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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革命老区发展史:人大依法监督作用

时间:2023-09-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蓟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98年1月18日至22日举行。为了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出台《关于推进依法治县的决议》,要求国家机关、各社会团体和各企业事业单位积极做好依法治理工作。

蓟州区革命老区发展史:人大依法监督作用

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县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这是我国地方政权建设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会议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设主席团,负责组织人大代表在大会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

(一)县人大常委会建立及历史沿革情况

蓟县人大常委会于1980年5月成立。按照《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蓟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0年4月28日至5月3日在县城举行,会议根据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设立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销蓟县革命委员会(1967年11月25日蓟县革命委员会正式成立),恢复蓟县人民政府。这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蓟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选举县长、副县长;选举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蓟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5月16日至19日在县城举行。蓟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7年2月28日至3月5日在县城举行。蓟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90年2月23日至28日举行。蓟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93年2月24日至28日举行。蓟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98年1月18日至22日举行。蓟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2年12月9日至13日举行。蓟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1月6日至8日举行。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12月20日至23日举行。每届人民代表大会的第一次会议,均听取并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计划报告、财政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有关决议;选举本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选举本届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选举本届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情况

蓟县人大常委会自1980年5月成立以来,历届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作为根本任务,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依法治县步伐,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各方面的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加快蓟县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

1.不断深化法律监督,积极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历届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监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以法律监督带动工作监督,不断加大力度,改进方式,完善程序,努力增强监督实效。先后对200多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有关工作汇报500余项。

常委会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不断完善监督程序。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规定(试行)》,以加大力度、增强实效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调“突出重点,少而精,见实效”,着重解决执法检查的针对性、组织实施工作的严密性、提出意见建议的可行性、增强执法检查的实效性等问题,推动了这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围绕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审慎地确定执法检查、听取工作汇报和进行视察的项目,重点突出,增强了计划性;加强监督前期的调研工作,摸清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增强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坚持整改反馈制度,增强监督实效,常委会在执法检查和听取工作汇报中,都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要求有关方面认真研究,进行整改。

为进一步加强对任命干部和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在请示县委同意后,作出《关于开展述职评议和执法工作评议的决定》,利用三年时间,对常委会任命的县政府组成人员和法、检两院副职普遍进行一次述职评议,对九个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执法工作评议。由于组织严密,措施有力,评议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进一步增强了任命干部和被评议部门的国家意识、公仆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树立了执法为民思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

2.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历届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将全县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作为监督、审议的主要内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和全面进步。

每年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都认真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预算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决议,确定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县人民代表大会先后审议了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作出了相应决议。为了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出台《关于推进依法治县的决议》,要求国家机关、各社会团体和各企业事业单位积极做好依法治理工作。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性、长远性、可行性的统一,适时出台了《关于批准蓟州新城总体规划纲要的决议》《关于批准蓟县城乡总体规划的决议》《关于批准蓟县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的决议》《关于批准调整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决议》。为推动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常委会分别就“一五”“二五”“三五”“四五”“五五”普法工作作出决议。在常委会的推动下,全县公民的法律素质得到加强,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推进了依法治县进程。

3.不断强化主体意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常委会坚持把密切联系代表、发挥代表作用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积极为代表做好服务工作,调动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积极性,不断丰富代表活动形式,拓宽代表活动空间,更好地发挥代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加强基础建设,提高代表素质。常委会按照便于组织、便于活动的原则,将县人大代表划分成若干代表组,确定组长,聘任代表组秘书,明确代表组职责,逐步完善代表组活动制度,为代表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基础。此外,常委会还坚持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天津人大》《人民代表报》等报刊,发放有关学习资料,使代表进一步明确自身权利和义务,增强了责任意识,提高了做好代表工作的自觉性。(www.xing528.com)

完善工作措施,积极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法》《监督法》和中央9号文件精神,制定《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若干意见》,对进一步加强与代表联系、发挥代表作用作出了明确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坚持分工联系代表制度,经常深入基层,了解代表发挥作用情况,征求人大代表对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督促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创新办理形式,认真做好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常委会把督促落实代表意见、建议作为尊重代表权利、支持代表履行职责的重要工作来抓。每次人代会后,常委会会同县政府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议,责成有关工作机构认真办理。在此基础上,常委会每年听取县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使一些实际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此外,常委会本着对人民负责、维护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利益的原则,认真做好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一些代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4.密切与乡镇人大联系,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

常委会注意密切与乡镇人大的联系,注重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支持他们依法履行职权。

加强组织建设。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根据乡镇人大工作实际,在请示县委同意后,积极与组织部门协调,于2005年为全县乡镇配齐了专职人大秘书,使乡镇人大工作力量得到加强,走在了全市乡镇人大组织建设的前列。

狠抓学习培训。为进一步提高乡镇人大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多年来,常委会采取组织外出参观学习、集中学习培训等形式,对乡镇人大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了乡镇人大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增强了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健全工作制度。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注重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印发了10项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对乡镇人大依法召开会议、组织代表视察检查办理代表意见建议、组织代表学习等项工作进行了规范,并切实加强督促检查,使全县乡镇人大工作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加强调研和指导。针对部分乡镇人大主席思想存在模糊认识、工作不够规范等问题,常委会采取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走访的形式,对全县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就进一步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研究了具体措施。常委会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还多次深入乡镇,指导开展代表培训、执法评议等项工作,推动了全县乡镇人大工作的深入开展。

5.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常委会适应形势和任务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的思想、制度、作风建设和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常委会的整体工作水平和质量。

加强思想建设。常委会坚持认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人大制度理论,学习中央关于加强新时期人大工作的重要指示,学习宪法、法律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对人大地位、性质、作用的认识,增强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加强制度建设。常委会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制定或修订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并将其中若干方面的制度经常化、系统化。使常委会工作日益规范化。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常委会不断完善工作机构。由常委会成立初期的“一室四组”5个科级部门,发展到下设机构为办公室、研究室、人事任免工作室(代表联络室)、财经建工作委员会、政法工作委员会、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6个处级室、委,提高了机关的整体工作效能。

加强作风建设。常委会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依法履行职责的基本工作方法。常委会组成人员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代表和群众的意见,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先后结合企业改革、旅游环保、教育卫生、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项工作,开展了600多项专题调研,为推动“一府两院”解决实际问题,提出了一批有价值的建议,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历届常委会严格遵守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和组成人员守则,坚持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在审议议案和“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踊跃发表意见,民主气氛浓厚。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充分体现了集体智慧,质量不断提高。

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常委会把培养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爱岗敬业的干部队伍,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思想上严格要求,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关心爱护。建立和完善机关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制度、机关工作岗位责任制,并定期进行考核评比,注重锻炼使用干部,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有了切实改进,工作效率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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