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作广告宣传。中国保险公司赔了款,按惯例要灾户在报纸上显目的地方大篇幅地登鸣谢广告,为了表白保险公司的严谨守法,广告还要注明赔款的数目。广告费当然要灾户负担,这样一来,实际上起了一定的反作用。因为灾户不情愿拿钱登广告,领到赔款忌讳公布数目,怕同行或戚友或警察局的人知道后有觊觎之心,难免要出大宗的应酬费用,故意制造火灾而又为邻里知内情的,那么这笔意外之财几乎要全部拿出来作为塞口灭言的应酬费,放火等于徒费心机了。所以,华商保险公司的这种作法,反而大大影响了业务的推广。外商则对应当赔偿的,不声不响就赔了。买办和中介等怎样从中渔利,纵然明知也不问,只要他们搞得通,大家都能敷衍下去,就任凭他们去搞,如此“爽快利落”,不仅使灾户、买办、跑合人等皆大欢喜,而且也为保险行作了不要代价的活广告。因此,外商保险行赔一次款,业务就推进一步。
2.利用本国在华的威势推进业务。在北洋军阀混战时期,租界成为失势军阀、政客和富人护身地。他们的能动产都随之迁入租界,而其在租界地以外的不动产或不便移动的货物,外商保险行竟能用他们的招牌给予保护,这是国人和外商都始料未及的。最初,外商保险行在天津租界地内承保了较大的厂房、货栈或高楼巨厦之后,有的就在建筑物的大门框的左上角钉上一块“某某保险公司承保火险”字样的铜质或搪瓷的牌子。钉牌的初意不过是:一为营业作宣传;二为投保户一旦遭了火灾,这个牌子等于授意租界内的巡捕防范趁火抢劫行为;三为授意巡捕阻止灾户向外抢运财物。后来钉牌子渐渐推广到华界(天津习称“中国地”),一些较殷实的工商户和豪门巨宅,由于保了火险的其家财得到保全。在兵荒马乱的时候,有些散兵游勇和当地的流氓地痞,寻机骚扰抢劫。他们走过钉上外国保险行的牌子的大门口,不知里面有什么奥妙,不敢贸然闯进;同时警察也多怕担责任而尽力保护钉有牌子的地方;至于投保户就更可以指着牌子吓唬人说,“你们看!这是外国人的产业,可不是闹着玩的,你们千万可不能动一点。”以后凡是向外商保了火险的华人产业,都要求在大门上钉上这样一块牌子。这块牌子不仅表示已向外商保了火险,甚至几乎等于免费投保了兵险。洋商买办和跑合人等面对这样情况喜出望外!他们以此作为推广业务的宣传材料。(www.xing528.com)
3.插旗、派兵保护华人财产。兵险是一种风险比较大的业务,期限虽短,利润虽高(兵险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期满如果续保,就要另发保险单或在原单上批注续保期限的字样,同时照章另收险费),但中国的保险公司向来不敢做(时局有大的变动时,中国保险公司自身能否存在都是问题,遑论替别人保兵险?),所以就成了外商保险行在华的独占事业。中国政局的长期不安,给外商提供了向中国工商大户和富人大力推销兵险业务的机会。每逢天津内战,市内外不安的空气特别浓的时候,就偶然会看到在华一些高大建筑物上面竖起了英国或美国的国旗,甚至有的大门口派有全副武装的外国兵站岗守护。我们服务于外商的保险行业后,才晓得那些都是已向外商保险行保了兵险的财产,保险行通过本国驻津领事下发旗帜和派来在津驻防的本国士兵为保险行服务。最使投保人满意的是,他们这样做不另外索取费用。像天津的恒源纱厂和寿丰面粉厂等民族资产,都曾不止一次地得到外国保险行这种插旗、派兵的“殊遇”。外商的这种作法是有深远企图的,主要是用政治和经济相结合的手法,造成一种事实,再利用华人之口,甘心情愿地为它们的业务作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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