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形而止”的居住空间
中国单体建筑平面是以间为单位,由若干间并联组成。间指的是两道屋架之间的空间,说明建筑平面与建筑结构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有人认为,中国的建筑平面实际上就是结构平面。因为在建筑平面中,可以很清楚地看到,由横向轴线和纵向轴线组成的结构平面网格中的柱网。在建筑平面中,间的水平宽度称为“面阔”,从结构平面来说,两柱间的水平宽度称为“开间”,各开间宽度或者面阔宽度的总和称为“通面阔”,间的纵向宽度称为“进深”,从结构平面来说,两檩木之间的水平宽度称为“步架”,而各步架宽度或者进深宽度的总和则称为“通进深”。由此,单体建筑的平面大小,即平面的面阔和进深,就可以用结构平面的开间和步架的多少来表示。从理论上分析,这种建筑平面,在面阔方向上,可以进行无限制的延伸,在进深方向上,则要受到梁架材料的天然尺度及力学特征的制约,以此来决定建筑平面的进深大小。按照这种原则,要想获得平面较大的单体建筑,只要用在面阔、进深方向上增加开间、步架数,形成面阔远大于进深的扁长方形的方法就可以实现。但中国建筑并没有这样做,而是发展到一定程度便适可而止,显然,这与古代中国人的“适形”设计观念有关。考察中国历代的单体建筑也是如此,开间数在汉代以前既有单数也有偶数,汉代以后则多用11开间以下的单数。在中国古代,“9”被看作最高贵的数字,列为最高等级,因此只有在一些重要建筑中才能使用9开间。在现存单体建筑中,北京故宫的太和殿,面阔11间,进深5间;北京太庙的正殿,面阔11间,进深6间;明十三陵的棱恩殿,面阔9间,进深5间;曲阜孔庙的大成殿,面阔9间,进深5间。此四座单体建筑不仅等级最高,而且平面规模也最大。
屋身高度反映了居住空间立面的高度,而对室内立面高度起着重要作用的则是柱。柱子是木构架建筑中的竖向承重构件,位于柱基与斗拱或梁架之间,因其所处的位置存在差异,而有不同的名称和功能,如檐柱、金柱、中柱、山柱、童柱,但总的来说,可以分为外柱与内柱两种类型。在中国建筑中,檐柱和内柱有等高与不等高的现象,如唐代佛光寺大殿檐柱与内柱高相等,到了宋代,两种做法都有,《营造法式》图样中显示出来的两种结构形式,殿堂型构架的檐柱与内柱高相等,而厅堂型构架的檐柱与内柱高则不相等。但是,檐柱或内柱的高度,都还不能完全代表室内空间的整体高度。因为在官式建筑的构筑形式上,还有所谓“大式”和“小式”之分,两者在规模、形式、材料、装饰等方面都有明确的等级要求,如“大式”可以用斗拱,也可以不用,而“小式”则不准用斗拱。斗拱是由一些斗形构件和一些拱形构件及枋木组成,基本功能与作用是在柱子与屋架之间承受梁架、屋面的荷载并传递至柱子上,之后由柱子传递至基础。在檐柱和内柱的顶部均有这种结构构件,所以有长度、宽度、高度的要求。除此之外,中国建筑中的屋顶,也并不是我们今天随处可见的平屋顶,主要是以坡屋顶的面貌出现。屋顶在由屋架、屋面组成的同时,其本身也具备了内部空间,所以也有长度、宽度、高度的要求。由此,单体建筑居住空间的整体高度,应是综合了柱高、斗拱高和屋顶内部空间高这三个部分,而这三部分可通过剖面得到充分反映,形成居住空间的剖面高度。
现存最高等级单体建筑的立面或剖面高度,如北京太庙的正殿,殿身高28.83m;明十三陵的棱恩殿,殿身高25.90m。从以上列出的高度看,与西方建筑相比,几乎没有超大尺度的居住空间。但即便如此,并不意味着中国古代就缺乏建造高层建筑的技术能力,事实上在古代,就曾出现过数次向高层木构建筑发展的尝试。如较早建造的北魏洛阳永宁寺塔,为9层木塔,塔的高度,史料上说法不一。再如现存最高的木构建筑辽代山西应县木塔,外观5层,外槽空间9层,内槽空间5层,暗层4层,总高67.31m。这些史料、复原、实例,都说明中国古代已经具有了建造高层建筑的能力和经验,不是不能,而是不为也。相比较而言,中国建筑更着意于在平面方向上的发展,单体建筑多以适中尺度来处理建筑的形体与空间。
(二)长方形的居住空间(www.xing528.com)
在新石器时代,因为圆形和方形是能用最简单的方法得到的平面形状,故早期建筑较多是先出现圆形、方形,然后才出现长方形。到夏商周时期,河南偃师二里头一、二号宫殿遗址,黄陂盘龙城宫殿遗址,陕西扶风召陈建筑遗址,陕西岐山凤雏村建筑遗址等的主体建筑,都体现出一种长方形平面。从汉代画像石、画像砖、明器陶屋资料以及敦煌莫高窟唐代壁画资料、唐代南禅寺大殿和佛光寺大殿等实物中所看到的建筑平面大多如此,显示出使用长方形平面的普遍性。宋《营造法式》中用于显示殿堂型构架的地盘分槽图样显示它们的平面形状都是长方形。清代继宋代以后,又颁布了《工程做法》,书中列举了27种单体建筑的大木做法,其中“大式”建筑23例,“小式”建筑4例。梁思成先生以此书为依据,对清代建筑的营造方法及其举例进行了考察与研究,指出平面的形式以长方形为最普通,举凡北平故宫主要宫殿或一般平民住宅,都以长方形为主。可见,到了清代后,单体建筑平面仍以长方形为主,不能不说是建筑标准化、规范化高度成熟的结果,致使这种平面形状广泛用于各类型建筑中,具有显著的通用性。
从空间构成角度来说,正是这种简单、规整、实用的长方形平面,使它与其他平面形状相比,更易于构成居住空间。当然,在中国建筑中,单体建筑除普遍使用这种平面形状外,在一些特殊场合也常使用其他平面形状。如北京故宫的中和殿,是一座正方形平面的建筑物,角楼则是一座十字形平面的建筑物。北京天坛的祈年殿、皇穹宇,又是圆形平面的建筑物。宋元建筑中还使用了一种工字形平面,不过,这种平面形状可以看作由三个长方形平面组合而成。园林建筑中的平面形状则呈现出另一番景象,除上述形状外,还有扇形、六角形、八角形、套方形、套环形、双六角形、万字形等,可谓形式多种多样。但遗憾的是,这些自由的平面形状与简单的长方形平面形状相比显然较少。
与平面形状不同的是,中国建筑的屋顶则有多样化的形状。以单体建筑的屋顶来说,有单坡、悬山、庑殿、藏式平顶、歇山、卷棚、重檐、圆攒顶、穹隆顶、盪顶等。在这之中,庑殿为四面坡,歇山为四面坡和两面坡混合演变而成,硬山、悬山、卷棚为两面坡。在这些不同形状的屋顶中,又以庑殿、歇山的等级为最高。许多屋顶的屋架部分,都是由梁、枋、檩、椽等构架组成,并构成室内空间上部的顶棚。从结构与空间关系上讲,此顶棚是一个由纵横交错的梁架、檩橡组成的并向上逐渐缩小的内部空间,具有空间形态复杂、梁架结构形式多样的特点。面对这样一个由屋架构成的室内顶棚,古代中国人从实用和美观的角度,运用装修设计的手段,经过不断的建筑实践,逐渐形成了两种完全不同的顶棚做法。一种是露明顶棚,即把梁枋、檩椽等构架直接暴露于室内空间,只对其表面做适当的装饰处理;另一种是吊顶棚,即在梁下另外吊挂顶棚或天花,其做法又分为天花、藻井、卷棚。这样一来,室内顶棚因做法不同而产生不同的形状。概括地说,彻上露明造做法,因没有改变屋顶内部空间的形状,保留了屋形;天花做法,形成了平顶形;藻井做法,形成了穹隆形;卷棚做法,则形成了拱券形。由此可见,中国建筑的居住空间,在其大小上,并不追求巨大高敞的尺度,而是采取“适形而止”;在其形状上,并不以复杂多变的形状见长,而是以简单规整的长方体来适应各种不同的空间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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