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诗序》又云:“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25]这里的风、雅、颂是与赋、比、兴地位一样的诗的三种不同的分类。也就是说,在《毛诗序》时代,“雅”还是一种诗歌类型,尚不属于风格的范畴。郑樵对风、雅、颂的解释与《毛诗序》不同,“风土之音曰风,朝廷之音曰雅,宗庙之音曰颂。”[26]这里的风、雅、颂又被当作了是三种不同的音乐类型。可见,在郑樵的时候,“雅”仍旧是属于一种音乐类型。不管是《毛诗序》还是郑樵的解释,我们都能看见当时的“雅”只是一种诗歌、音乐的类型,归入“雅”这种类型的诗歌和音乐有着独特的风格。而这种特定的风格对“雅”由一种文学艺术的类型向艺术风格的转变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甚至可以说是它们直接促成了后来“雅”风格的部分内涵。
孔颖达则将“六义”解释为:“‘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耳。”[27]与赋、比、兴被当作诗歌的三种创作手法不同,这里风、雅、颂被认为是诗歌的三种体裁,无疑受到了《毛诗序》和郑樵的影响。朱熹则结合了诗歌的音乐和内容两方面来对风、雅、颂加以阐释:“凡《诗》之所谓风者,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所谓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者也……若夫雅颂之篇,则皆成周之世,朝廷郊庙乐歌之辞。”[28]他认为“风”是周王朝分封的十五个国家的土风民谣,而“雅、颂”则是周王朝京畿附近的乐歌,这一说法在后世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就这样,“风”和“雅”便被视为两种不同风格的诗歌类型。(www.xing528.com)
不过在儒家学者的眼里,“风”和“雅”不仅是两种不同的诗歌类型,更象征着一定的政治内涵。它们不仅可以反映一个王朝的盛衰兴废,还在某种程度上起着教化百姓、针砭时弊、补察时政的作用。“《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29],即是说人们可以通过诗歌对社会的不良现象进行批评。《诗大序》也说:“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30]这就表明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可以通过“风”诗及其代表的礼义观念相互影响。儒家对“风雅”传统的提倡,引发了中国古代文论注重怨刺的传统,历代文论家对此多有阐发。刘勰认为:“盖风雅之兴,志思蓄愤,而吟咏情性,以讽其上……”[31]孔颖达也说:“夫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治平累世则美刺不兴……故初变恶俗则民歌之,风、雅正经是也。”[32]这样,以风、雅为代表诗歌创作,便开启了后世文学创作中“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33]的现实主义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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