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上述初步分析,我们对“靶向介入”的内涵范围做进一步界定,以区别于校园危机事件应对的基本安全教育工作。研究认为,“靶向介入”与基本安全教育的区别在于以下三方面:
一是在理念上,“靶向介入”用唯物辩证的观念认识危机事件的正向功能和存在价值,重在挖掘危机本身的“机会”属性,利用危机事件对学生群体的警醒和提示,加强对学生群体的教育和学生群体对处理危机事件的价值认同,而不再简单局限于对危机事件的应对与处理。尤其是在校园危机事件“潜伏期”“爆发期”和“恢复期”三个阶段中,更是应该强调“靶向介入”的应用,增强价值认同,包括价值观教育、安全教育、责任教育等。例如,在轻生突发事件、火灾安全事故中,促进价值认同,强化价值引领,促进积极的心理健康咨询,制定文明行为规定,营造正向文化氛围等。
二是在形式上,“靶向介入”是定向传递采取行动。有些学校容易将校园危机事件“打包”解决,所谓的“打包”是指不分主次,眉毛胡子一把抓,分不清事件每个阶段的重要和紧急程度。研究发现,在校园危机事件的“潜伏期”“爆发期”和“恢复期”三个阶段中,每个阶段都有需要侧重的工作。“靶向介入”依据校园危机事件每一阶段的特殊性和不同工作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引领方法。(www.xing528.com)
三是在内容上,利用危机的“机会”强化对大学生群体的价值认同。从本质上思考,“靶向介入”最终要做的是什么呢?是把危机作为一种教育资源,实现价值认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我们也可以把这种介入过程称为“危机转化”,即把危险转化为机会。例如,在宿舍发生火情的情况下,学校不再局限于宿舍防火的安全教育,还在于与学生群体进行情感沟通,加强诸如集体意识教育、责任教育、生命教育等;同时,通过一系列人性化的制度、主题活动,引导学生群体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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