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3月,全国人大六届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企业要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蓟县企业改革随之进入第二阶段——推进承包经营责任制。
1987年10月,县委召开深化企业改革工作会议,决定“在全县县乡工商企业中,推行以公开招标承包为特点的资产承包经营责任制”。会议专题讨论了乡镇企业实行资产承包的若干问题,并赋予乡镇企业改革更大空间,建立了更科学的约束机制。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一)用公开招标、竞争承包的办法,确定企业的最佳经营者。承包人一经确定,即签订经营合同,取得相应经营权力。(二)改革管理体制,乡镇设立企经委,作为同级政府的下属经济管理机构。(三)改革计划管理,实行在竞争投标中认可。招标指标在清产核资、科学测算的基础上确定。经营者一经确定即与主管部门签订合同,承担法律责任。计划管理部门主要是宏观调控。(四)改革企业内部运作机制,把人权、事权还给企业。经营者具有企业领导班子组阁权、企业内部机构设置权、中层干部任免权、支配企业留利权、经营决策权、不突破工资总额下的内部分配权等权利。(五)改革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制度,提高企业自我发展能力。按规定返还给企业的税后利润全部返还给企业,主管部门不得提留。对各种摊派,企业有权拒绝。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形式是利润包干,超额分成;基数包干,比例分成等。
承包经营责任制大体有四种形式:(一)微利企业和“三大”(规模大、潜力大、影响大)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二)领导班子比较坚强、经营管理基础好、制度健全的企业,可由原班子集体投标承包。(三)企业间互相承包。(四)无力经营、小型亏损和停产下马企业,可以租赁承包。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必须遵循四项原则:一是必须符合改革方向,有利于改善企业经营,增强企业活力;二是必须符合企业实际,不生搬硬套,不搞一个模式;三是必须把竞争引入承包;四是必须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补。(www.xing528.com)
到1988年7月,全县企业出现了“四个增长”的显著成效。一是经济效益增。155个县乡工业企业三年承包指标与前三年实际完成比较,产值增长了85.5%,利润增长126.3%。二是企业后劲增。189个承包企业,1988年承包利润指标3944.45万元,其中2007.02万元留给企业;1988年1月至6月企业固定资产增值1702.7万元,同比提高了174%。三是国家税收增。189个承包企业1月至6月缴税1261.91万元,同比增长44.9%。四是职工收入增。189个承包企业,1月至6月职工人均月收入同比增长20.5%。到1988年年底,全县203个实行资产承包的工商企业,经济效益普遍良好。这次改革先后得到了国家体改委、天津市政府、市体改委、市农委的充分肯定。市体改委、市经委还推广了蓟县的改革经验。
然而,承包责任制未能触及国有企业的所有权,没有改变所有者相对虚置的根本弊端,再加上承包指标的确定难以做到科学化、承包人行为容易产生短期化等因素,它必然要被更加深刻的制度变革所替代。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