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主体地位不突出、积极性不高、校企合作不够紧密等问题,使得我们过去的以政府为单一办学主体的体制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为解决上述问题,《方案》把改革探索的目光转向了支持企业和社会力量办学的巨大潜能,提出“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培训,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目的是要在投资和管理上尽快打破政府办学“单一化”的格局,进行“多元化”选择,核心内容就是要打破政府作为唯一管理机构和单一权利中心的现状,实现办学主体的多元化,这是发展职业教育的必然途径。其最终目标是建立一种由各利益相关方自主参与,基于自主合作的符合共同利益的职业教育治理机制。政府要彻底改变“统办统包”的局面,政府办学应选择一些关系国计民生、制约经济发展“瓶颈”的战略产业领域,或是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大量紧缺技能型人才的行业作为办学和投资的重点。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企业、行业、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和境外机构等多种力量办学的比重,形成多个办学主体、多种投资主体共同办学的多元办学格局。职业教育要紧紧依靠行业企业办学,进一步扩展和密切与行业、企业等部门的联系,加强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生产实践相结合,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培养模式由传统的以学校和课程为中心向产教融合“双元”育人转变。但从目前现状来看,行业企业对职业教育的参与度不高,仍然是当前我国职业教育存在的最主要的问题之一。借鉴“双元制”等职业教育成功范式,可以发现行业、企业在职业教育办学中发挥着重要的主体作用,这既是职业教育发展的规律性要求,也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结果。今后在促进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方面,一是要从宏观层面完善政策体系,为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在中观层面,深化产教融合,为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提供宽松优质的外部环境;三是从微观层面,加强行业、企业主体意识,为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增加战略筹码,落实好产教融合企业的遴选工作,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形成“学校—行业—企业”三位一体的合作模式,完善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办学环境。(www.xing528.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