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碎“四人帮”后的1978年,按照中共中央和中共天津市委的部署,县委开始落实干部政策、平反冤假错案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平反冤假错案、落实政策工作,对新中国成立以来被立案审查的人重新做了实事求是的复查复议,做到有错必纠,对受到错误处分的干部分别恢复工作、恢复名誉。
蓟县平反冤假错案工作是按照中央和市委的部署开展的。到1978年年底,据主管部门统计: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审查的724名脱产干部已全部进行了复查复议,给因混淆两类矛盾被错揪错斗的同志全部恢复了名誉,非正常死亡的20名干部都实事求是地重新做了结论。“文化大革命”中受审查的1.21万名农村党员、干部、群众,已复查复议1.12万人,其中被揪斗未作定性处理的4506人已全部平反,恢复名誉;受立案审查的7589人,已完成7208人。全县110名右派分子,已复查 99人,认为 96人属于错划,进行了改正。
全县落实政策中最大量的工作是对“地、富、反、坏分子”(以下简称四类分子)摘帽和改变地富子女阶级成分。到1978年年底,38个公社已有35个完成或基本完成。据这35个公社统计,原有戴帽“四类分子”1021名,死亡89名,落实政策后迁出19名,还有913名。其中,属于错戴、错管的78名,占8.5%,已按政策进行了纠正、撤销和平反;多年来接受改造、老实守法的735人,占80.5%,摘掉了帽子,另外还有100名被继续戴帽监督改造。对“地、富、反、坏分子”摘帽和改变地富子女阶级成分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上仓镇后秦各庄村马文志有4个儿子,在“文化大革命”中,虽然到了恋爱结婚的年龄,但是因为家庭成分的原因却始终找不到对象。马家改变了地富阶级成分后,4个儿子很快就先后找到了对象,结了婚。1979年12月,县委宣传部报道组和上仓公社通讯员以马家的变化为内容采写的《“光棍堂”引来四只“金凤凰”》一文被评为全国10条好新闻之一。1980年2月,中央新闻记录电影制片厂又以此为内容,摄制彩色纪录片《金凤凰飞进光棍堂》。
为进一步做好平反冤假错案、落实政策工作,县委在1979年2月召开的全县四级干部大会上明确指出:这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一项重大决定,对于进一步巩固安定团结的局面,实现全党工作重心的转变,使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致向前看,是非常必要的。只有落实好政策,把冤假错案彻底纠正平反,把强加给干部群众的一切不实之词全部推倒,使坏人坏事得到应有惩处,才能使无产阶级正气压倒邪气,使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发扬光大。县委明确要求,落实政策工作,第一,必须加强领导。各单位一、二把手要亲自抓,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第二,坚决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凡属搞错了的案件,做错了的结论,都要坚决予以否定,给予纠正,不抓辫子,不留尾巴。第三,既要抓紧,又要保证质量。完成“文化大革命”中受审查人的复查复议之后,抓紧时间解决阶级成分、查抄物资和历史申诉案件的解决,同时要保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第四,认真掌握政策,做好思想工作。(www.xing528.com)
1979年2月20日,县委认真讨论了“文化大革命”中全县发生的一些重大政治事件和遗留下来的某些历史问题,并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做出了平反决定,郑重宣布:蓟县“一·三〇”夺权是上海“一月革命”反革命风暴的产物,是蓟县少数派性头目抢班夺权的事件,要为在所谓“一·三〇”夺权中被公开点名批判的所有同志,予以彻底平反,恢复名誉,一切诬陷不实之词,予以统统推倒。“桥头事件”是一起流传全国的重大冤案,株连几十名干部和群众。县委决定给在这个事件中受株连的同志彻底平反,恢复名誉。同时,对给有关领导干部罗织的“九大罪状”予以全部推倒,恢复名誉;对强加给有关同志的一切诬陷不实之词,一律推倒,恢复名誉。对在“一打三反”运动中,以种种罪名在农林水电服务站、财税服务站和商业服务站搞领导班子大改组、大换班,强加于一些同志的诬陷不实之词,给予平反,恢复名誉。
从此,全县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工作加速展开。到1979年年底,全县在“文化大革命”中被立案审查的有1.39万人,其中属于冤假错案的有1.28万人,本着有反必肃、有错必纠、全错全平、错多少平多少、不错不平的原则,全部进行了平反。全县被打成“右派”的118人,全部改正,并作了妥善安置。给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摘了帽子,给所有地主富农出身的子女改变了社员成分。有266人当上了生产队副队长以上干部,1100余人走上会计、技术员等重要岗位,29人考入大中专学校,47人应征入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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