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蓟县粮食购销一直是市场自由经营。全县城镇有粮行100余家,控制着粮食市场,有4000余个粮贩子进行倒买倒卖。这些私营商贩秋季压价购进,平日囤积,遇到灾年便高价出售,加之“大斗进小斗出”,从中渔利,剥削农民。到1953年,粮食生产虽然有所增长,但供求矛盾仍十分突出。当时县委、县政府粮食工作的重点是,保证供应、稳定粮价、完成夏秋粮食的收购任务。粮食购销工作主要采取国家拨储备粮、秋收春吐相结合的办法,与私人粮商争夺粮食市场,限制粮价暴涨暴跌。粮商抬价就出售,市场粮价低时就收购。全县8个镇每逢集日通过购销办法,平抑粮价,起到了稳定市场、安定人民生活的作用。
1953年11月初、12月初,县委先后两次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党中央文件精神、河北省委和通县地委关于粮食统购统销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关于粮食统购统销实施计划(草案)》。根据中央、省委、地委的指示,在全县范围内积极进行宣传贯彻,使统购统销政策家喻户晓。县委根据当年全县用粮总量和农民自用粮数(口粮、种子、饲料等)确定统购计划,对余粮进行统购,对城镇居民、农村缺粮户和社会上用粮单位实行计划供应,国家严格控制粮食市场,严禁私商自由经营粮食,由政府统一管理。12月,全县掀起大规模学习、宣传总路线运动高潮,全面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
1954年1月2日至7日,县委召开粮食工作会议,传达省委、地委有关粮食政策的指示,听取了西山北头村关于“如何做好爱国粮交售工作”的典型发言,部署了全县的粮食统购统销工作。
蓟县贯彻执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坚持三个紧密结合:一是统购统销与宣传贯彻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紧密结合。县委把贯彻执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与宣传贯彻总路线紧密结合起来,每逢县委、县政府召开重要会议,讲总路线必讲统购统销。当时,总路线已成为指引、推动全县各项工作的旗帜和动力。通过总路线的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坚定了社会主义信念,提高了走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为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营造了强大的舆论氛围。“勤劳生产多打粮食光荣,把余粮卖给国家更光荣”的口号在乡村已成为社会舆论。农民积极把余粮卖给国家,私商即使多给钱也不卖。全县各市场和国家收购比重由1953年10月份的30%~50%增长到90%以上。二是统购统销与农业生产合作紧密结合。农业生产合作可以解放生产力,多增产、多打粮,可以为统购统销增加粮食资源。西山北头村贾景山农业生产合作社总计70户,以前有20户缺吃、40户缺烧,合作社成立后的第一年,有31户开始卖余粮。1954年上半年,全县的初级社发展到342个,有90%的初级社粮食产量超过当地单干户。如以1951年粮食作物单位面积产量为100%,1952年是138.8%;1953年虽遭严重沥涝和部分地区遭受虫灾,仍达到113.5%;1954年,虽然发生了洪涝灾害,但由于增加了防涝设施,再加上推广科学技术,加强田苗后期管理,开展精打细收,仍获得了较高的产量。1953年,全县征收和收购粮食3061万公斤,占年总产量的22%,其中收购1500万公斤,供应粮食1500万公斤。从有余粮的户数上看,全县农户有7.99万户、售粮3.44万户,占总户数的43%。三是统购统销与发挥党团组织作用、表彰先进紧密结合。县委要求全县各级党团组织在统购统销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并结合整社、整顿基层党团组织,加强了基层党团组织建设。全县广大党员、团员不仅在入社时当模范,在交售爱国粮时也争先进,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作用。县委在购粮工作结束后,广泛开展评选模范宣传员、报告员、支部教员和领导宣教工作得法、成绩显著的乡(村)支部、区委及工作组活动,并予以表彰。
粮食统购从1953年年底开始,到1954年2月18日统计,全县共收购原粮186.9万公斤,占地委分配任务的103.6%。同年10月24日,县委制定《关于1954年农业税征收和粮食、棉花、油料统购统销工作的方案(草案)》,确定保证完成征收粮食1093万公斤、收购1150万公斤,棉花统购61.6万公斤,油料统购287.9万公斤。(www.xing528.com)
1955年,根据国家规定,实行粮食“三定”(定产、定购、定销)到户。1955年9月11日,县委发出《关于粮食“三定”到户工作几点意见》,以指导“三定”工作。按户计算用粮数量,凡是生产粮食的农户,按照核定粮食产量减去用粮量加实缴公粮后,有余粮的为余粮户;不余不缺的为自足户;不足的为缺粮户。国家对余粮户核定粮食出售任务,进行统购;对缺粮户核定粮食供应任务,进行统销。对自足户不进行粮食统购统销。对余粮户、缺粮户和自足户均确定各自的口粮留粮标准和饲料粮留粮标准,方法是在自报公议的基础上,报上级审批后执行。当年秋末,通过“三定”到户,完成入库粮食1643.8万公斤,棉花入库70.6万公斤,花生入库150.6万公斤,芝麻入库10.8万公斤,其他油料入库4.1万公斤,各项指标都完成或超额完成了征购任务。“三定”的实行,消除了农民的某些不满,坚持和改进了粮食统购统销制度。
统销包括农业销售和非农业销售。农业销售主要是缺粮户的口粮和种子、饲料粮等。蓟县缺粮户最多的是山区村和城镇附近的少地村,这类村中的缺粮户占总户数的60%;据1954年3月统计,全县共有2.77万户缺粮,占总农户的34.3%;缺粮人口13.23万人,占总人口的33.6%;共缺粮461.8万公斤,占全县收购数的25.4%。非农业销售主要包括城镇居民、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定量口粮和工业、畜牧业、食品业、副食业用粮。口粮按人定量,以户计算,凭粮证、粮票供应。
在统购统销的同时,还有议购议销,即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的市场调节,把计划外的余粮由国家按议价收购或销售,体现了政策的灵活性。这不仅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也起到了调剂余缺、活跃和稳定粮食市场的作用。
统购统销政策的实行,缓和了粮食供应的紧张,保持了市场物价的稳定,在供需矛盾突出的历史条件下,对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保证了国家工业建设和对小农经济、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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