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品牌决策是指企业决定同时经营两种或两种以上互相竞争的品牌。这一决策最先是宝洁公司独创。二战以前,宝洁公司的潮水牌洗涤剂非常畅销;50年代公司又推出快乐牌洗涤剂。虽然快乐牌抢了潮水牌洗涤剂的一些生意,但是两种品牌的销售总额却大大超过了只经营潮水一个品牌的销售额。目前,宝洁公司生产8种不同品牌的洗涤剂。由于宝洁公司这种决策的成功,致使许多制造商紧跟宝洁的后尘,也采取多种品牌的决策。
制造商为什么要采取多品牌决策呢?这是因为:
(1)多种不同的品牌容易吸引更多顾客,提高市场占有率。由于一贯热衷于某一品牌而不去考虑其他品牌的消费者为数相当少,大多数消费者都喜欢不断地更换新的品牌产品。企业发展多种不同的品牌。才能赢得这些消费者。
(2)只要零售商店接受多种不同品牌的产品,就可占用更大的货架面积,而竞争者所占用的货架面积当然会相对减小。
(3)发展多种不同的品牌有助于在企业内部各个产品经理、产品部门之间展开竞争,提高效率。(www.xing528.com)
(4)发展多种不同的品牌可使企业深入到各个不同的市场部分,从而占领更大的市场。
在决定是否引进其他品牌时,制造商必须考虑以下一些问题,是否能为该品牌建立独特的历史?该独特历史是否可信?新引进的品牌会夺走本企业其他品牌及竞争者多少销售量?产品开发与促销等一些费用能否从新品牌的销售额中收回来。
值得注意的是,在推出多种品牌时,每种品牌都可能只有很小的市场占有率,而没有一个特别获利的。这样,企业的资源就会浪费于诸多片面成功的品牌,而不是集中精力用于少数品牌。企业在这时候就必须放弃较弱的品牌,并经过严格选择后再推出的新品牌。要知道,一个企业的品牌应该是能够击败竞争者的品牌,而不是与自己人互相竞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