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后,蓟县先后实施了“一五”至“五五”5个五年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提升了公民的法律意识,促进了社会稳定。
(一)全民普法
1986年至1990年“一五”普法期间,县普法讲师团宣讲法律243场,举办3期普法骨干培训班,培训骨干1070人,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0余场,受教育农民10万余人,举办农民法律知识竞赛6场,参加人数达6000余人,培训工人、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1.69万人,法律常识普及率为96%。
1991年至1995年“二五”普法期间,以全县285名县处级领导干部、1.2万余名科级以上干部、2000余名企业中层以上管理干部、11万名中小学生、205名农村两委干部、36万名农民、2万名居民约50.3万人为普法对象,普及《宪法》等27部法律法规、162部专业法律法规,普及率为98.7%。举办各类骨干培训班157次,培训2.8万人次;举办法治文艺演出18场,开展各类法律知识竞赛140次;出版报刊984期,图片展牌914次,开设《法制园地》节目738期;自编普法教材85种,发放普法教材5.7万份;召开各类学法用法会议1145次,参加人数10.5万人次。
1996年至2000年“三五”普法期间,举办农民、中小学生、科级干部、职工普法知识竞赛287场;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农家”活动,召开座谈会36场,发放法律书籍8000余册,专题法制文艺演出73场;组建县、镇、乡三级普法讲师团,普法骨干队伍2.44万人,讲法制课216节,受教育干部、学生、企业管理人员13.8万人次;行政执法部门为百余家企业负责人员进行专业法律培训;行政管理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
2001年至2005年“四五”普法期间,培训基层普法骨干3500余人次;为领导干部及各单位配齐法律知识读本,完成“四五”普法用书5000余套的征订工作;组织公务员进行《行政许可法》集中学习,培训3440人次,举办11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学法活动,3000余人次参加。
2006年至2010年“五五”普法期间,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法16场,5000余人次参加。2007年,将法律课程列入党校必修课。组织公务员进行《公务员法》、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培训,参训人员6000余人次。2008年,组织全体公务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通过法制课、征文比赛、手抄报、召开学生大会等形式加强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举办55场,受教育学生达到7万余人。继续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举办60余场。
2011年至2015年“六五”普法期间,建立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基地,开展青少年法治实践活动30余场,受教育学生6万余人。举办法律进机关法制讲座30余场、法律进学校知识宣讲40余场、法律进企业法制讲座21场、法律进单位法制课和知识竞赛20余场,法律进农村“送法下乡”活动40余场、法律进社区法律知识宣讲27场,组织法制教育大会20余场。27个乡镇街、949个行政村和30个居委会均安装法治宣传橱窗和电子显示屏,进行法治文化的传播,依托《蓟州报》、蓟州政务网等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现代传播平台,开展网上宣传。(www.xing528.com)
(二)不断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1990年,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分别作出了关于开展依法治县工作的决议、规划和决定。同年7月28日,召开全县动员大会,使这项工作迅速铺开。1996年,县属各单位均建立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各单位负责所属基层单位,建立三级培训网络。1997年2月,成立普法讲师团,各单位、各部门培养普法教员,发展普法骨干队伍2.44万人。
2000年4月,针对农村普法,县法制办深入41个乡镇,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农家”活动,组织居民学习《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受教育10万余人次。
2001年,开展全国助残日法制宣传活动,县普法讲师团就《民法》《婚姻法》《继承法》中的相关法律知识进行宣传讲解。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有奖征文活动,组织300余名乡镇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100%。这年8月,深入开展新《婚姻法》《人民防空法》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受教育人数达到10万余名。
2004年,印发《蓟县2004年依法治县工作实施意见》。组织两次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前培训,861名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贯彻《宪法修正案》和《行政许可法》,举办法制讲座5次,发放学习资料1000余份。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法》《劳动法》《产品质量法》。举办驾驶员法律培训班。普法文艺宣传队深入社区、学校、部队进行法制文艺演出12场。参加全市“万名村官”法制知识竞赛,取得全市第二名。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下发《进一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方案及考核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20个“民主法治示范村”办理挂牌。
2005年4月,下发《蓟县2005年依法治县工作实施意见》。在“12·4”国家宪法日等纪念日举办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万多份,受教育人群4万余人。举办大型法律咨询活动20余场,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12场。
依法治县取得以下效果:一是依法行政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从1995年开始,在各行政机关实行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使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状况得到明显的改善,执法水平和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促进了民主法制建设,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保障,推动了全县的两个文明建设。二是坚持司法公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强化司法机关职能作用,不断健全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加大案件执行全程公开力度,强化适用执行强制制裁手段;健全对司法机关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司法办案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和司法赔偿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健全公、检、法、司等职能部门既分工负责、又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监督制约机制,增强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依法治村,民主管理不断向深层次、全方位发展。1998年春,县委批转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农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民主法制教育,加强依法治村,民主管理的实施意见》,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有关重点制度若干规定》和《农村依法治理工作标准》以及正确处理村党支部与村民委员会关系的系列保障制度。全县949个行政村、20个居委会全部制定了“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建立和完善村规民约,基本达到严格公开程序,明确公开时间,确定好公开的内容,选择最佳公开方式,注重公开监督形式,把握好公开标准。有114个村被评为市级民主法治村,下营镇常州村、邦均镇李庄子村和穿芳峪乡毛家峪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四是企业依法治理走向正规化。各企业的主管部门把依法治理当做企业生存的大事来抓,把健全完善依法治理的规章制度作为一项根本措施。全县企业普遍制定了依法治厂规划,建立健全了工作机构,制定了各项章程。通过依法治企活动的开展,各企业积极主动地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和诉讼代理人,依法治厂使企业内部管理机制逐步走向科学化、法制化。五是全面加强依法治校工作。全县各级教育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依法治校暂行规定》,切实加强各中小学校领导班子的法制建设和教育队伍建设。268所中小学校全部聘用法制副校长,并建立了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制度,各学校的教学秩序、管理秩序、校风校纪校貌都发生了可喜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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