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造价管理的内容
1)非开挖工程的技术经济分析、经济评价、设计方案或施工方案的经济比较。
2)工程造价的计价、定价,即估算、概算、预算的编制,标底的编制,投标报价的提出以及工程估算、决算等有关事宜。
3)非开挖工程全过程的造价分析、对比能动的影响设计、施工,控制工程造价。
4)工程造价所必需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概、预算定额,费用定额(指标)。
5)工程招标投标合同有关造价部分的管理。
6)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和价格信息的收集、提供,价格指数的发布。
7)专业人才的培训与考核。
8)从政策上、法规上规范甲、乙、丙、丁各方面的运作和行为,使之都能围绕工程造价管理的目的而共同工作。
2.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
随着市场调节范围的扩大,人工费、材料价格和施工机械台班(时)费等随市场变化应给予调整,由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定期发布反映一定时期价格水平的价格信息及相关的单项价格系数、各类工程造价指数,供有关各方编制工程预算及其调整、预测时采用。
(1)工程造价价差及其调整的范围
工程造价价差是指非开挖施工所需的人工、设备、材料费等,因价格变动对工程造价产生的变化值,其调整范围应包括人工费,设备,材料预算价格,施工机械使用费,工程施工中的其他费用。
1)人工费。应按国家有关劳动工资政策、规定及定额人工费的组成内容调整。
2)设备、材料预算价格。应区别不同的供应渠道、价格形式,以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的预算价格及其执行时间为准,同时应扣除必要的设备、材料储备期因素。(www.xing528.com)
3)施工机械使用费。按规定允许调整的部分(如机械台班费中的燃料动力费、人工费,车船使用税及养路费)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4)其他直接费用、间接费用。按国家规定的费用项目内容要求调整,对因受物价、税收、收费等变化的影响而使企业费用开支增大部分,应适时在修订费用定额中予以调整。对于预算价格变动而产生的价差部分,可作为计取其他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的基数。市场价格或实际价格与预算价格的价差部分,不应计取各项费用。
(2)工程造价价差调整方法
区别不同的工程,根据材料、设备价格的不同形式和物资供应方式等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国家规定了相应的合理的调整方法。
1)按工程概、预算(包括设计变更增减预算)所附的人工工日、主要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用量以及主要材料、设备数量,按有关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的材料、设备预算价格,人工费及其执行期间,依据合同规定对已完工程部分价差进行调整;次要的设备、材料根据不同类型的工程以价格指数调整。
2)对不同类型的工程,可以通过综合造价指数进行调整。
3)对于使用材料品种较少而数量较大的工程,可采用以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和设备相应的单项价格指数进行调整。
(3)工程造价指数的确定
工程造价指数是反映一定时期内由于价格变化对工程造价影响程度的一种指标,有单项价格指标和综合造价指数。
1)单项价格指数。单项价格指数是分别反映各类工程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及生产设备报告期对基期价格的变化程度的指标。如人工费,主要材料、施工机械台班和主要生产设备等单项价格指数。计算式是:
材料(设备、人工、机械)价格指数=Pn/Po
式中 Po——基期人工费、施工机械台班、材料、设备预算价格;
Pn——报告期人工费、施工机械台班费和材料、设备预算价格。
2)综合造价指数。综合造价指数是综合反映各类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设备费等报告期价格对基期价格变化而影响工程造价程度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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