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1 基本必要条件
(1)可燃物。
可燃物分为气体可燃物、液体可燃物以及固体可燃物三种。气体可燃物,包括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乙炔气等。液体可燃物,包括汽油、煤油、乙醇、乙酸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5]中将能够燃烧的液体又分成甲类液体、乙类液体、丙类液体三类,按照闭杯闪点划分(闪点即指在规定试验条件下,试验火焰引起试样蒸汽着火,并使火焰蔓延至液体表面的最低温度,修正到101.3 kPa大气压力下),甲类液体闪点<28 °C,28 °C≤乙类液体闪点<60 °C,丙类液体闪点≥60 °C。固体可燃物,包括木材、磷、硫、聚氨酯泡沫塑料、黏胶纤维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将能够燃烧的固体分成甲、乙、丙、丁四类:甲类固体燃点与自燃点低,易燃,燃烧速度快,燃烧产物毒性大;乙类固体燃烧性能比甲类固体差,燃烧产物毒性也稍小;丙类固体是燃点>300 °C的高熔点固体及燃点<300 °C的天然纤维,燃烧性能比甲、乙类固体差;丁类固体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难起火、难微燃、难碳化、有自熄性。
(2)氧化剂。
氧化剂即指助燃剂,在火灾中帮助物质燃烧所需要的氧化剂主要指氧气。
(3)热源。
热源指明火、摩擦、高温表面、电火花等。
2.1.1.2 充分条件(www.xing528.com)
物质燃烧能够发生和发展,不仅需要具备必要条件,还需具备三个充分条件:
(1)一定量的可燃剂浓度。
如甲烷在空中的浓度必须控制在 5%~15% 的可燃极限范围内,才能燃烧。
(2)一定量的含氧量。
正常空气中含氧量为21%,当含氧量大于14% 时,可燃物才能燃烧,如汽油燃烧最低含氧量为14.4%,煤油为15%。
(3)一定的点火能量。
外界点火能量必须达到可燃物最小点火能以上,燃烧才能发生,如汽油的最小点火能为0.2 mJ。
只有具备了上面的必要和充分条件,燃烧才能发生并持续发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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