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边式联合开发是与轨道交通站点连接的联合开发模式,存在较少空间权穿越关系,往往有连接界面或连接点,通常包括连通道或出入口的设置,如图7-20所示。其中,连通道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由开发商代建,如上海轨道交通9号线小南门站连通道;另一种由政府建设交通主管部门出资建设。出入口一般也有两种方式,一种由连接地块的开发商代建,如163地块;另一种由轨道交通机构建设,该种方式一般在市政道路或地块中,不存在联合开发关系。该模式轨道交通站点本身一般设置在城市道路上,设置连通道和车站出入口与周边地块中建筑相结合。该模式一般在已建地区实施,或者周边仅有一两块可连接的地块。其中,由政府建设交通主管部门出资建设连通道或由轨道交通机构建设出入口的均不存在公私合作,也均不属于联合开发。
图7-19 上海市轨道交通1号线的莘庄站上盖项目方案示意[136]
图7-20 周边式联合开发站体与开发地块关系(www.xing528.com)
从站体和开发地块的空间布局关系上来看,在该模式下,站体主要布置在城市道路之下,紧邻开发地块。如图7-21所示,左图为163地块和上海轨道交通10号线南京东路站体之间的关系示意图。站体基本在河南路下,四个出入口分别设置在两侧地块内。163地块出让时,在土地出让条件中设置了要求,请开发商代建该处出入口。
该模式一般为政府主导下由开发商出资建设,目的在于吸引轨道交通的人流进入开发地块,政府则可以获得更多的土地出让收益。对于轨道交通机构而言,由开发商代建连通道或出入口,减轻了建设资金压力;对于开发商而言,通过建设连通道或出入口可以吸引更多的人流进入地块,获得更多的消费收益。从建设时序上来看,该模式以物业后开发模式为主,一般为先有轨道交通站点选址并设计,政府再结合周边可开发地块予以统筹考虑,并将相关建设要求以土地出让合同的方式落入到地块开发建设要求中去。
图7-21 周边式联合开发站体与开发地块关系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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