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前,封建包办、强迫、买卖、早婚、童养媳等婚姻恶俗盛行。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人民群众,为摆脱封建枷锁的束缚,提倡婚姻自主,同传统婚姻恶俗作斗争。1950年5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改革封建婚姻制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婚姻法》规定:“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受封建婚姻制度的长期影响,《婚姻法》颁布之后,各地贯彻执行力度不大、积极性不高,导致封建婚姻陋习依然存在。
1951年6月,河北省磁县发生重大婚姻命案。9月份,河北省各人民团体联合发出认真宣传贯彻《婚姻法》的指示。蓟县妇联组织广大妇女干部认真学习检查,并协同有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就贯彻《婚姻法》作了专门的部署。1952年3月21日,县政府发布《婚姻登记暂行办法》,规范了婚姻登记制度,通过不懈的努力,妇女在家庭中遭受虐待的现象有所减少。
1953年1月4日,为加强对《婚姻法》宣传贯彻的统一领导,县委成立由县长张雷任主任的“宣传贯彻《婚姻法》委员会”。各部门和区、村也都由主要干部组成了相应的组织机构。2月1日至4日,县委举办有687人参加的宣传《婚姻法》骨干培训班,学习理解《婚姻法》以及贯彻《婚姻法》的方针、政策、意义和方法。21日至24日,县委召开宣传贯彻《婚姻法》会议,县、区、村及驻村整党干部共2334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县委书记王耑作了《关于宣传贯彻婚姻法的动员报告》,县妇联主任张荣华对《婚姻法》进行了讲解。这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宣传贯彻婚姻法的计划》。根据县委的部署,青年团、妇联等部门发出通知,县法院发出《致全县姐妹的公开信》,号召积极投入贯彻《婚姻法》运动月活动,学习、宣传、执行《婚姻法》。(www.xing528.com)
为了配合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月的开展,县委将有关《婚姻法》的大量材料发放到各村的贯彻《婚姻法》委员会及工作组,县文化馆、各农村剧团编排了幻灯片和有关剧目。贯彻《婚姻法》工作从3月1日开始,党员、干部和宣传员等明确分工,包片包村,通过召开群众大会、片会及互助组、民兵、民校、青年、妇女、老人等不同年龄、不同形式的群众会议,广泛深入地宣传讲解《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政策,并结合新旧制度的对比和具有教育意义的正反方面的典型实例,揭发批判封建婚姻思想,开展自我教育,达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的目的。与此同时,各农村剧团为群众演出《小女婿》《小二黑结婚》等剧目,县文化馆和各区文化站利用幻灯、收音机、漫画等形式深入农村,进行广泛宣传。
通过全县各级干部、党团员的共同努力,宣传贯彻《婚姻法》工作初见成效,加强了党群、干群关系,破除了旧的婚姻制度,建立了新的婚姻制度,实现了家庭生活的深刻变革,促进了广大妇女的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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