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县内国营林场和有安置任务的工委、公社、大队先后建立了知识青年领导小组,负责管理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工作。1963年8月14日,蓟县首次接收天津市知识青年72名,集体安置在国营林场落户。
1968年12月22日,《人民日报》发表毛泽东关于“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指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热潮逐渐兴起。
1963年,支农知识青年在林场劳动
县委、县革委对接收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十分重视,每年都对做好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工作提出工作意见,发出通知,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1971年3月28日,县革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领导的通知》,要求各公社必须配备1名做知识青年工作的专职干部,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12月18日,县革委抽调机关干部、解放军、工人、贫下中农、下乡知识青年共64人组成慰问团,分赴各社队慰问下乡知识青年,解决实际困难。
1973年7月5日,《人民日报》在头版头条刊登了《安置好教育好使用好——蓟县做好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工作的调查》,对蓟县的知青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新闻和报纸摘要》节目播出了县委书记、县革委会主任马树魁《重看一眼,关心十分》的讲话录音。
1973年8月27日至28日,县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了全国和市委召开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会议精神,决定调整充实县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一名副书记兼组长。随着安置知识青年工作量的日益增大,1973年10月,建立蓟县知识青年安置办公室,属县委、县革委双重领导。(www.xing528.com)
在安置知识青年工作中,县委和各级党组织认真注意解决知青的各种具体问题,主要是:一、住房问题。给集体插队的知识青年建房。为知识青年盖的新房,多数是浑砖到顶、有玻璃的大瓦房,有些大队还给知识青年建了猪圈,垒了院墙。二、生活自给问题。为了解决好下乡知识青年生活自给问题,及时总结和推广了东施古公社的经验。东施古公社加强了热爱劳动的教育,使知识青年增强劳动观点,出勤天数逐年增加。对知青不仅生活上关心,还落实了同工同酬政策,使知识青年达到了当地社员的平均水平,还帮助知识青年搞了养猪、养鸡、养兔等集体副业,种了蔬菜,办起了集体食堂。
1974年3月31日,县知青办在总结以前知青工作的基础上,决定:一、批拨给下乡知识青年的建房木料和经费必须专项使用,不得以各种借口挪用。二、下乡知识青年和当地的社员享受同等待遇,三、知识青年到村后,先由国家供应口粮,每月20至22.5公斤,接上新粮后由生产队供应,保障了知识青年下乡后的生活待遇,调动了知识青年参加生产的积极性。
知识青年到村后,除原动员地区每人发给一次性的安家费外,在生产队享有高于当地社员的经济待遇。到1979年止,全县为知识青年建房3858间,共用建房费114.15万元,拨发知识青年生活费85.47万元,生活困难补助13万元,医疗费6.46万元。
关心培养,使下乡知识青年健康成长。针对有些知识青年在农村落户不够安心的问题,全县各级党组织都把知识青年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和充实了“三结合”再教育小组,从各方面加强了对下乡知识青年的理想和前途教育,开展向先进知识青年典型邢燕子、侯隽学习的活动。每年都要组织县、社、队干部去访问知识青年的家长、原来所在的学校和街道,向他们汇报知识青年成长的情况,征求他们的意见,取得家长和社会对再教育的配合,共同担负起培养、教育知识青年的责任,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大胆使用,让知识青年在政治上不断进步。各级党组织根据每个知识青年的特点,积极地培养、大胆地使用他们,充分发挥他们的特长,使知识青年牢固树立扎根农村思想。知识青年在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实践中经受了考验,得到了锻炼,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12人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72人加入共青团,1人参加县级领导班子,4人参加公社领导班子,39人参加村级领导班子,还有些知青分别担任了教师、赤脚医生、会计、农机手和农业技术员等。1972年,开始对知识青年边接收边安置工作,14名表现突出的知识青年被直接录用为国家干部。1973年,又招干选调14人,参军35人,升学35人,企业招工380人,病退回城30人。1974年以后,招干选调4人,参军174人,推荐上大、中专1039人,企业招工安置3917人,因病或特殊困难回城2000人,转插到外省市194人。
1978年,蓟县全面落实知识青年回城政策,到蓟县插队落户的知识青年根据自愿原则回城或在蓟县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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