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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复垦、流转,结构调整、封网、补贴机制

时间:2023-09-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水库南岸44个邻水村、7900余户、2.4万余人实施搬迁,对拆迁后村庄用地实施复垦复绿,对44个邻水村群众承包地实施统一流转,对水库北岸实施种植结构调整、养殖圈舍改造、林草湿地建设、警戒区封网、文明生态村创建五大工程和健全完善生态补贴机制。2017年,高标准实施储备林基地建设,完成营造林10万亩,蓟州在京津冀50个国家生态功能区考核中排名第一。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

搬迁、复垦、流转,结构调整、封网、补贴机制

(一)于桥水库水源保护

按照“南迁北管”原则,从2011年开始,持续加大对于桥水库水源保护力度。对水库南岸44个邻水村、7900余户、2.4万余人实施搬迁,对拆迁后村庄用地实施复垦复绿,对44个邻水村群众承包地实施统一流转,对水库北岸实施种植结构调整、养殖圈舍改造、林草湿地建设、警戒区封网、文明生态村创建五大工程和健全完善生态补贴机制。截至2018年年底,44个村实现和谐拆迁,2.4万多库区搬迁群众全部搬入蓟州新城;流转土地近2000公顷,累计复垦542公顷、复绿510.76公顷,启动实施一期“万亩水源涵养林”栽植工作;累计发展金银花核桃蓝莓绿色蔬菜4大板块7.96万亩,种植结构调整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持续显现;禁养区内39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77家养殖专业户全部清除;实行警戒区封闭管理,对封闭区内的353户2.01万亩鱼池全部清除,完成6.94万亩林草湿地工程;二级保护区内27个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全部解决,5个村完成污水管网改造、22个采用“三格化粪池+吸污车”模式治理,38条入库沟道治理、58处雨污合流地区分流改造全部完成。

(二)矿山创面治理

蓟州区是天津市矿产资源大区,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成为天津市的建材基地,采石活动顶峰时期的20世纪80、90年代拥有400多家矿山企业,2008年,矿山企业陆续被政策性关停,全区遗留下矿山创面54处,总面积900万平方米,涉及12个山区乡镇。矿山创面区域险象环生,存在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严重地质灾害隐患,水土流失不断加剧。为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修补被破坏的水文景观,我区构建串联南部城市与北部山区的蓝绿系统网络,打通城市与山区之间的生态通廊,形成“城市在自然中,自然在城市里”的生态格局,加快构建天津北部绿色生态屏障。自2014年开始,启动实施对城区周边、景区周围、主要交通干线可视范围内的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重点治理县城西北部天津市石矿、大兴峪南、大兴峪北、东后子峪、渔山、老虎顶南、老虎顶北及飞雁水泥厂8处废弃矿区,治理总面积480.3万平方米,修复创面337.2万平方米,绿化山体311万平方米。治理区域坚持政府主导、公司实施、恢复生态、适度开发的原则,以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提升环境质量、循环利用土地资源为目标,统筹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项目计划总投资28.57亿元。截至2018年年底,累计投入11亿余元,完成山体危岩体削坡约185万方,矿坑填方约250万方,其中大兴峪北矿区、渔山矿区、老虎顶(南、北)矿区完工,大兴峪南矿区基本完工,东后子峪矿区、小龙扒采场正在进行危岩体削坡和矿坑堆填治理。

大兴峪村废弃矿面治理

(三)城乡绿化美化工程

2012年以来,蓟县持续巩固扩大“国家园林县城”成功创建成果,按照“大绿、自然、生态”理念,围绕对城区路、干线路、乡村路绿化进行提升,加大园区、社区、村庄绿化力度,推进河岸绿化带和农田林网建设,增加绿植总量。2012年,新增营造林6.3万亩,完成森林防火三年建设项目,开展有害生物联防联治,林木资源得到有效保护。2013年,推进新一轮森林防火能力建设,新增造林3.4万亩,新增城区绿地1.8万亩,绿化美化水平明显提高。2014年,完成植树造林5万亩,林木绿化率提高到50.2%。2015年,全县林木绿化率达到51.5%。2016年,高标准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启动实施国家储备林项目,过去五年累计完成营造林38万亩,林木绿化率达到52.8%。2017年,高标准实施储备林基地建设,完成营造林10万亩,蓟州在京津冀50个国家生态功能区考核中排名第一。2018年,于桥水库南岸复垦地绿化、农田林网、通道绿化等工程加快实施,完成造林4.08万亩;强化森林防火预防、扑救、保障体系建设,推广以水灭火系统,清理边界防火隔离带80万平方米;全区森林绿化率达到53.5%,其中山区达到81%。在全国723个动态考核县域内,蓟州区名列57个生态环境质量“变好”县域之列,是京津冀区域生态管理评价得分最高县域,获得中央重点生态功能区6500万元转移支付资金奖励。

(四)狠抓“散乱污”企业治理

2017年,制定《蓟州区清理整顿散乱污企业违法违规排污及生产经营行为工作实施方案》《蓟州区散乱污企业治理工作方案》《“散乱污”企业改造提升工作方案》《原址改造提升类“散乱污”企业验收程序》,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对全区27个镇乡园区涉及的“散乱污”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和调查摸底,实行动态更新和台账管理。截至2018年年底,全区1333家“散乱污”企业通过“两断三清”、搬迁改造、改造提升方式全部完成治理任务。

(五)铁腕治理大气污染

强化工地扬尘污染防控。自2017年开始,持续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巡查检查,确保工地周边围挡、物料(渣土)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建设主管部门联网。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公路、水利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强化夜间和凌晨渣土运输高发时间段以及环城路等重点路段渣土运输整治和处罚力度,对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一经查处按上限处罚并取消渣土运输资格。全面深化裸露地面治理,严格落实硬化、绿化、蓄水、苫盖等治理措施,及时进行增植补绿工作。完成781块裸露地块治理和数据录入上报工作,对大唐国际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堆场进行全封闭改造。

强化机动车污染管控。持续开展机动车污染管控,严厉查处超标排放行为。全面深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实行清单管理,不达标工程机械一律禁止入场作业。2017年,利用遥感检测车遥测3.65万辆,超标车辆4644辆;检查施工工地57个,依法对使用超标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5家污染源主体进行了处罚,处罚超标机械10台,并全部责令撤出施工场地。2018年,利用遥感检测车遥测柴油货车3.89万辆,超标4104辆;拦检8951辆,超标处罚并劝返1960辆;检查施工工地215场次,检测非道路移动机械609台,发放环保标志389个,超标处罚61台。全区共有营业中加油站86家,已全部完成油气回收系统安装,2018年日常检查加油站276座次,未发现违法行为。4座年销售5000吨以上汽油加油站加装了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www.xing528.com)

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以工业涂装、家具喷漆、包装印刷、餐饮饭店等行业为重点,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综合治理。全区涉VOCS排放企业共61家,其中40家企业已安装VOCS治理设施,其他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得到治理。加强农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

推进清洁取暖。从2017年开始,积极推进清洁取暖工程,减少大气污染。截至2018年年底,全区累计铺设中低压管网2399公里,安装壁挂炉11.62万台,安装燃气表11.63万块,煤改燃整体工程基本完成;煤改电工程完成安装电取暖器3.48万户;无烟型清洁煤实现镇村全覆盖。

(六)深化水污染防治

加强黑臭水体治理。建成区3条河道黑臭水体治理列入蓟州区2017年水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分别是:宾昌河1.82公里(文昌街桥至南环路),么河3.19公里(公乐亭桥至南环路),三八水库尾闾3.03公里(三八水库至南环路),结合河道实际情况编制《蓟县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方案》,投资1552万元,采取雨污分流、部分河段清淤、垃圾清整等措施,完成3条河道治理,经评估合格达标。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全面实施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计划,推进工业废水处理全覆盖。强化环境监管执法、遏制偷排偷放等恶意违法行为,减少污染物排入外环境的总量。全面加强工业企业执法监管,推进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企业专项整治,加快推进清洁化改造。

强化涉水企业环境监察执法,持续采取错时检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对重点部位、重点行业的清查整治,对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保证污水达标排放;对构成环境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加大环境整治力度

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合理安排洗扫、喷雾车辆作业时间和频率,从高、中、低三个层面实施立体化降尘,每天出动洗扫作业车31辆、水车5辆、雾炮车2台、吸尘车1台,对城区27条主干道路、22条次支道路全覆盖巡回洗扫作业;将非机动车道冲洗作业纳入常态化保洁作业之中,及时消除垃圾尘土。同时,在空气质量异常时期,及时采取高级别响应措施,调动全部设备车辆,增加洗扫频次,最大限度地降低扬尘污染。严格精细化环卫作业管理。健全完善人工清扫、机械洗扫、生活垃圾收运、零散渣土清理、公厕保洁等网格化管理及环卫工人双岗作业制,主干道路全天保洁,重点部位延时作业,确保城区道路扫保率达到100%。

喷雾车辆作业

清理违法违规建设。严厉查处非法破坏自然保护生态系统等违法行为,逐步拆除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禁止与生态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责令限期恢复自然生态原貌。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区执法检查,对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强化日常巡查、抽查检查,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加大惩处力度,综合运用按日计罚、停业关闭、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系列手段,依法严厉惩处环境违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对涉嫌环境刑事犯罪案件,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18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5329人次,检查企业1965家次,下达责令改正书442件,立案查处441件,查封扣押17起,实收罚款1350.2万元。整改完成违法用地197亩。“大棚房”全部整治到位。城市管理综合考核位列新五区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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