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发布《中国土地法大纲》。冀东区党委于1947年11月10日至12月12日,在遵化县召开土地会议,并于12月26日发表《告农民书》,号召“农民赶快起来,自己动手,实行平分土地”。依照区党委的指示精神,中共蓟县县委于1947年12月20日至1948年1月4日,在东西龙湾召开有400名县、区、村主要干部参加的土地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及有关文件,总结了前段土改工作,进行了整党和三查(查阶级、查立场、查思想),调整了县、区两级党组织,将地主、富农出身的干部调离本县、本区工作。县委书记杨津广、县长彭宏、县委副书记马仲华分别就土地改革工作作了报告,具体部署了全县土地平分工作。会上,印发了县委《关于平分中各阶级政策》等文件,作出了在平分运动中建立贫雇农优势的决议。
龙湾土地会议结束后,平分工作在全县迅速开展。县委成员深入斗争第一线,先后总结推广了十区挖财宝、搞平分的经验,二区发挥贫雇农代表作用的经验,九区联村抽肥补瘦的经验以及贾各庄正确区分和对待地主、富农、中农的经验,及时指导了全县的平分运动。到1948年6月底,全县658个村,除9个边缘区村未经平分外,全部进行了土地和牲畜、农具、浮财的平分。凡经平分土地的地区,均根据本村土地占有情况的不同,农民每人分得了一亩半到三亩的土地。
平分土地后,标志着土地改革这一伟大的历史任务最终完成。按照《中国土地法大纲》第十一条规定,“分配给人民的土地,由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蓟县县委于1949年6月开始着手结束土改和确权发证工作,发证工作直到1950年才告基本结束。(www.xing528.com)
蓟县的土地改革,结束了几千年的封建土地制度,解放了生产力,提高了群众觉悟,也有力地支援了战争。仅在复查和平分两个阶段,全县就扩兵7000余人,出战勤工38万余个,交纳公粮950万公斤、军鞋7万双。这次运动,锻炼了党的组织,壮大了干部队伍,培养选拔了700余名干部,一大批优秀分子入了党,到1949年10月,全县已建立农村党支部600余个。通过土改,广大群众对党更加信赖,跟党走的决心更加坚定。
蓟县人民政府发放的土地房产所有证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