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由于新生政权对经济建设缺乏经验,加之旧势力的破坏与陋习的影响,农业生产与经济建设出现了很多新矛盾、新问题,导致措施不到位,建设上不去,人民生活水平停滞不前。根据1951年12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和省委部署,县委领导全县人民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根据1952年1月26日中共中央《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展开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和省委部署,县委领导全县人民在私营工商业者中开展了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偷工减料、反盗骗国家财产、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从1955年开始,根据中央、省地委的部署,蓟县县委又领导开展了肃反与审干运动。
(一)“三反”“五反”运动
解放初期,蓟县的各级干部大都能积极工作、艰苦朴素、奉公守法,整体素质较高。但也有些干部存在着贪污腐化、铺张浪费等不良行为。有的利用职权占有公物不还;有的接受私商贿赂;有的冒领现金,贪污公款;有的假报家庭困难情况,领取困难补助粮;有的到农村吃饭不给钱,赊借农民的东西不还;有的贪污迁移证和结婚证的工本费;有的贪污斗争地主的胜利果实。一些村干部贪污集体粮油,隐瞒公粮、公物,征收粮食时“大秤入小秤出”或多征少交。
1952年1月3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县委发出《关于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指示》,对开展“三反”运动进行了安排部署。为了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县委成立了“蓟县节约检查委员会”,县委书记彭宏兼任主任;各区成立了分会,由各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分会长,成员由4至7人组成。县节检委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全县的“三反”运动,负责向上级党委汇报运动开展情况。县委确定三区为开展“三反”运动的重点。2月1日,县委抽调监委、法院、公安、人事部门5名干部深入到重点区村进行典型调查,掌握第一手材料。
1952年1月6日至7月6日,县级党政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了“三反”运动。此运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主要是宣传发动,普查“三害”(指贪污、浪费、官僚主义)。运动开始时,一些人对开展“三反”认识不足,特别是对资产阶级思想的腐蚀认识模糊,更多的人认为“三反”与自己关系不大,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为了提高大家的思想认识,县委一方面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文件,联系实际进行讨论;另一方面充分运用墙报、漫画、幻灯、有线广播等宣传工具,揭露贪污腐化、铺张浪费及官僚主义的典型事例,宣传干部队伍中工作积极、廉洁奉公的好人好事。在此基础上,各级党组织坚决贯彻“层层带头检查,坚决发动群众”的方针,把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检查、揭发有机结合起来。对于极少数领导不力、检查避重就轻、不敢大胆发动群众的干部,采取停职或撤职“搬石头”的方法,以激励群众斗志,消除群众思想顾虑,大胆批评揭发。通过学习文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大家普遍检查了存在的问题。
第二阶段主要是开展打“虎”斗争。根据普查“三害”中发现的线索,具体分析了各机关存在的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的问题。当时,从中央到地方,大贪污犯都称为“老虎”,因此,县委成立了打“虎”队,专门围剿大贪污分子。运动初期,由于对某些干部在资产阶级疯狂进攻下蜕化变质的情况普遍认识不足,有些单位产生了不承认本部门有“老虎”等思想。针对这种情况,2月3日,县委召开“三反”运动动员大会,全县各级干部共800余人参加,彭宏作《集中精力穷追大贪污分子,捉打大“老虎”》的报告。各区也召开动员会议。通过一系列会议,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形成了声势浩大的群众运动,促使一部分贪污分子逐步交代问题,一些问题严重的人则逐渐被孤立。为防止贪污分子之间相互勾结,有利于打“虎”,县节约检查委员会发出《通知》,要求在“三反”运动期间,私人信件不准私自送邮局,一律交单位收发室,经县节约检查委员会负责人检查后方能发出;外来信件也要经过检查再交个人;各单位以机关名义发出的与“三反”有关的信函,一律经县节检委批准方能邮寄。
第三阶段主要是对证追赃、定案处理。县委强调“必须坚决贯彻实事求是的工作方针,重材料,重证据,分清是非,区别轻重”。为了体现党的政策,县委多次召开宽严大会,对那些虽然问题较重但能真诚坦白又能检举揭发的人,宣布免予刑事处分;对查有实据、拒不坦白的人进行斗争,当场逮捕。经过宽严大会,形成了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展现了群众斗争的威力,分化了贪污分子,促使部分贪污分子走上了坦白从宽的道路,孤立了顽固分子,推动了打“虎”斗争逐步深入。1952年4月18日,县节约检查委员会召开有机关干部、县中学教职员工代表以及贪污分子家属约300人参加的宽严大会。大会第一次以法庭审判的形式对8名贪污1000万元(旧币,1万元等于新币1元)以上不同类型的贪污分子分别进行处理,对于彻底坦白、积极退赃的免于刑事处分;对于多次翻供、狡猾抵赖、坚决不退赃的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给予从严处理。
第四阶段主要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巩固“三反”成果。通过补课鉴定,加强了思想建设,通过建立党团支部和工会等,加强了组织建设。9月12日至14日,县委召开有63名机关党代表参加的会议。会上,县委书记王耑做了《县级机关“三反”总结报告》。
1952年4月中旬至12月底,县委在16个县直机关开展的“三反”运动,共处理有贪污行为的干部157人,处理较大问题的干部441人。“三反”运动的开展,清洁了干部思想,挽回了国家集体损失,严肃了干部纪律,提高了干部素质,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
随着“三反”运动的深入,揭露出许多资本家的行贿偷税等严重违法行为。1952年1月26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国一切城市首先是在大城市和中等城市,依靠工人阶级,团结守法的资产阶级及其他市民,向违法的资产阶级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坚决的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偷工减料、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斗争。(www.xing528.com)
根据中央和省委、地委的指示,1月28日,县委召开县城工商业者及各镇工商委员会议,决定在全县工商界开展“五反”运动。当年夏,“五反”运动结束。
“五反”运动充分揭露了资本家的不法行为,打退了资产阶级的进攻,在工商业者中普遍进行了一次守法经营教育,从政治、思想、经济上巩固了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和社会主义阵地,加强了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的联盟,改善了劳资关系,实现了社会经济快速增长。
(二)审干与肃反运动
“三反”“五反”运动以后的几年,社会秩序较为稳定,全县经济发展较快。但旧势力、旧恶习一有时机,必然死灰复燃,隐藏极深的反革命分子必然利用各种手段拉拢腐蚀革命干部。为全面了解、考察干部,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纯洁和巩固干部队伍,1954年7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展开斗争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运动。这次内部肃反运动,经过两年多的时间,到1957年年底基本结束。根据中央、省委、地委的部署,从1955年开始,县委领导了肃反与审干运动。在实施过程中,这两项工作在领导力量、时间安排,调查取证等方面,是相互结合、交叉进行的。
1955年2月25日,根据地委审干会议精神,县委制定了《关于1955年审查干部工作计划》。当年,全县审干工作分三批进行,每批时间3个月。为加强领导,3月10日,县委成立了审干委员会。在总体安排上,全县审干工作本着先要害部门后一般部门、先党内后党外、先领导干部后一般干部、先内地后外地的原则,分级分批次展开。审干工作经历了四个层次:一是学习文件,掌握政策。各级党委认真学习中央审干决定、地委审干工作计划等文件,武装头脑,弄清政策界限,以保证审干工作稳健进行。二是审查档案材料,摸清底数。通过对干部档案材料的拉网式排查,确定审查范围、应审对象、免审对象。三是调查取证,弄清事实。根据组织掌握的情况、本人提供的线索、揭发检举材料,派审干专职干部进行调查取证。四是结论处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梳理材料,形成结论,提出处理意见,经县委或审干委员会通过后,与被审查干部见面。如本人对结论有理有据地提出不同意见,或发现新的问题,要在严肃、慎重复查之后再形成结论。
1955年至1956年,全县列入审查范围内的干部966人,其中183人有严重问题,都做出了正式结论;189人有轻微问题,得到了印证;594人解除了审查。
在审干过程中,由于发现大量敌伪档案被篡改,根据中央和省地委的指示,1955年9月21日,县委在制定《1955年第三批审干工作计划》时,提出这次审干工作要与肃反斗争结合起来,并决定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朱才负责此项工作。1955年6月中旬至11月中旬,县委派4名专职干部负责清理敌伪档案工作,共搜集敌伪档案材料358件,涉及7328人的问题,当年核查了1178人。1956年4月,成立蓟县五人小组,县委副书记马树魁兼任组长,负责领导全县的肃反工作。
1955年至1959年,县委、县人委分五批在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工交财贸(含公私合营私方人员)、文教卫生(含私人单干医生)系统和农村干部中开展肃反运动。据统计,查出特务30名、国民党党团骨干13名、国民党军政宪警人员35名、反动会道门头子8名、恶霸土匪2名、汉奸22名、反革命分子12名、叛变分子40名、其他坏分子51名,其中逮捕判刑29名、管制32名、劳教60名、其他方法处理92名。
肃反运动清查出一批反革命分子,纯洁了革命队伍。同时,通过运动也厘清了一些干部的政治历史问题,使他们放下了包袱,振作了革命精神。由于对敌情估计得过于严重,有些问题政策界限不清,这次内部肃反运动曾一度发生过斗争面过宽和“逼、供、信”的偏向。县委按照“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原则,对清查对象及时进行复查,对定性不准的进行甄别,对错捕、错整的人进行平反和妥善处理。此次审干运动使广大干部受到了一次忠诚于党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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