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勘察前需掌握的资料
城市管道工程勘察一般进行一次性详勘。勘察前应收集的主要资料以及现场踏勘的主要工作:
1)已有的各种地下管道图。
2)各种管道的设计图、施工图、竣工图及技术说明资料。
4)测区及其临近测量点的坐标和高程。
5)管道类型、基底高程、管径(或断面尺寸)、输送方式、设计示意图和可能采取的施工方案以及地下埋设物分布概况等。
6)现场踏勘核查的资料,评价已有资料的可信度和可利用程度。
7)察看测区的地物、地貌、交通和地下管道分步出露情况,地球物理条件及各种可能的干扰因素。
8)核查测区内测量控制点的位置及保存情况。
2.勘察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城市管道工程勘察要求查明沿线各地段的地质、地貌、地质结构特征,各类岩层、土层的性质及其空间分布,对管道地基进行工程地质评价,为地基基础和穿越工程设计、地基处理与加固、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施工开挖与排水设计等提供工程地质依据和必要的设计参数,并对可能出现的岩土工程问题提出治理措施和建议。
非开挖施工需要通过勘察和设计解决的主要岩土工程问题如下:
1)当管线穿越软弱地基与坚实地基的边界部位时,需判明由于地基差异沉降而导致管道损坏的可能性。
2)选择确定软弱地基和振动液化地层适宜的处理与加固方案。
3)当管道穿越河流、沟谷地段时,应查明河床、岸坡的地层结构等,并对河床、岸坡冲刷和稳定性做出评价,提出穿越方案的建议和措施。
4)查明施工地段的岩土分布状态、水文地质条件,提供可能采用的施工方法的设计、施工所需要的计算参数和依据。
5)当埋管较深,需深挖辅助坑槽时,应对坑槽边坡及邻近建筑物的稳定性进行分析评价,提出适宜的坑槽边坡支护方案。
6)地下水位高,并对工程有影响的地段,需选择适宜的排水方法(排水井、井点或深井泵排水),对可能产生流砂、潜蚀、管涌等问题的防治落实措施。
7)在强地震区的管道勘察中,必须对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进行分析,应提供相应的防震措施,如采用柔性接口结构、改善管道与附件(弯头、三通、四通、阀门)的连接、混凝土枕基(平基或弧基措施)等。在可能产生振动液化的地段,必要时可采用打桩补强措施。
8)判明环境中的水和土对管材的腐蚀性,必要时采取相应的防腐措施。
9)应查明施工地段地下埋设物(包括已铺设的各种管道)的类型、埋深、位置和路线,以免施工时损坏它们。(www.xing528.com)
3.勘探孔的布置要求
勘探孔的布置原则:
1)勘探孔应沿管道中线布置,当条件不允许时,勘探孔可适当移位。
2)穿越铁道、公路或河谷地段的勘探孔移位不宜偏离管道中线超过3m,勘探孔间距以能控制地层土的土质变化为原则,宜采用30~100m,但在穿越铁道、公路地段,不宜少于2个勘探孔。
3)在每个地貌单元、地貌单元交界部位、管线辖角处、穿越铁路或公路的地段,都应根据场地复杂程度适量布置勘探孔。
4)在管道穿越河谷时,河谷两岸及河床上均应布置勘探孔,其数量不应小于3个勘探孔。
5)在穿越暗埋的河、湖、沟、坑地段,及可能产生流砂和振动液化等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勘探孔应适当加密。
勘探孔间距按CJJ56—2012《市政工程勘察规范》有关规定执行,Ⅰ类场地:小于60m;Ⅱ类场地:60~100m;Ⅲ类场地:100~150m。
4.勘探孔的深度要求
城市管道勘察的勘探孔的深度应达到管底设计高程以下1~3m。如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适当增加勘探孔的深度:
1)当管道穿越河谷时,勘探孔深度应达到河床最大冲刷深度以下3~5m。
2)当管道基底下存在松软土层、湿陷性土及可能产生流砂、潜蚀、管涌或振动液化地层时,勘探孔深度应予以加深或钻穿。
3)在必须采取降低地下水位来进行管道施工的地段,勘探孔深应在管线中心下5~10m。
4)当管道下部有承压强透水层时,勘探孔应适当加深,或钻穿承压水层,并测量其水头。
5.取样和测试要求
取样和测试的一般要求:
1)沿管道线路取土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点的数量应占勘探孔总数的1/3~1/2。
2)取土样和进行原值测试点的竖向间距在地基主要持力层内宜为1m。但每一主要土层的取土试样不应少于3件,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3组。
3)当管道通过可能产生流砂、潜蚀、管涌或有强透水层分布的地段采取降低地下水疏干麓助坑槽时,应在现场进行渗透或抽水试验。
4)为判定地下水和土对管道的腐蚀性,可每隔2km取水试样1件。在管顶和管底部位各取土试样一件。对钢、铸铁金属管线,还应用电法测定电阻率。每个管线工程的水试样不应少于3件,管顶和管底部位的土试样不应当少于3件,电法测试数据少于3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