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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制图实例教程:剖视剖切符号的编号和位置释义

时间:2023-09-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剖视剖切符号的编号宜采用粗阿拉伯数字,按剖切顺序由左至右、由下向上连续编排,并应注写在剖视方向线的端部。需要转折的剖切线,应在转角的外侧加注与该符号相同的编号。消火栓、配电箱、管井等的索引符号,直径宜为4~6mm。详图的位置和编号应以详图符号表示。

园林制图实例教程:剖视剖切符号的编号和位置释义

1.剖切符号

剖视的剖切符号应由剖切位置线及剖视方向线组成,均应以粗实线绘制。剖视的剖切符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剖切位置线的长度宜为6~10mm;剖视方向线应垂直于剖切位置线,长度应短于剖切位置线,宜为4~6mm,如图1-21所示,也可采用国际统一和常用的剖视方法,如图1-22所示。绘制时,剖视剖切符号不应与其他图线相接触。

2)剖视剖切符号的编号宜采用粗阿拉伯数字,按剖切顺序由左至右、由下向上连续编排,并应注写在剖视方向线的端部。

3)需要转折的剖切位置线,应在转角的外侧加注与该符号相同的编号。

4)建(构)筑物剖面图的剖切符号应注在±0.000标高的平面图或首层平面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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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1 剖视的剖切符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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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2 剖视的剖切符号(二)

5)局部剖面图(不含首层)的剖切符号应注在包含剖切部位的最下面一层的平面图上。

断面的剖切符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断面的剖切符号应只用剖切位置线表示,并应以粗实线绘制,长度宜为6~10mm。

2)断面剖切符号的编号宜采用阿拉伯数字,按顺序连续编排,并应注写在剖切位置线的一侧;编号所在的一侧应为该断面的剖视方向,如图1-23所示。

剖面图或断面图,当与被剖切图样不在同一张图内,应在剖切位置线的另一侧注明其所在图样的编号,也可以在图上集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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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3 断面的剖切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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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剖面剖切符号的编号,通常采用阿拉伯数字,并应注写在剖视方向线的端部,并均应水平书写。在剖面图的下方应注写出与其编号对应的图名。需要转折的剖切线,应在转角的外侧加注与该符号相同的编号。

2.索引符号与详图符号

图样中的某一局部或构件,如需另见详图,应以索引符号索引,如图1-24a所示。索引符号是由直径为8~10mm的圆和水平直径组成,圆及水平直径应以细实线绘制。索引符号应按下列规定编写:

1)索引出的详图,如与被索引的详图同在一张图样内,应在索引符号的上半圆中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该详图的编号,并在下半圆中间画一段水平细实线,如图1-24b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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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4 索引符号

2)索引出的详图,如与被索引的详图不在同一张图样内,应在索引符号的上半圆中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该详图的编号,在索引符号的下半圆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该详图所在图样的编号,如图1-24c所示。数字较多时,可加文字标注。

3)索引出的详图,如采用标准图,应在索引符号水平直径的延长线上加注该标准图集的编号,如图1-24d所示。需要标注比例时,文字在索引符号右侧或延长线下方,与符号下对齐。

索引符号用在索引剖视详图,应在被剖切的部位绘制剖切位置线,并以引出线引出索引符号,引出线所在的一侧应为剖视方向,如图1-25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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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5 用在索引剖面详图的索引符号

零件、钢筋、杆件、设备等的编号宜以直径为5~6mm的细实线圆表示。同一图样应保持一致,其编号应用阿拉伯数字按顺序编写,如图1-26所示。消火栓、配电箱、管井等的索引符号,直径宜为4~6mm。

详图的位置和编号应以详图符号表示。详图符号的圆应以直径为14mm粗实线绘制。详图编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详图与被索引的图样同在一张图样内时,应在详图符号内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详图的编号,如图1-27a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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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6 零件、钢筋等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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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7 详图符号

a)与被索引图样同在一张图样内的详图符号 b)与被索引图样不在同一张图样内的详图符号

2)详图与被索引的图样不在同一张图样内时,应用细实线在详图符号内画一水平直径,在上半圆中注明详图编号,在下半圆中注明被索引的图样的编号,如图1-27b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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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符号和详图符号的区别

索引符号和详图符号很容易混淆,其区别在于:索引符号直径为8~10mm的细实线;详图符号直径为14mm的粗实线。索引符号位于被索引图中,详图符号位于详图的正下方。

3.引出线

引出线应以细实线绘制,宜采用水平方向的直线,与水平方向成30°、45°、60°、90°的直线,或经上述角度再折为水平线。文字说明宜注写在水平线的上方,如图1-28a所示,也可注写在水平线的端部,如图1-28b所示。索引详图的引出线,应与水平直径线相连接,如图1-28c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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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8 引出线

同时引出的几个相同部分的引出线,宜互相平行,如图1-29a所示,也可画成集中于一点的放射线,如图1-29b所示。

多层构造或多层管道共用引出线,应通过被引出的各层,并用圆点示意对应各层次。文字说明宜注写在水平线的上方,或注写在水平线的端部,说明的顺序应由上至下,并应与被说明的层次对应一致;如层次为横向排序,则由上至下的说明顺序应与由左至右的层次对应一致,如图1-30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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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9 共用引出线

4.对称符号

对称符号由对称线和两端的两对平行线组成。对称线用细单点长画线绘制;平行线用细实线绘制,其长度宜为6~10mm,每对的间距宜为2~3mm;对称线垂直平分于两对平行线,两端超出平行线宜为2~3mm,如图1-31所示。

5.连接符号

连接符号应以折断线表示需连接的部位。两部位相距过远时,折断线两端靠图样一侧应标注大写拉丁字母表示连接编号。两个被连接的图样应用相同的字母编号,如图1-3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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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0 多层共用引出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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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1 对称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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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2 连接符号

6.指北针

指北针的形状符合图1-33的规定,其圆的直径宜为24mm,用细实线绘制;指针尾部的宽度宜为3mm,指针头部应注“北”或“N”字。需用较大直径绘制指北针时,指针尾部的宽度宜为直径的1/8。

7.变更云线

对图样中局部变更部分宜采用云线,并宜注明修改版次,如图1-34所示,图中的1为修改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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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3 指北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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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4 变更云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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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视方向

剖视方向线应垂直于剖切线,在剖切线两端的同侧各画一段与它垂直的短粗实线,称为剖视方向线,简称视向线。剖视方向线长度宜为4~6mm,表示观看方向为朝向这一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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