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相关者理论的研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合理的对利益相关者进行定义;二是根据利益相关者不同的特性将利益相关者划分为不同的种类,便于理清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相互关系。研究利益相关者理论的目的是为了正确地识别出参与项目各阶段的利益相关者,以及分析利益相关者的决策或行动会给项目的运行带来怎样的影响。因此,利益相关者理论研究的关键内容在于利益相关者的界定和分类。
对于利益相关者分类的研究大多集中于“多维细分法”和“米切尔评分法”。其中,“多维细分法”对轨道交通联合开发的利益相关者研究具有一定分析作用。W. C. Frederick[107]在界定了利益相关者的基础上,依据利益相关者的行为决策对企业的影响程度,以及其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关系,将利益相关者划分为直接利益相关者(direct interest groups)和间接利益相关者(indirect interest groups)。直接利益相关者是指与企业有紧密联系的团体或个人,他们的决策行为能够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产运营。直接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股东、债权人等。间接利益相关是指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运营,但对企业的生产运营有间接影响的团体或个人。此外,M. Clarkson[108]依据利益相关者对企业运作各个过程中的综合影响的重要性程度和关联性大小,将利益相关者分为首要的利益相关者(primary stakeholders)和次要的利益相关者(secondary stakeholders);D. Wheeler等[109]根据利益相关者对社会的综合影响大小,将利益相关者分为一级社会性利益相关者、二级社会性利益相关者、一级非社会性利益相关者和二级非社会性利益相关者。根据国外对于利益相关者分类所采用分类方法,本书可以将轨道交通联合开发中所涉及的利益相关者进行分类,从而进一步理清轨道交通联合开发中的利益主体关系。(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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