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是一种引导性的活动,没有制度的监管和约束,社会德育形同虚设或苍白无力。人们总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制度中,不可避免地受到制度的引导、制约、塑造和影响,制度保障人们活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不同的制度渗透着不同的道德价值,使人们呈现着不同的行为特点和精神面貌。高校资助制度是维护资助活动稳定存在和有序运行的基础,是困难生获得物质利益和自我发展的保障,也是国家维护教育公平的重要手段。资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参与者众,资金额度大,受关注度高,容不得出现一丝一毫的差错。科学的资助政策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能确保资助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资助经费的使用效能,更重要的是体现资助工作的价值理念,反映国家对困难生的态度和期望,保障他们的价值需要,引领资助各方的思想和行为。
要促进资助工作的法制化建设。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不断出台或调整资助政策,发布省部级以上相关文件50余项,逐渐形成了比较完备的资助制度体系。但是从法制的内涵看,我国学生资助法制化建设任重道远。我国当前的资助政策主要以国务院、国家教育部等部门的规章、通知和实施细则为主,包括精准资助改革领域最新文件等的法律位阶不够,没有达到立法的高度。相比而言,国外很多发达国家对学生资助进行了专门立法,如美国《全国学校午餐法》、英国《教育(学生资助)条例》、加拿大《学生资助法》《学生资助实施条例》等,法律保障成为了资助工作的有力支撑。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资助工作将是一项长期存在的工程,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各级机构、部门和多方人员力量的共同参与、协同配合。这就需要通过建立完整的资助法律法规,从法律层面上规范各级各类主体的资助责任,保障各方人员权益,促进全面和精准的分工与协调。全面推进依法资助,做到资助实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方能推进资助工作可持续性发展。(www.xing528.com)
要不断完善资助制度体系。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导向,在精神资助、能力资助制度上进一步加强和细化,突出精准资助的育人功能。要建立科学的困难生评价指标体系,明确资助对象的认定标准和操作性强的认定办法,把好资助的“入口关”。优化勤工助学相关制度,提升勤工助学在育人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建立困难生信用制度,形成诚信行为的约束机制,减少虚报信息、恶意欠贷等行为发生。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定期对资助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和审计,通过加强指导和监管把各项资助政策精准落到实处,严格责任追究,保障资助工作运行透明、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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