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表”是由墨子提出的检验认识的是非对错的三个标准,“表”即标杆、标准之义。“三表”具体内容见《墨子·非命上》,即:“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废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
墨子十分重视“三表”,将它看作言谈的“仪”与“法”,在《非命下》即称其为“三法”。
“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这一条儒、墨相同,只不过儒家多本之于周,墨家则多本之于夏。“原察百姓耳目之实”,是想用众人的经验来印证,以避免个人认识的片面性。“三表”最有特色、最有价值的还是第三条,即提出了实践是检验言谈正确与否的标准。
其实,墨子一贯注重从外部寻找标准。《墨子·贵义》:“今瞽曰‘钜者白也,黔者黑也’,虽明目者无以易之。兼白黑,使瞽取焉,不能知也。故我曰瞽不知白黑者,非以其名也,以其取也。今天下之君子之名仁也,虽禹汤无以易之。兼仁与不仁,而使天下之君子取焉,不能知也。故我曰天下之君子不知仁者,非以其名也,亦以其取也。”《墨子·经上》:“辩胜,当也。”即是主张从外部世界寻找解纷止争的标准,有所当则是,无所当则非。由此大到社会政治、政策的大是大非,也自然应从外部寻找判定是非的标准。(www.xing528.com)
“废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废者,置也,放置也。当一种政治方面的主张对不对、好不好无法确定时,那就先推行之,然后观察其效果以确定是非对错。这是一种“社会实验法”,与墨家科技重实验、重验证的精神一脉相承。《墨子》的这一主张在后世引起了一定的反响,《韩非子》《淮南子》都曾提出类似的主张,《论衡》更将它当作一种辩伪说的方法。
西方马克思明确提出了实践能证明思维是否具有真理性、现实性。毛泽东在其《实践论》中重申了这一主张。十年文革中,教条主义给全社会、各阶层带来深重灾难,故拨乱返正时,经过大讨论,确认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要注意的是,这里强调了“唯一”。
但实践如何检验真理,即如何分析实际结局的意味,这其中仍有一个判断标准的问题。1992年邓小平南方讲话中说:“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是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加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其中第一条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生产力决定论作依据,而生产力决定论是对人类长期社会实践的一种经验总结,是间接经验。其实,这类重要的间接经验还不止上述这些,比如机会均等原则、可持续发展理念,等等。这些涉及社会根本、人心向背和子孙后代的原则、理念均是不能违背和伤害的,它们相当于墨家所说的“仪”“法”或“表”。当然是否违反了,或违反到何等程度,仍需回到实际中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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