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脚手架
综合脚手架面积按建筑面积及附加面积之和以“m2”计算。建筑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不能计算建筑面积的屋面架构、封闭空间等的附加面积,按以下规则计算。
①屋面现浇混凝土水平构架的综合脚手架面积应按以下规则计算:建筑装饰造型及其他功能需要在屋面上施工现浇混凝土构架,高度在2.20m以上时,其面积大于或等于整个屋面面积1/2者,按其构架外边柱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70%计算;其面积大于或等于整个屋面面积1/3者,按其构架外边柱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50%计算;其面积小于整个屋面面积1/3者,按其构架外边柱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25%计算。
②结构内的封闭空间(含空调间)净高满足1.2m<h<2.1m时,按1/2面积计算;净高h>2.1m时,按全面积计算。
③高层建筑设计室外不加以利用的板或有梁板,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2)单项脚手架
①双排脚手架、里脚手架均按其服务面的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其中:
a.不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面积。
b.独立砖柱高度在3.6m以内者,按柱外围周长乘以实砌高度按里脚手架计算;高度在3.6m以上者,按柱外围周长加3.6m乘以实砌高度,按单排脚手架计算;独立混凝土柱按柱外围周长加3.6m乘以浇筑高度,按双排脚手架计算。
c.独立石柱高度在3.6m以内者,按柱外围周长乘以实砌高度计算工程量;高度在3.6m以上者,按柱外围周长加3.6m乘以实砌高度计算工程量。(www.xing528.com)
d.围墙高度从自然地坪至围墙顶计算,长度按墙中心线计算,不扣除门所占的面积,但门柱和独立门柱的砌筑脚手架不增加。
②悬空脚手架按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③挑脚手架按搭设长度乘以搭设层数以“延长米”计算。
④满堂脚手架按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垛、柱所占的面积。满堂基础脚手架工程量按其底板面积计算。高度在3.6~5.2m时,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计算;高度超过5.2m时,每增加1.2m,按增加一层计算,增加层的高度若在0.6m以内,舍去不计。
⑤满堂式钢管支架工程量按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支撑高度以“m3”计算,不扣除垛、柱所占的体积。
⑥水平防护架按脚手板实铺的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⑦垂直防护架以两侧立杆之间的距离乘以高度(从自然地坪算至最上层横杆)以“m2”计算。
⑧安全过道按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⑨建筑物垂直封闭工程量按封闭面的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
⑩电梯井字架按搭设高度以“座”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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