),又派燕人卢生去寻求仙人羡门、高誓;继而又令韩终、侯公、石生等去求仙人的不死之药。仙人和不死之药当然无处寻觅,不过卢生、韩终等皆为方士,一时尚使秦始皇深信不疑。卢生求仙、求药不得,先是向秦始皇献伪造的鬼神图书,后来又让秦始皇“微行以辟恶鬼”,行止隐密不为人知,这样“不死之药殆可得也”(《史记·秦始皇本纪》)。愚蠢的秦始皇果真照办,并自称“真人”。但不死之药仍不可得。秦代的严酷法律规定,所献之方无效验者,就要处以死刑。卢生与另一方士侯生相谋:始皇如此专断暴戾,“以刑杀为威”,不如早日脱逃,“于是乃亡去”。秦始皇听到这个消息以后大怒,他说:“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巿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妖言以乱黔首。”(《史记·秦始皇本纪》)这时,方士卢生早已跑掉。就在“焚书”的下一年(前212年),秦始皇便叫御史把咸阳诸生捉来审问,诸生互相告密,秦始皇便亲自圈定四百六十余人,把他们活埋在咸阳。这就是历史上的“坑儒”事件。[66]

秦始皇为追求长生,开始一味相信方士胡诌,后来发现受骗,又大施淫威,肆意杀人。充分表现了他的愚蠢和残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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