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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史:二统一文字对文化和风俗的影响

时间:2023-09-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秦国在统一前使用的文字与六国文字不同,称为“小篆”(秦篆)。秦代统一文字,使小篆和隶书成为全国通行的字体,对我国文化、政治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因此,秦代统一文字的功绩,是不应抹煞的。统一中国以后,秦政府更加注意端正风俗,倡导封建的文明。这一方面是赞颂统一之辞,同时也有表彰当地风俗之意。可见,这些刻石内容都是有针对性的,其中倡尊“礼义”、反对“淫泆”,正是秦王朝统一后端正各地风俗的一个重要措施。

秦汉史:二统一文字对文化和风俗的影响

文字的统一在统一货币度量衡的同时,秦王朝还对文字进行了整理和统一。

早在距今六千余年以前,我们的祖先就创造了文字,半坡村新石器时代的彩陶刻划文字,郭沫若就认为是中国的原始文字(见《古代文字之辩证的发展》,载《奴隶制时代》)。到战国时代,由于中国长期处于分裂状态,文字经过长期的演变、发展,全国各地的文字有很大的差异,“文字异形”(《说文解字》叙)正是当时政治经济不统一的反映。同样一个字,往往会有多种不同写法。如“马”字,在楚国至少有两种写法:;在燕国也有两种写法;在三晋也有两种写法:。又如“安”字,在山东六国也有多种字形:等。这种关东使用的千变万化、没有一定体系的文字,称为“六国文字”。

秦国在统一前使用的文字与六国文字不同,称为“小篆”(秦篆)。小篆是由大篆演化而来的。大篆又称籀文,小篆的形体比大篆更加整齐和定形化,不仅线条简单、均匀,而且改变了大篆的繁复写法,减少了许多异体字。可见,大篆比小篆难写、难认得多,而六国文字比起篆文来,就更加难以识别了。这些文字写法既不一致,偏旁组合、上下左右也无一定规律,自然给各地文化交流造成严重的障碍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下令对各国原来使用的文字进行整理,规定以秦小篆为统一书体,“罢其不与秦文合者”(《说文解字》叙)。为推行这种统一的书体,秦始皇令李斯、赵高、胡毋敬分别用小篆体编写了《仓颉篇》《爰历篇》《博学篇》,作为标准的文字范本。[60]经过整理后的小篆字形,有秦始皇巡行各地时制作的刻石,传为李斯手书,留传至今者有《泰山刻石》(只残存九字,嵌于泰山下的岱庙中庭)、《琅邪台刻石》(残存86字)以及峄山、会稽两刻石的摹本。从刻石上的秦小篆字体来看,它一方面仍然保留着大篆字体结构和象形文字的基本特点;另一方面则对字体的结构进行了较大的整理加工。整理加工的原则是使之规范化,主要是下列三个方面:

(1)各种偏旁形体统一,每个字所用偏旁固定为一种,不用别种代替。

(2)偏旁的位置固定,不能随便移动。

(3)每个字书写的笔数和笔顺基本固定。

这种经过整理后的小篆,比起大篆文字要简易得多,比起六国文字更为易认、易写。(www.xing528.com)

与篆书通行的同时,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又创造出一种比小篆更加简便的新书体,这就是“隶书[61]。隶书开始时只是写得比较草率和不够规范的小篆。郭沫若同志指出:“在文字结构上,初期隶书和小篆没有多大差别,只是在用笔上有所不同。”至秦始皇统一文字时,隶书也形成一种固定的、规范化的字体。这种字体笔划直线方折,结构平整,书写方便,因此,不仅在民间流行,就是封建政府书写文件,除重要诏书外,一般都使用隶书。因此,隶书是秦代统一文字后所使用较为广泛的一种书体,包括一些律令文书,也是用隶书体写的。

隶书的出现是我国文字由古体转为今体的重要里程碑。

秦代统一文字,使小篆和隶书成为全国通行的字体,对我国文化、政治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我国幅员辽阔,在秦以后的漫长历史过程中,不断出现过割据局面,各地方言亦不一致,但文字却始终是统一的,而文字的统一对经济、政治的统一和发展则起着重要作用。因此,秦代统一文字的功绩,是不应抹煞的。[62]

端正风俗 历来人们对秦人就有一种传统的看法,认为“秦与戎狄同俗”,“不识礼义德行”(《战国策·魏策》三),文化很落后,风俗很坏。如说“(秦人)借父锄,虑有德色,母济箕帚,立而谇语,抱哺其子,与公并倨,妇姑不相说,则反唇而相稽,其慈子耆利,不同禽兽者,亡几耳”(《汉书·贾谊传》)。又如说“秦之俗,非贵辞让也,所上者,告讦也,非贵礼义也,所上者,刑罚也”(《新书·保傅篇》)。由此便得出结论:在秦王朝统一后,政府所提倡的除了“告讦”“刑罚”“贪戾好利”以外,似乎没有别的。其实,这是一种误解,主要原因在于秦之速亡,有关秦代的史籍,无一不出于对秦抱有极大反感的作者之手,所以总是有意无意地对秦代野蛮、落后的方面加以渲染或夸大。例如上举《汉书·贾谊传》中所述之秦俗,视为商鞅变法前后的情况则可信,若笼统地称为“秦俗”,使人觉得统一中国后的秦代亦复如此,则大谬不然了。

历史事实证明,秦自商鞅变法之后就极力改变落后的风俗习惯。《史记·商君列传》记载:“商君曰:‘始秦戎翟之教,父子无别,同室而居,今我更制其教,而为男女之别’。大筑冀阙,营如鲁卫矣。”(《史记·商君列传》)这种努力不是白费的,到秦统一中国前,秦人的文化、风俗已被六国之人所称颂,如荀子说“入(秦)境,观其风俗,其百姓朴,其声乐,不流污,其服不佻”(《荀子·彊国篇》)。秦政府在统一中国前就十分注意整顿各地的风俗,如秦王政二十年(前227年)秦的南郡守腾颁发的布告中,特别宣布要“除其恶俗”“去其淫避(僻)”,并针对“乡俗淫失(泆)之民不止”的现象,重申禁令“举劾不从令者,致以律,论及令、丞”(《睡虎地秦墓竹简·语书》)。统一中国以后,秦政府更加注意端正风俗,倡导封建的文明。

如秦始皇二十八年(前219年),秦始皇来到泰山下,这里是原齐国故地,号称“礼义之邦”。始皇就令人在泰山所刻的石上记下“男女礼顺,慎遵职事,昭隔内外,靡不清净,施于后嗣”(《史记·秦始皇本纪》)。这一方面是赞颂统一之辞,同时也有表彰当地风俗之意。如果对照秦始皇三十七年(前210年)在会稽刻石上留下的铭文,就更可清楚地体会到这方面的意思。会稽(今浙江绍兴)为故越国之地,这里淫泆之风较盛,所以在会稽刻石上就有“饰省宣义,有子而嫁,倍死不贞。防隔内外,禁止淫泆,男女絜诚。夫为寄豭,杀之无罪,男秉义程。妻为逃嫁,子不得母,咸化廉清”等句。可见,这些刻石内容都是有针对性的,其中倡尊“礼义”、反对“淫泆”,正是秦王朝统一后端正各地风俗的一个重要措施。提倡封建主义精神文明,是秦王朝统一后各种措施中的重要一个,也不应抹煞。而且,从秦刻石的内容可看出:秦王朝将端正风俗同灭六国相提并论,其重视程度由此可知。正如明末学者顾炎武指出的:“(越)欲民之多,而不复禁其淫泆,传至六国之末,而其风犹在,故始皇为之厉禁,而特著于刻石之文,以此与灭六王并天下并提而论,且不著之燕齐,而独著之于越。然则秦之任刑虽过,而其坊民正俗之意,固未始异于三王也。”(《日知录》卷13)这种分析和事实是相符的,其评价也是不算过分的。“行同伦”,是端正风俗的重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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