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桩基础说明
①人工挖孔桩石方定额子目已综合各种施工工艺(包括人工凿打、风镐、水钻),实际施工不同时不作调整。
②人工挖孔桩挖土石方定额子目未考虑边排水边施工的工效损失,如遇边排水边施工时,抽水机台班和排水用工按实签证,挖孔人工按相应挖孔桩土方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3,石方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2。
③人工挖孔桩挖土方如遇流砂、淤泥,应根据双方签证的实际数量,按相应深度土方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5。
④人工挖孔桩孔径(含护壁)是按1m以上综合编制的,孔径≤1m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2。
⑤埋设钢护筒是指机械钻孔时若出现垮塌、流砂等情况而采取的施工措施。定额中钢护筒是按成品价格考虑的,按摊销量计算;钢护筒无法拔出时,按实际埋入的钢护筒用量对定额用量进行调整,其余不变,如不是成品钢护筒,制作费另行计算。
⑥钢护筒定额子目中未包括拔出的费用,其拔出费用另计,按埋设钢护筒定额相应子目乘以系数0.4。
⑦机械钻孔灌注混凝土桩若同一钻孔内有土层和岩层时,应分别计算。
⑧旋挖钻机钻孔是按照干作业法编制的,若采用湿作业法钻孔,可以调整相应定额子目。
2)工程量计算规则
(1)机械钻孔桩
①旋挖机械钻孔灌注桩土(石)方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桩的截面积乘以桩孔中心线深度以“m3”计算;成孔深度为自然地面至桩底的深度;机械钻孔灌注桩土(石)方工程量按设计桩长以“m”计算。
②机械钻孔灌注混凝土桩(含旋挖桩)工程量按设计截面面积乘以桩长(长度加600mm)以“m3”计算。
③钢护筒工程量按长度以“m”计算。可拔出时,其混凝土工程量按钢护筒外直径计算;成孔无法拔出时,其钻孔孔径按照钢护筒外直径计算,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桩径计算。
(2)人工挖孔桩
①截(凿)桩头按设计桩的截面积(含护壁)乘以桩头长度以“m3”计算,截(凿)桩头的弃渣费另行计算。
②人工挖孔桩土石方工程量以设计桩的截面积(含护壁)乘以桩孔中心线深度以“m3”计算。(www.xing528.com)
③人工挖孔桩,如在同一桩孔内,有土有石时,按其土层与岩石不同深度分别计算工程量,执行相应定额子目,如图4.6所示。
a.土方按6m内挖孔桩定额执行。
b.软质岩、较硬岩分别执行10m内人工凿软质岩、较硬岩挖孔桩相应子目。
④人工挖孔灌注桩桩芯混凝土按单根设计桩长乘以设计断面以“m3”计算。
⑤护壁模板按模板接触面以“m2”计算。
图4.6 挖孔桩深度示意图
图4.7 平面示意图
【例4.1】 已知某一人工挖孔灌注桩(圆柱形),如图4.7所示为平面示意图,设计桩直径为0.9m,桩长为3.74m。成孔深度为3.74m,其中土方深度为2.24m,软质岩深度为1.5m,护壁宽度为0.2m,求挖土石方工程量和桩芯混凝土工程量。
【解】 挖土方工程量:
V=3.14×0.652×2.24=2.97(m3)
挖石方工程量:
V=3.14×0.652×1.5=1.99(m3)
桩芯混凝土工程量:
V=3.14×0.452×3.74=2.38(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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