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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计量与计价-费用标准

时间:2023-09-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同一施工单位同时承建建筑工程中的装饰项目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建筑工程标准执行。表11.10以定额人工费为基础的档案编制费的计算标准(部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按现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的有关规定执行,调整后的费用标准见表11.11。表11.13计日工计费基价人工单价表②综合单价按相应专业工程费用标准及计算程序计算,但不再计取一般风险费。

建筑安装工程计量与计价-费用标准

1)工程费用标准

(1)企业管理费、组织措施费、利润、规费和风险费

①房屋建筑工程、机械(爆破)土石方工程、房屋建筑修缮工程等以定额人工费与定额施工机具使用费之和为费用计算基础,费用标准见表11.6。

表11.6 定额人工费+定额施工机具费为计算基础的费用标准(部分)

注:房屋建筑修缮工程不计算一般风险费。除一般风险费以外的其他风险费,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风险内容及范围确定。

②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人工土石方工程等以定额人工费为费用计算基础,费用标准见表11.7。

表11.7 定额人工费为费用计算基础的费用标准(部分)

注:人工土石方工程、房屋安装修缮工程、房屋单拆除工程不计算一般风险费用。除一般风险费以外的其他风险费,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风险内容及范围确定。

(2)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现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调整后的费用标准见表11.8。

表11.8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算标准(部分)

注:①本表计费标准是工地标准化评定等级为合格的标准。
②计费基础:房屋建筑、仿古建筑、爆破工程、围墙工程、房屋建筑修缮工程等工程以税前工程造价为基础计算;装饰工程、幕墙工程、园林工程、绿化工程等按人工费(含价差)为基础计算;人工、机械(爆破)土石方工程以开挖工程量为基础计算。
③人工、机械(爆破)土石方工程已包括开挖(爆破)及运输土石方发生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④借土回填土石方工程,按借土回填量乘土石方标准的50%计算。
⑤以上各项工程计费条件按单位工程划分。
⑥同一施工单位承建建筑、安装、单独装饰及土石方工程时,应分别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同一施工单位同时承建建筑工程中的装饰项目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建筑工程标准执行。

(3)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按现行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的有关规定执行,调整后的费用标准如下:

①房屋建筑工程,仿古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的盾构工程、高架桥工程、地下工程、轨道工程,机械(爆破)土石方工程,围墙工程,房屋建筑修缮工程以定额人工费与定额施工机具使用费之和为费用计算基础,见表11.9。

表11.9 以定额人工费+定额施工机具费为基础的档案编制费的计算标准(部分)

续表

②装饰工程、幕墙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安装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安装工程、房屋安装修缮工程、房屋单拆除工程、人工土石方工程以定额人工费为费用计算基础,见表11.10。

表11.10 以定额人工费为基础的档案编制费的计算标准(部分)

(4)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按现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的有关规定执行,调整后的费用标准见表11.11。

表11.11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的计算标准

(5)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服务费以分包工程的造价或人工费为计算基础,费用标准见表11.12。

表11.12 总承包服务费的计算标准

(6)采购及保管费

采购及保管费=(材料原价+运杂费)×(1+运输损耗率)×采购及保管费率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采购及保管费率:材料2%,设备0.8%,预拌商品混凝土及商品湿拌砂浆、水稳层、沥青混凝土等半成品0.6%,苗木0.5%。

发包人提供的预拌商品混凝土及商品湿拌砂浆、水稳层、沥青混凝土等半成品不计取采购及保管费;发包人提供的其他材料到承包人指定地点,承包人计取采购及保管费的2/3。

(7)计日工

①计日工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按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市场价格确定,见表11.13;计费基价人工执行表11.13中的标准,材料、机械执行各专业计价定额单价;市场价格与计费基价之间的价差单调。

表11.13 计日工计费基价人工单价表(www.xing528.com)

②综合单价按相应专业工程费用标准及计算程序计算,但不再计取一般风险费。

(8)停、窝工费用

①承包人进入现场后,如因设计变更或由于发包人的责任造成的停工、窝工费用,由承包人提出资料,经发包人、监理方确认后由发包人承担。施工现场如有调剂工程,经发、承包人协商可以安排时,停、窝工费用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收或少收。

②现场机械停置台班数量按停置期日历天数计算,台班费及管理费按机械台班费的50%计算,不再计取其他有关费用,但应计算税金。

③生产工人停工、窝工按相应专业综合工单价计算,综合费用按10%计算,除税金外不再计取其他费用;人工费市场价差单调。

④周转材料停置费按实计算。

(9)现场生产和生活用水、电价差调整

①安装水、电表时,水、电用量按表计量。水、电费由发包人交款,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水、电单价退还发包人;水、电费由承包人交款,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水、电费调价方法和单价调整价差。

②未安装水、电表并由发包人交款时,水、电费按表11.14计算后退还发包人。

表11.14 水、电费退还计算表

(10)税金

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及环境保护税,按国家和重庆市相关规定执行,税费标准见表11.15。

表11.15 税费计算表

注:①当采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时,税前造价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②当采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时,税前造价应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2)工程费用标准适应范围

(1)房屋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工业建筑工程。

①公共建筑工程:适用于办公、旅馆酒店、商业、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交通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包括办公楼、宾馆、商场、购物中心、会展中心、展览馆、教学楼、实验楼、医院、体育馆(场)、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档案馆、影剧院、航站楼、候机楼、车站、客运站、停车楼、站房等工程。

②住宅建筑工程:适用于住宅、宿舍、公寓、别墅建筑工程。

③工业建筑工程:适用于厂房仓库(储)库房及辅助附属设施建筑工程。

(2)装饰工程

装饰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室内外装饰及市政、仿古建筑、园林、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装饰工程。

3)工程费用计算说明

①房屋建筑工程执行《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第一册 建筑工程)》(CQJZSHDE—2018)与《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LSJZDE—2018)时,定额综合单价中的企业管理费、利润、一般风险费应根据本定额规定的不同专业工程费率标准进行调整。

a.单栋或群体房屋建筑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按照主要使用功能(建筑面积大者)确定工程费用标准。

b.工业建筑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按该工业建筑确定工程费用标准。

②装饰、幕墙、仿古建筑、通用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房屋修缮工程、人工及机械土石方工程执行相应专业计价定额时,定额综合单价中的企业管理费、利润、一般风险费标准不作调整。

③执行本专业工程计价定额子目缺项需借用其他专业定额子目时,借用定额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④组织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规费以单位工程为对象确定工程费用标准。

本专业工程借用其他专业工程定额子目时,按以主带次的原则纳入本专业工程进行取费。

⑤同一项目的机械土石方与爆破工程一并按照机械(爆破)土石方工程确定费用标准。

⑥厂区、小区的建(构)筑物散水(排水沟)外的条(片)石挡墙、花台、人行步道等环境工程,根据工程采用的设计标准规范对应的专业工程确定费用标准。

⑦房屋建筑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二次或多次搬运费已包含在组织措施费内,包干使用不作调整。除房屋建筑工程外的其他专业工程二次搬运费应根据工程情况按实计算。

4)计价程序及表格

建设工程计价程序及表格在本书12章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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